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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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国文系图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编本“图史”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见证”,展示了清末民国时期北师大、北师大国文系的标志性史迹,包括校歌、校徽、活动照片等。第二部分“校园”,展现了北师大的校园生活,图书馆、宿舍、教学楼、操场,这也算是一个鲜活的民国校园生活画卷吧!第三部分“先师”,胪列了北师大,尤其是国文系的各位先师,我们相信,这些先生们因其卓著的成就和宏富的才学,早已为后学所熟知。第四部分“学长”,则尽可能展示出北师大国文系历届毕业生的姓名、肖像。在图片的排序上,先师们大体是依照来校时间,且很多细处的排列则按不同领域展开的。学长们按照毕业先后,依年代排序。图片中有一些自带文字,都是民国时的史迹,我们都力求保留;图片本身则更绝少剪切、涂改,只希望读者能看到北师大国文系一个真实的历史影像。 -
晋城慈善志赵学梅 编《晋城慈善志》为我国*部慈善专志,记叙内容从古到今天,跨越3000年,分历史沿革、大事记、组织机构、捐赠与募捐、慈善救助、慈善公益、法规制度、人物、慈善文化等十个部分,图文并茂地展示了山西晋城地区从古到今慈善事业的发展历程,全面展现了晋城市当代慈善创新型和开放性的特点。 -
铁流 广东兵器制造厂工运和党建历程暂缺作者《铁流:广东兵器制造厂工运和党建历程》由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工作委员会编 -
洪武苏州府志[明] 卢熊 著,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编《洪武苏州府志》为苏州明代志书中的*部,50卷,又图1卷,为洪武十二年初刻本。主要记载了苏州的历代疆域、沿革、山川、水利、城池、坊市、桥梁、园第、官署、户口、税赋、漕运、学校、贡举、风俗等内容。此次以国家图书馆藏本为底本,参校以《中国方志集成》本,酌情出校。由于志书中的人物传记资料来源于各断代正史,此次整理时亦根据各断代史作了校勘。 -
吴中小志四编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编,[明] 徐鸣时 等纂,陈其弟 点校 校本书共收录苏州地区的旧志四种,包括明徐鸣时的《横溪录》、民国徐翥先的《香山小志》、清末民初张一麐的《吴郡地理志要》、明毛晋的《虞乡杂记》。全书内容丰富,资料翔实,是研究苏州地方社会经济、历史、文化发展变迁的重要资料。 -
永宁年鉴永宁县档案馆 编《永宁年鉴(2019)》为永宁县综合性资料年刊。记载永宁县2018年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状况、重大事件和新成就,内容包括特记、专记、讲话与报告、大事记、永宁综览、社会民生等诸多方面,资料全面系统、翔实准确,是国内外了解永宁不可或缺的参考书。 -
越过山顶看到人声鼎沸袁明华,商赟 著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是一项重大的国家工程,《越过山顶看到人声鼎沸:沧海桑田五千年 良渚古国逐梦人》围绕这一主题,以纪实文学为主要表现手段,以申遗重要节点、重要事件、重点成效、重点项目为切入,通过采访、记录、整理、创作等方式,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良渚古城遗址申遗过程。整理申遗路上的事件和人物,挖掘申遗背后的故事和情节,再现风雨兼程、艰辛曲折、荡气回肠的申遗历程,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文化价值。 -
宁夏地方历史文化论丛贠有强 编《宁夏地方历史文化论丛(第5辑)》是一部研究宁夏地方历史文化的论文集,共收录有关宁夏地方历史文化的研究论文,内容包括《宁夏地域文化产业化发展路径研究》《宁夏古代文化发展特点》《建设美丽新宁夏的发展路径探讨》《贺兰山诗意韵考察》《国家三线建设战略与宁夏工业化》《宁夏历史文献中蕴含着的“美丽宁夏”内涵研究》等。 -
黄冈县志[清] 刘恭冕 著,[清] 戴昌言 编《光绪黄岡縣志》二十四卷首一卷,清戴昌言修,清劉恭冕纂,清光緒八年(一八八二)刻本,牌記鐫:「光緒八年春仲刊於縣署」。志分八綱,即地理志、建置志、賦役志、學校志、職官志、選舉志、人物志、藝文志,後附雜志,共五十四日,成二十四卷,首列一卷。昌言於凡例言「舊志以茅志為善」,乾隆王正常續修志與道光俞志皆沿用其體例。 -
鸡肋删 福建市舶提举司志[明] 李叔元 著,泉州文库整理出版委员会,[明] 高岐 编,陈丽华,郑焕章 校一、《泉州文库》(以下简称“文库”)收录对象为有闱泉州的专门着作和泉州籍人士(包括长期寓居泉州的著名人物)着作,地域范围为泉州一府七县,即晋江(包括现在的晋江市、石狮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惠安(包括泉港区)、同安(包括金门县)、安溪、永春、德化。成书下限为一九四九年九月以前(个别选题酌情下延)。选题内容以文学艺术、历史、地理、哲学、政治、军事、科技、语言教育等文化典籍为主,以发掘珍本、孤本为重点,有全国性影响、学术价值高、富有原创性着作优先,兼及零散资料汇总。二、每种着作尽量收集不同版本进行比较,选择其中年代较早、内容完整、校刻精的版本马工作底本,并与有关史籍、笔记、文集、丛书参校,文字择善而从。三、尊重原着,作者原有注释与说明文字概予保留。后来增加者,则视其价值取舍。四、凡底本讹误衍漏,增字以[]表示,正字以()表示,难辨或无法补正的缺脱文字以口表示,明显错字径直改正,均不作校记。五、凡底本与其他版本文字差异,各有所长,取舍两难,或原文脱讹严重致点读困难,或史寅明显错误者,正文仍从底本,而于篇末校勘记中说明。六、凡人名、地名、官名脱误者,均予改正,讹误而又查不到出处之人名、地名、官名及少数民族部落名同异译者,依原文不予改动。七、少数民族名称凡带有侮辱性的字样,除旧史中习见的泛称以外,均加引号以示区别,并于校记中说明。八、标点符号执行一九九六年实施的国家《标点符号用法》。文库点校循新版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例,一般不使用破折号和省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