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36场百姓官司与法官的调解艺术
作者:宋鱼水 等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3-01
ISBN:9787511873606
定价:¥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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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36场百姓官司与法官的调解艺术》以“案例+点评”的形式呈现了与普通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6个案例,主题分别为“80后婚恋故事”、“典型交通背后的故事”、和“百姓生活案例故事”,揭示了如何发挥司法调解的优势促进对民事案件当事人矛盾纠纷的解决,为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提供了经验,对法官、律师和社会工作者都具有借鉴意义。
作者简介
宋鱼水,女,汉族,山东省蓬莱人,中共党员,1966年2月出生,198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后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2013年当选全国妇联兼职副主席。曾先后当选中共第十七次、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获得过“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多项荣誉。她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擅长在阐明法律的基础上调解案件。
目录
第一编“80后”婚恋案件No.1“一夜情”的苦果如何“埋单”
——一起非婚生子的抚养权疑难案例
“让孩子生下来”不是女性一个人的事情。为了对孩子的未来负责,是否把孩子生下来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决定,除非女性自身有足够的能力来承担责任。否则,孩子生下来是有风险的,不但对孩子不公平,也让自己十分痛苦。
No.2外地白领嫁给京城中产之后
——“小三”挤进婚姻引发的离婚案
浪漫诚可贵,相守价更高。外面的世界永远有诱惑,但家是你休整和生息的地方,它需要根深叶茂、老酒醇香。我们一生输掉什么都不可怕,唯独输掉家庭将付出一生的代价。
No.3三败俱伤的“师生恋”
——错位姻缘下的离婚案
爱情不能“转赠”他人。不要忘记,我们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对事业如此,对爱情也是如此。寻找能够负责任的另一半,才能确保一生一世的幸福。
No.4离婚大战中的孩子
——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孩子的抉择”
“有能力让孩子得到幸福”应成为婚姻常识。已有孩子的年轻父母们,你们对孩子是否有爱不仅表现在两个人幸福时,更要体现在两个人遇事后。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能折射父母处理问题的能力,我们要有能力让爱超越一切自私。
No.5啃老族的爱情
——一场恋爱中的“经济纠纷”
人必须工作着,爱情才有所附丽。现实中,父母很少撕破脸皮把孩子赶出家门。一些父母用抚养孩子的方式纵容了孩子不工作。因为有吃有喝,这些“大孩子”没有不工作的危机感。
No.6“同桌的你”,从相爱到分离
——一起“两地分居”夫妻的离婚案
选择在一起,前方也许柳暗花明。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人的追求除了爱情,还应有更广阔的东西。一个独立的人,有权追求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假若工作和爱情不可兼得,他的选择应该被尊重。但对一个家庭而言,这种选择面临危险。
No.7高知“剩女”的爱情
——一起“闪婚闪离”的离婚案
女性必须学会包容中国男性的缺点。比如,大男子主义、抽烟喝酒、男性的世俗交际。如果把这些归咎于某个男人的问题,可能找一个符合标准的男人比登天都难。
No.8前女友来讨债
——一场交织着感情的经济纠纷
最好的感情终止方式是彼此尊重。即使是夫妻,两人间也要有私人空间。对另一方过去的事情,怎样才能体现真正的尊重?答案是不到万不得已,自己来处理自己的事情。
No.9“裸婚”时代的爱情
——寒门博士的一场婚姻危机
婚姻最重要的标准是找准了人。无论是“先有精神后有物质”还是“先有物质后有精神”,婚姻原本就不是平静的,年轻人要学会风雨中的思考。
No.10我生孩子谁做主
——婆媳矛盾引燃离婚官司
对子女的独立应予以尊重。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有外界阻力的家庭越来越少,自我奋斗的机会越来越多。两全其美是古老中国留下的最有爱心的祝福。
No.11儿子的“小三”出现后
——一起房产纠纷背后的特殊担当
婆媳间的担当与感恩。我们在哀叹之余,还能感到一股暖流在涌动。那就是主人公的公婆,他们是如此善良、如此勇于担当。这对老夫妇在儿媳和孙子无依无靠时将他们留下来,支撑着虽已破碎但依旧温暖的家。
No.12“北漂”小伙儿的苦涩婚姻
——一起上门女婿的协议离婚案
婚姻中也要正视“城乡差别”。是否入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彼此尊重、充分协商、求同存异。改变世俗是困难的,但尊重和协商可以带来理解与愉悦。
第二编京城典型交通案例No.13夺命的红绿灯
——一场骑车人违章的交通悲剧
每个人都应对生命负责。生活在汽车时代的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培养自身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只是对规则的遵守,更是对自己生命以及他人生命一种负责的态度,从中能体现一个人对生命的珍爱和敬畏。
No.14醉驾后的伤痛
——搭车人状告醉驾者之诉
融入城市需要现代生活的基本常识。现代社会让农村与城市处在交融中,真正的交融是人接受教育的平等,而教育的内容包括现代生活的基本常识。假如当事人从小接受交通常识的教育、与陌生人交往的知识培训,这起车祸完全可以避免。
No.15女大学生遭公交车残酷碰撞
——行人误入机动车道引发的事故
我国法律已尽量考虑行人利益。现代交通生活,对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马路上的红绿灯、人行道、机动车道的警示对象除了机动车,还包括行人。
No.16两名“北漂”的意外相撞
——一起“事故现场难以复原”的车祸
责任认定书是一切事故认定的基础。车辆驾驶人对应对交通事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否则,将承担伤者超出交强险的全部损失。
No.17改装车与超载车的致命相撞
——一起致后车司机死亡的“追尾”事故
“司机抵制改装”与“禁绝大货车超载”。改装、超载、违反禁行等交通违章行为已为大货车车主和司机所习惯。但是,习惯不一定合法。由于交通违章的后果很严重,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司机抵制改装”与“禁绝大货超载”应当践行。
No.18高龄孕妇遭飞来横祸
——逆行三轮车酿成的交通悲剧
农民工酿交通悲剧并非个案。希望农民工能读到这个案例,懂得不遵守交通规则给社会和他人带来的伤痛有多重。更希望农民工整体素质能提高——社会要多多关注他们,使他们不再是弱势文化群体。
No.19幼儿命丧小区停车场
——一起发生在小区里的交通事故
学会避免生活小区的交通风险。现代交通生活已经从宽广的公路上延伸到我们生活的小区。作为小区的居民,无论是驾驶员还是步行者,都要积极了解交通知识和交通后果,学会避免小区的交通风险。
No.20“新手”试驾意外致残后
——一起发生在“试驾”中的交通事故
心灵创伤的医治需肇事者和受害者沟通。在现代交通生活中,新车、新司机引发的事故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正是这一问题的存在,学车的门槛将不断提高和完善。技能与安全是一对孪生姐妹,有车族应该高度重视。
No.21博士命丧高速路
——长途司机疲劳驾驶酿出的“命案”
长途司机如何告别疲劳驾驶。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对长途司机进行文化管理,爱他们,用爱的制度感染他们,发展他们文明的力量。当然,文化生根发芽还需要科学的制度保障以及为长途司机提供的公益服务等各种有效措施。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者的惩戒将不再宽容。
No.22偷开与逆行的碰撞
——驾驶者风险认识不足酿事故
受害者的亏吃在交通安全意识缺乏上。一个从小就懂得开车有风险的人才会对其行为有自觉的约束,否则,是管不住自己的。
No.23闯祸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中老年人驾驶残疾人车丧命
惨案留给中老年人的交通警示。残疾车是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需要特殊的知识培训,并受特殊交通规则的约束。这既是对残疾人负责,也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交通安全。
No.24交强险断档期之祸
——发生在交强险断档期的惨剧
交强险是当事人解决问题的经济保障。我国不是一个保险意识很发达的国家,交强险制度的产生是为了进一步防范交通事故的风险,实现驾驶人员与受害人最大地避免、化解纠纷的可能,确保受害人最大可能地免遭不幸。
第三编起诉风险及调解理念No.25闹心的健身卡
——“讲解法律”是调解的基础
对于与本案类似、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的案件,其实起诉、辩论、证据交换等复杂环节的诉讼程序未必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诉前调解反而是解决当事双方矛盾更便捷、有效的方式。
No.26网上求职遇骗子,谁之过?
——“起诉风险”会在立案时显现
有起诉风险的案件,意味着当事人虽然可以起诉,但并不代表能胜诉。这是一个关系到诉权与胜诉权关系的问题。
No.27孩子在兴趣班受伤之后
——“诉前调解”需厘清法律难题
诉前调解是在诉讼前进一步化解当事人纠纷的一种方式。能够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通常是解决问题的法律标准清晰化后,当事人愿意在该标准下解决问题的案件。这种方式,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减少诉讼成本。
No.28商场大门倒塌之后
——“一次性解决”案件的前提是证据穷尽
侵权人要求受害人先治疗后赔偿的解决方案除非受害人认可;否则,仅以其单位规章制度为由拒绝垫付是值得商榷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赋予原告的权利更大,必要情况下,其有权申请先予执行。
No.29屋顶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邻里纠纷同样需要用法治观念疏导
调解的有效办法是抓住纠纷的主要环节。本案的立案法官一看是邻里纠纷,先进行了诉前调解。在纠纷的解决中,找到原因、确定事实真相是解决矛盾的基础。
No.30“烤”来的健康权官司
——发票是消费者索赔的线索和证据
餐饮业经营者有三大义务:一是危险防范义务,通风设备需要完备,有明显标志提示消费者注意通风;二是危险消除义务,要及时更新通风设备和包间设计,满足安全使用需求;三是发生损害后果的救助义务,积极救治是最大可能减少损失、防止生命危险的一种必要方式。
No.31熟悉的侵权者
——合同书确认各方权利和义务是法治行为
在证据取证困难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还是要利用合同关系发生时的感情基础,最大可能触动双方化解矛盾。
No.32门脸房易主后的房租纠纷
——租赁纠纷处理有三个关键问题
审判实践中,很多租赁合同案件之所以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是因为调解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时更有弹性,有利于让双方尽量避免损失,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No.33动物伤人,连环责任谁担?
——宠物惹祸背后的规则和管理能力
实践中,按份责任与共同责任最大的不同在于债务人偿付能力的不同,后者比前者更容易保护受害人。所以,原告在选择时会把所有与该事件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一并作为被告诉讼到法院,希望谁有能力谁承担。No.34藏在儿童服装里的猫腻
——依重要证据获得“双倍赔偿”
商家还应该认识到,其行为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还会给其经营带来不利后果。通过与法官的面谈,商家清楚地明白,如果这件事情不能更快地妥善解决,有可能影响商家的信誉,进一步影响商品的销售。
No.35翡翠挂件摔裂,由谁担责?
——法官的自由心证基本符合当事人的期许
调解不是和稀泥,事实越清楚的案件越容易调解,事实难以确认的案件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经济思维和彼此最大限度的谅解。
No.36买房难过户引纠纷
——从交易角度看,“明知”是一种风险
在当今这个时代,人的品牌将会发展为最重要的品牌。为了自身在社会上的名声、名望,人们应该注重对品质的投入,做一个尊重法律、厚积道德的谦谦君子。第四编调解艺术No.1一起“高难度”民事案件的调解过程
No.2调解的六大艺术
No.3初任法官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后记她为何能将调解上升为
一种法律艺术
——一起非婚生子的抚养权疑难案例
“让孩子生下来”不是女性一个人的事情。为了对孩子的未来负责,是否把孩子生下来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决定,除非女性自身有足够的能力来承担责任。否则,孩子生下来是有风险的,不但对孩子不公平,也让自己十分痛苦。
No.2外地白领嫁给京城中产之后
——“小三”挤进婚姻引发的离婚案
浪漫诚可贵,相守价更高。外面的世界永远有诱惑,但家是你休整和生息的地方,它需要根深叶茂、老酒醇香。我们一生输掉什么都不可怕,唯独输掉家庭将付出一生的代价。
No.3三败俱伤的“师生恋”
——错位姻缘下的离婚案
爱情不能“转赠”他人。不要忘记,我们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对事业如此,对爱情也是如此。寻找能够负责任的另一半,才能确保一生一世的幸福。
No.4离婚大战中的孩子
——变更抚养权案件中“孩子的抉择”
“有能力让孩子得到幸福”应成为婚姻常识。已有孩子的年轻父母们,你们对孩子是否有爱不仅表现在两个人幸福时,更要体现在两个人遇事后。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能折射父母处理问题的能力,我们要有能力让爱超越一切自私。
No.5啃老族的爱情
——一场恋爱中的“经济纠纷”
人必须工作着,爱情才有所附丽。现实中,父母很少撕破脸皮把孩子赶出家门。一些父母用抚养孩子的方式纵容了孩子不工作。因为有吃有喝,这些“大孩子”没有不工作的危机感。
No.6“同桌的你”,从相爱到分离
——一起“两地分居”夫妻的离婚案
选择在一起,前方也许柳暗花明。我们必须承认,一个人的追求除了爱情,还应有更广阔的东西。一个独立的人,有权追求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假若工作和爱情不可兼得,他的选择应该被尊重。但对一个家庭而言,这种选择面临危险。
No.7高知“剩女”的爱情
——一起“闪婚闪离”的离婚案
女性必须学会包容中国男性的缺点。比如,大男子主义、抽烟喝酒、男性的世俗交际。如果把这些归咎于某个男人的问题,可能找一个符合标准的男人比登天都难。
No.8前女友来讨债
——一场交织着感情的经济纠纷
最好的感情终止方式是彼此尊重。即使是夫妻,两人间也要有私人空间。对另一方过去的事情,怎样才能体现真正的尊重?答案是不到万不得已,自己来处理自己的事情。
No.9“裸婚”时代的爱情
——寒门博士的一场婚姻危机
婚姻最重要的标准是找准了人。无论是“先有精神后有物质”还是“先有物质后有精神”,婚姻原本就不是平静的,年轻人要学会风雨中的思考。
No.10我生孩子谁做主
——婆媳矛盾引燃离婚官司
对子女的独立应予以尊重。改革开放30多年来,有外界阻力的家庭越来越少,自我奋斗的机会越来越多。两全其美是古老中国留下的最有爱心的祝福。
No.11儿子的“小三”出现后
——一起房产纠纷背后的特殊担当
婆媳间的担当与感恩。我们在哀叹之余,还能感到一股暖流在涌动。那就是主人公的公婆,他们是如此善良、如此勇于担当。这对老夫妇在儿媳和孙子无依无靠时将他们留下来,支撑着虽已破碎但依旧温暖的家。
No.12“北漂”小伙儿的苦涩婚姻
——一起上门女婿的协议离婚案
婚姻中也要正视“城乡差别”。是否入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彼此尊重、充分协商、求同存异。改变世俗是困难的,但尊重和协商可以带来理解与愉悦。
第二编京城典型交通案例No.13夺命的红绿灯
——一场骑车人违章的交通悲剧
每个人都应对生命负责。生活在汽车时代的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培养自身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只是对规则的遵守,更是对自己生命以及他人生命一种负责的态度,从中能体现一个人对生命的珍爱和敬畏。
No.14醉驾后的伤痛
——搭车人状告醉驾者之诉
融入城市需要现代生活的基本常识。现代社会让农村与城市处在交融中,真正的交融是人接受教育的平等,而教育的内容包括现代生活的基本常识。假如当事人从小接受交通常识的教育、与陌生人交往的知识培训,这起车祸完全可以避免。
No.15女大学生遭公交车残酷碰撞
——行人误入机动车道引发的事故
我国法律已尽量考虑行人利益。现代交通生活,对行人遵守交通规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马路上的红绿灯、人行道、机动车道的警示对象除了机动车,还包括行人。
No.16两名“北漂”的意外相撞
——一起“事故现场难以复原”的车祸
责任认定书是一切事故认定的基础。车辆驾驶人对应对交通事故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否则,将承担伤者超出交强险的全部损失。
No.17改装车与超载车的致命相撞
——一起致后车司机死亡的“追尾”事故
“司机抵制改装”与“禁绝大货车超载”。改装、超载、违反禁行等交通违章行为已为大货车车主和司机所习惯。但是,习惯不一定合法。由于交通违章的后果很严重,甚至危及生命。所以,“司机抵制改装”与“禁绝大货超载”应当践行。
No.18高龄孕妇遭飞来横祸
——逆行三轮车酿成的交通悲剧
农民工酿交通悲剧并非个案。希望农民工能读到这个案例,懂得不遵守交通规则给社会和他人带来的伤痛有多重。更希望农民工整体素质能提高——社会要多多关注他们,使他们不再是弱势文化群体。
No.19幼儿命丧小区停车场
——一起发生在小区里的交通事故
学会避免生活小区的交通风险。现代交通生活已经从宽广的公路上延伸到我们生活的小区。作为小区的居民,无论是驾驶员还是步行者,都要积极了解交通知识和交通后果,学会避免小区的交通风险。
No.20“新手”试驾意外致残后
——一起发生在“试驾”中的交通事故
心灵创伤的医治需肇事者和受害者沟通。在现代交通生活中,新车、新司机引发的事故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大问题。正是这一问题的存在,学车的门槛将不断提高和完善。技能与安全是一对孪生姐妹,有车族应该高度重视。
No.21博士命丧高速路
——长途司机疲劳驾驶酿出的“命案”
长途司机如何告别疲劳驾驶。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对长途司机进行文化管理,爱他们,用爱的制度感染他们,发展他们文明的力量。当然,文化生根发芽还需要科学的制度保障以及为长途司机提供的公益服务等各种有效措施。在此基础上,对违法者的惩戒将不再宽容。
No.22偷开与逆行的碰撞
——驾驶者风险认识不足酿事故
受害者的亏吃在交通安全意识缺乏上。一个从小就懂得开车有风险的人才会对其行为有自觉的约束,否则,是管不住自己的。
No.23闯祸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中老年人驾驶残疾人车丧命
惨案留给中老年人的交通警示。残疾车是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需要特殊的知识培训,并受特殊交通规则的约束。这既是对残疾人负责,也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交通安全。
No.24交强险断档期之祸
——发生在交强险断档期的惨剧
交强险是当事人解决问题的经济保障。我国不是一个保险意识很发达的国家,交强险制度的产生是为了进一步防范交通事故的风险,实现驾驶人员与受害人最大地避免、化解纠纷的可能,确保受害人最大可能地免遭不幸。
第三编起诉风险及调解理念No.25闹心的健身卡
——“讲解法律”是调解的基础
对于与本案类似、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的案件,其实起诉、辩论、证据交换等复杂环节的诉讼程序未必能更好地解决问题,诉前调解反而是解决当事双方矛盾更便捷、有效的方式。
No.26网上求职遇骗子,谁之过?
——“起诉风险”会在立案时显现
有起诉风险的案件,意味着当事人虽然可以起诉,但并不代表能胜诉。这是一个关系到诉权与胜诉权关系的问题。
No.27孩子在兴趣班受伤之后
——“诉前调解”需厘清法律难题
诉前调解是在诉讼前进一步化解当事人纠纷的一种方式。能够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通常是解决问题的法律标准清晰化后,当事人愿意在该标准下解决问题的案件。这种方式,既节约司法资源,又减少诉讼成本。
No.28商场大门倒塌之后
——“一次性解决”案件的前提是证据穷尽
侵权人要求受害人先治疗后赔偿的解决方案除非受害人认可;否则,仅以其单位规章制度为由拒绝垫付是值得商榷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赋予原告的权利更大,必要情况下,其有权申请先予执行。
No.29屋顶漏水引发的邻里纠纷
——邻里纠纷同样需要用法治观念疏导
调解的有效办法是抓住纠纷的主要环节。本案的立案法官一看是邻里纠纷,先进行了诉前调解。在纠纷的解决中,找到原因、确定事实真相是解决矛盾的基础。
No.30“烤”来的健康权官司
——发票是消费者索赔的线索和证据
餐饮业经营者有三大义务:一是危险防范义务,通风设备需要完备,有明显标志提示消费者注意通风;二是危险消除义务,要及时更新通风设备和包间设计,满足安全使用需求;三是发生损害后果的救助义务,积极救治是最大可能减少损失、防止生命危险的一种必要方式。
No.31熟悉的侵权者
——合同书确认各方权利和义务是法治行为
在证据取证困难的情况下,最好的方法还是要利用合同关系发生时的感情基础,最大可能触动双方化解矛盾。
No.32门脸房易主后的房租纠纷
——租赁纠纷处理有三个关键问题
审判实践中,很多租赁合同案件之所以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是因为调解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时更有弹性,有利于让双方尽量避免损失,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No.33动物伤人,连环责任谁担?
——宠物惹祸背后的规则和管理能力
实践中,按份责任与共同责任最大的不同在于债务人偿付能力的不同,后者比前者更容易保护受害人。所以,原告在选择时会把所有与该事件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一并作为被告诉讼到法院,希望谁有能力谁承担。No.34藏在儿童服装里的猫腻
——依重要证据获得“双倍赔偿”
商家还应该认识到,其行为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还会给其经营带来不利后果。通过与法官的面谈,商家清楚地明白,如果这件事情不能更快地妥善解决,有可能影响商家的信誉,进一步影响商品的销售。
No.35翡翠挂件摔裂,由谁担责?
——法官的自由心证基本符合当事人的期许
调解不是和稀泥,事实越清楚的案件越容易调解,事实难以确认的案件取决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经济思维和彼此最大限度的谅解。
No.36买房难过户引纠纷
——从交易角度看,“明知”是一种风险
在当今这个时代,人的品牌将会发展为最重要的品牌。为了自身在社会上的名声、名望,人们应该注重对品质的投入,做一个尊重法律、厚积道德的谦谦君子。第四编调解艺术No.1一起“高难度”民事案件的调解过程
No.2调解的六大艺术
No.3初任法官的工作理念和方法后记她为何能将调解上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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