书籍详情
刑法应用一本通(第6版)
作者:江海昌 著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5-01
ISBN:9787510214202
定价:¥128.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刑法应用一本通(第6版)/法律应用一本通系列》立足于司法实践,以司法流程为主线,遵循法律汇编的思路,从体例化、系统化、实用性的角度,借鉴我国古代唐宋时期刑律的编排体例,将与刑法条文密切相关的法律文件进行分类整理,采取置换、分解、重述等手段,以刑法典条文为经线,以其他与之相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为纬线,将刑法典、单行刑法、刑法历次修正案以及其他立法、司法等规范性法律文件重新进行整合,勾勒出了一幅崭新的刑法图谱。体例新颖独特,脉络清晰分明,内容丰富全面,资料翔实客观,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本书(第5版)不仅受到公、检、法等司法实务工作者的普遍欢迎,也被高校师生作为研习刑法、参加司考的必备参考用书,畅销多年,是不可多得的办案、学习工具书。
作者简介
暂缺《刑法应用一本通(第6版)》作者简介
目录
第六版说明
第五版说明
第四版说明
第三版说明
再版说明
序
编写说明
第一编 总则(第1—101条)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1—12条)
第二章 犯罪(第13—31条)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第13—21条)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22—24条)
第三节 共同犯罪(第25—29条)
第四节 单位犯罪(第30—31条)
第三章 刑罚(第32—60条)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第32—37条)
第二节 管制(第38—41条)
第三节 拘役(第42—44条)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45—47条)
第五节 死刑(第48—51条)
第六节 罚金(第52—53条)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第54—58条)
第八节 没收财产(第59—60条)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第61—89条)
第一节 量刑(第61—64条)
第二节 累犯(第65—66条)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第67—68条)
第四节 数罪并罚(第69—71条)
第五节 缓刑(第72—77条)
第六节 减刑(第78—80条)
第七节 假释(第81—86条)
第八节 时效(第87—89条)
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90—101条)
第二编 分则(第102—451条)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113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139条之一)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140—231条)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40—150条)
第二节 走私罪(第151—157条)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158—169条之一)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170—191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第192—200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201—212条)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13—220条)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21—231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2—262条之二)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263—276条之一)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277—367条)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277—304条)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第305—317条)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318—323条)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324—329条)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第330—337条)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338—346条)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357条)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8—362条)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63—367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368—381条)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382—396条)
第九章 渎职罪(第397—419条)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420—451条)
附则(第452条)
附录
参考书目
后记
第五版说明
第四版说明
第三版说明
再版说明
序
编写说明
第一编 总则(第1—101条)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第1—12条)
第二章 犯罪(第13—31条)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第13—21条)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第22—24条)
第三节 共同犯罪(第25—29条)
第四节 单位犯罪(第30—31条)
第三章 刑罚(第32—60条)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第32—37条)
第二节 管制(第38—41条)
第三节 拘役(第42—44条)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45—47条)
第五节 死刑(第48—51条)
第六节 罚金(第52—53条)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第54—58条)
第八节 没收财产(第59—60条)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第61—89条)
第一节 量刑(第61—64条)
第二节 累犯(第65—66条)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第67—68条)
第四节 数罪并罚(第69—71条)
第五节 缓刑(第72—77条)
第六节 减刑(第78—80条)
第七节 假释(第81—86条)
第八节 时效(第87—89条)
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90—101条)
第二编 分则(第102—451条)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102—113条)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14—139条之一)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140—231条)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40—150条)
第二节 走私罪(第151—157条)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158—169条之一)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170—191条)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第192—200条)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201—212条)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213—220条)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221—231条)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2—262条之二)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263—276条之一)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277—367条)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277—304条)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第305—317条)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318—323条)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324—329条)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第330—337条)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338—346条)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357条)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358—362条)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363—367条)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368—381条)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382—396条)
第九章 渎职罪(第397—419条)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420—451条)
附则(第452条)
附录
参考书目
后记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