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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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梁元帝职贡图题记释文校证赵灿鹏南朝梁元帝萧绎所作《职贡图》画像与题记,是研究南北朝时期中外关系与周边国家部族历史地理文化的重要史料。本书对《职贡图》绘纂过程、流传版本、内容体制等问题进行疏理,将《职贡图》北宋摹本残卷题记,以及近代书画数据着録清张庚摹本题记,包括唐宋佛教典籍等文献所见佚文、序赞、疑伪等内容,进行汇録整理校释。书后纂集历代书画着录题跋资料,并附录《南北朝交聘史事系年汇证》《南朝外域朝贡史事编年》两种数据长编,以供学者参考引证。本书收入中国国家博物馆及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职贡图》存世三种摹本,其中台北二种彩色图卷为国内首次公开出版,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 -
北京中轴线史话北京民俗史地学会,北京东城区图书馆 编本书稿是一本有关北京中轴线建筑历史的通俗读物。本书稿先从整体上介绍了北京中轴线的缘起、演进以及文化渊源,后选取了中轴线上的先农坛公园、天坛公园、天桥、前门、天安门广场、故宫、钟鼓楼七个大景观进行了详细介绍。其中不仅介绍了这七个大景观的发展、演变足迹,还介绍了其中一些重要建筑的发展轨迹以及流传在民间的历史故事。本书稿作者团队包括朱祖希、董绍鹏、徐志长、赵兴力、郭豹、谭烈飞、阎崇年、郑毅等人,他们都曾在前文中提到的公园、博物馆等机构任职多年,是研究北京中轴线建筑、文化的专家。本书稿文笔流畅、史料丰富,有利于读者了解北京中轴线的历史文化,有利于民族文化的发展传承,进而增强本民族的文化自信。 -
中国县域文化史·湖北·郧县卷柳长毅 主修郧县历史悠久,远古时代曾是古生物的发源地,也是汉江文化的发源地之一,具有“历史没有断代,文化没有断层,人类没有断线”的通史地域文化特色。 1960年代,由于丹江水库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郧县古城已经永埋库底彻底消失。2014年,郧县并入十堰,列为郧阳区,郧县一百万年的人类史、五千年的文明史,就此消失。 本书共分十个部分,全面介绍了郧县自设县2600年以来的聚落、产业、商贸、医药、科教、民俗等特色,全面反映郧县的起源、发展、整合、消亡及文化流传,总结郧县的文化价值及历史地位,呼吁加强对郧县文化的发掘及保护工作。 本书也是对已经消失了的郧县文化的一个定格保留。 -
三秦文化概论龙治刚暂缺简介... -
浦市文化论集谭必友,洪文雄暂缺简介... -
杭州传王旭烽 著《杭州传:住在天堂》是“丝路百城传”系列丛书的重要读本。作者以时间为序,从琢玉为剑的古越人一直到当代杭州,系统梳理了杭州的形成和发展:从一个大海湾、一片沼泽地,经自然环境的巨大变化、历世代居民的百般努力,沧海变桑田,到如今已成为人们向往宜居的人间天堂,不仅环境优美,风物宜人,在历史、国学、文学、艺术、美术、园林、宗教、大数据等众多领域里,这座城市都走出了自己的大师,誉满全球。作者以史家之笔钩沉城市往昔,亦以诗意之笔凝神其间人物;既写家国疼痛打在这座城市身上的烙印,更写国家振兴对这座城市的激励和鞭策。本书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全方位了解杭州的人文佳作。 -
民国云南通志长编周钟岳,袁嘉谷,方树梅等本书系民国时期云南重要的历史要籍,全书八十一卷,二十一大类,约415万字。上起1912年,下限至抗日战争结束。由民国时期云南省主席龙云提议,并延聘周钟岳、袁嘉穀、方树梅等鸿儒硕学编纂审定而成。虽经长期编修,两次审稿,但始终未能全部定稿。本书内容广泛、资料丰富,举凡这一时期有关云南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都分门别类地条分缕述了其兴衰消长。此次重新整理出版,聘请原云南省图书馆馆长王水乔研究员,以云南省图书馆馆藏原稿,对书稿的体例卷帙重新厘定,对书稿中存在的讹脱倒衍漫漶不清进行辨识校勘,对艺文、金石、人物等章节薄弱之处进行补写,使之成为一部内容完整、首尾通贯、符合目前学术界研究现状的文献。本书拟为一套6册。经聘请相关专家校订增补或修正删减相关内容,尊重历史,精心编校,内容更为丰富,体例更加完整,对当代研究民国时期云南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其对云南学术界、文化界乃至云南民族文化强省建设等的意义不言而喻。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新时代,有利于洞悉云南边地古今,明了边地风土人情,无疑对促进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
武汉掌故严昌洪本书为严昌洪教授对多年前出版的多个与武汉相关的掌故类图书进行补充修订而来,作者不仅精心挑选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内容,补充了新搜集的原始材料,并且按照江城沧桑、山川揽胜、名胜探幽、政坛百态、人物春秋、汉商故实、杏坛往事、文苑拾零、江汉风情、旧史观澜十大类重新进行了编排。 -
银川历史地名考鲁人勇,李波本书系考证银川市历史地名的专著。地域范围包括银川市所辖3区2县1市。时间上限为本区域地名出现,下限至1958年底。全书分十三卷。前九卷按历史时期分卷。每卷按内容多少,含一个朝代甚至几个朝代的地名。为避免重复,将时间跨度大的山川、水利交通、街市、文教卫生类地名各设一卷。 -
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地名志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本书属地方志中有关地名的专志,执行 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如实记述宁夏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现状及历史、地名文化,实现“存史、资政、教化”宗旨。按照志书惯用的七种体例,本书只使用述(概述)、记(大事记)、志(志书主体)、图、表、录(附录)六种,不写人物传。本书的编排、内容、写法,均应遵守志书规范,与《地名词典》有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