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法眼天下
作者:王俊杰 著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1-01
ISBN:9787510908651
定价:¥68.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法眼天下》收录了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俊杰针对当今社会法律热点问题撰写的文章共180余篇。《法眼天下》写作严谨、体例完整、内容充实,作者对当今热点问题有着独特而清醒的认识,有助于充实读者的知识含量,丰富读者眼界,是一本优秀的评论性个人专著。
作者简介
王俊杰,男,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高级法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2007年出版专著《法的正义价值理论与民事再审程序构建》,被收入优秀应用法学文丛,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收藏。2013年合著《少年犯罪对策论》。多年以来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在《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审判》《民主与法制时报》《检察日报》《山东审判》等报刊发表文章累计近百万字。
2007年出版专著《法的正义价值理论与民事再审程序构建》,被收入优秀应用法学文丛,并由最高人民法院图书馆收藏。2013年合著《少年犯罪对策论》。多年以来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在《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审判》《民主与法制时报》《检察日报》《山东审判》等报刊发表文章累计近百万字。
目录
第一部分:朝夕絮语
1.老百姓该找谁主持正义?
2.见义勇为需要财政兜底
3.农民咋就贷不到款?
4.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
5.部门不能有自己的利益
6.国家投资不能再当“冤大头”
7.3万公斤炸药拉响公共安全警报
8.扒手游街“辨认”是变相示众
9.“枪手公司”扭曲了网络舆情
10.高考加分因素越来越容易造假
11.“帮企业解决贷款”是政府越权
12.何日走出“房地分离”的困惑
13.“上访一票否决”值得商榷
14.入党是一种什么信仰
15.让“公示”制度伴随官员的整个仕途
16.“黑白道”干部
17.检举揭发是高官落马的“主渠道”
18.副市长买凶杀市长的“理论基础”
19.权力股票的末日
20.政府应为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费用“埋单”
21.“艳照门”配图不当涉嫌侵权
22.生存权“压倒”债权
23.中国科学家为何整体打了败仗?
24.别把律师当替罪羊
25.司法机关不能这样“挽回影响”
26.“不破不立”的危害
27.警察抓嫖“上瘾”的背后
28.官方审判与民间审判
29.舆论监督与权力监督
30.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
31.诉讼费使用无小事
32.罪犯隐匿于监狱最安全?
33.审判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34.司法机关为钱办案为何屡禁不止
35.大陆、台湾地区逮捕制度比较
36.收容教育早该废除了
37.老百姓受到“恶法”侵害怎么办?
38.统一赔偿标准有利于防范事故
39.“赔款减刑”不能让被告人双得利
40.死刑二审法官不应提前阅卷
41.司法鉴定是什么
42.“民告官”应当异地交叉管辖
43.小说《人殃》应获两宗罪
44.接受回扣捐资助学难以摆脱的法律困境
45.从ATM机恶意取款该不该究刑责?
46.从匡增武案看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
47.偷开自家被扣“黑车”不构成盗窃罪
48.国家应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
49.记者敲诈行为的法律定性
50.暂住证也应当取消
51.劳动合同法应当惠及l临时工
52.“悬赏破案”该谁“埋单”?
53.举报人的法律地位空白
54.取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权力
55.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没法共同保护
56.由报销通向腐败
57.质疑“割舌”案件一审判决
58.赃款去向不影响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性
59.如何界定网络侵权的“侵权行为地”
……
第二部分:微言大义
第三部分:事无巨细
第四部分:大气磅礴
1.老百姓该找谁主持正义?
2.见义勇为需要财政兜底
3.农民咋就贷不到款?
4.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
5.部门不能有自己的利益
6.国家投资不能再当“冤大头”
7.3万公斤炸药拉响公共安全警报
8.扒手游街“辨认”是变相示众
9.“枪手公司”扭曲了网络舆情
10.高考加分因素越来越容易造假
11.“帮企业解决贷款”是政府越权
12.何日走出“房地分离”的困惑
13.“上访一票否决”值得商榷
14.入党是一种什么信仰
15.让“公示”制度伴随官员的整个仕途
16.“黑白道”干部
17.检举揭发是高官落马的“主渠道”
18.副市长买凶杀市长的“理论基础”
19.权力股票的末日
20.政府应为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费用“埋单”
21.“艳照门”配图不当涉嫌侵权
22.生存权“压倒”债权
23.中国科学家为何整体打了败仗?
24.别把律师当替罪羊
25.司法机关不能这样“挽回影响”
26.“不破不立”的危害
27.警察抓嫖“上瘾”的背后
28.官方审判与民间审判
29.舆论监督与权力监督
30.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
31.诉讼费使用无小事
32.罪犯隐匿于监狱最安全?
33.审判活动的目的是什么?
34.司法机关为钱办案为何屡禁不止
35.大陆、台湾地区逮捕制度比较
36.收容教育早该废除了
37.老百姓受到“恶法”侵害怎么办?
38.统一赔偿标准有利于防范事故
39.“赔款减刑”不能让被告人双得利
40.死刑二审法官不应提前阅卷
41.司法鉴定是什么
42.“民告官”应当异地交叉管辖
43.小说《人殃》应获两宗罪
44.接受回扣捐资助学难以摆脱的法律困境
45.从ATM机恶意取款该不该究刑责?
46.从匡增武案看刑事再审制度的完善
47.偷开自家被扣“黑车”不构成盗窃罪
48.国家应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
49.记者敲诈行为的法律定性
50.暂住证也应当取消
51.劳动合同法应当惠及l临时工
52.“悬赏破案”该谁“埋单”?
53.举报人的法律地位空白
54.取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权力
55.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没法共同保护
56.由报销通向腐败
57.质疑“割舌”案件一审判决
58.赃款去向不影响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定性
59.如何界定网络侵权的“侵权行为地”
……
第二部分:微言大义
第三部分:事无巨细
第四部分:大气磅礴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