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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的激励机制

环境法的激励机制

作者:何艳梅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7-25

ISBN:9787509354766

定价:¥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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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激励是法律的基本功能,法律激励有其人性论基础,契合“以人为本”的理念,法律的首要任务是激发人性向善。我国环境法的激励机制应当遵循的原则包括:普遍激励和重点激励相结合的原则;行为激励为主,结果激励为辅的原则;适当激励的原则。我国环境法激励机制的主线应当是环境权利,包括作为环境法的核心权利的公民环境权,以及环境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结社权、环境救济权等各种程序性权利。从激励法律规范的角度来看,各层级法律法规应当各有侧重,分工配合。宪法和环境基本法应当以权利激励为主,环境单行法以权利激励和行政赋能激励为主,民法、诉讼法等相关部门单行法中的环境激励规范以权利激励为主,国际环境法以对发展中国家的赋能激励为主,环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以行政赋能激励为主,社会激励规范以社会赋能激励为主。
作者简介
  何艳梅,女,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市曙光学者。1972年7月出生于河南省浚县,先后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199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1997年)和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7年)。主要从事环境法、国际环境法和国际水法的教学和研究。
目录
第一节 激励与法律激励
一、激励及相关概念辨析 /
二、法律激励 /
第二节 法律激励的分类
一、官方激励和社会激励 /
二、泛激励和实激励 /
三、赋能激励和奖赏激励 /
四、行为激励和结果激励 /
五、自我激励和他方激励 /
第三节 激励法律关系与法律规范
一、激励法律关系 /
二、激励法律规范 /
第四节 激励法学与激励法辨析
第二章 环境法与激励机制
第一节 环境法的理念、性质和本位
一、环境法的伦理基础 /
二、环境法的基本理念 /
三、环境法的性质 /
四、环境法的本位 /
第二节 建立环境法激励机制的正当性和可行性
一、建立环境法激励机制的正当性 /
二、建立环境法激励机制的可行性 /
第三节 环境法激励机制的建立路径
一、理念指导——可持续发展观 /
二、确立环境法激励机制的原则 /
三、确定激励机制的主线和层次 /
四、整理和评价现行环境法的激励规范体系 /
第三章 环境法的核心激励机制
第一节 公民环境权
一、“大一统”的环境权及其废弃 /
二、环境权的基本理论问题 /
三、“分而治之”的环境权及其实现谱系 /
第二节 程序性环境权利
一、环境知情权 /
二、环境事务参与权 /
三、环境结社权 /
四、环境救济权 /
第三节 宪法中的环境权利
一、中外宪法环保激励之比较 /
二、我国环境权利入宪建议 /
第四章 环境基本法中的赋能激励机制
第一节 我国原《环境保护法》中的激励条款及其实施
一、原《环境保护法》的激励条款 /
二、原《环境保护法》激励条款的实施 /
第二节 域外环境基本法中的赋能激励机制
一、域外环境基本法中的赋能激励 /
二、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中的赋能激励机制 /
第三节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修订与赋能激励机制设计
一、《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激励条款评析 /
二、《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赋能激励规范评析 /
三、《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三次审议稿)》赋能激励规范评析 /
四、新《环境保护法》的赋能激励机制评析 /
五、我国新《环境保护法》全面建立赋能激励机制的
建议 /
第五章 环境法的民事激励机制
第一节 自然资源所有权制度的改造
一、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及其完善 /
二、自然资源集体所有权制度及其改造 /
第二节 自然资源使用权制度的变革
一、自然资源使用权“目的论”与自然资源经营性
使用权 /
二、自然资源经营性使用权概览 /
三、自然资源经营性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 /
四、关于自然资源经营性使用权“用益物权化”改革的政策和实践 /
第三节 环境物权法律制度的构建
一、环境物权的概念、性质和分类 /
二、排污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 /
第四节 环境资源用益物权的生态约束机制
一、环境资源利用的总量控制制度 /
二、环境资源利用的行政许可制度 /
三、环境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 /
四、生态保护的市场手段 /
第六章 环境法的行政激励机制
第一节 环境行政权和公民权及其激励
一、行政法的目标与激励机制 /
二、环境行政外部激励与行政内部激励 /
三、环境行政激励的法治化 /
第二节 环境行政外部激励机制
一、环境行政赋能激励详探 /
二、环保行政奖励制度分析与实证 /
第三节 环境行政内部激励机制
一、现行环境行政内部激励制度考察 /
二、现行环境行政内部激励制度评析 /
三、关于地方政府执行国务院“退耕还林”政策的实证分析 /
四、建立我国环境行政内部激励机制和配套机制的建议 /
第四节 环境行政外部激励与内部激励的关系——以生态补偿
为例
一、我国生态补偿的政策、立法和实践 /
二、国家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政策 /
三、关于青海三江源生态补偿的实证 /
第七章 环境法的程序激励机制
第一节 环境法的诉讼程序激励机制
一、全面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
二、完善环境侵权纠纷的私益诉讼制度 /
第二节 环境法的非诉讼程序激励机制
一、我国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制度的现状及缺陷 /
二、域外环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方式 /
三、我国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制度的完善 /
第八章 环境法的国际激励机制
第一节 全球环境治理的国际法律激励
一、国际赋能激励 /
二、奖赏性激励 /
第二节 全球环境条约对发展中国家赋能激励的实证分析
一、保护大气领域条约的赋能激励机制及其实施 /
二、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领域条约的赋能激励机制及其实施 /
三、《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激励机制及其实施 /
四、《防治荒漠化公约》对发展中国家的赋能激励机制及其实施 /
五、《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赋能激励措施及其实施 /
六、《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赋能激励机制及实施 /
七、总结和展望 /
第九章 环境法的社会激励机制
第一节 环境自治与环境法的社会激励
一、环境管理与环境自治 /
二、环境自治与环境法的社会激励 /
第二节 环境法的国内社会激励
一、环境非政府组织的环保激励 /
二、行业协会的环保激励 /
三、基层自治组织的环保激励 /
第三节 环境法的国际社会激励
一、非政府组织的国际环保激励 /
二、企业的国际环保激励 /
三、个人的国际环保激励 /
第四节 环境法的社会激励机制与官方激励机制的互动
一、官方激励为社会激励提供生存、发展的空间和土壤 /
二、官方激励为社会激励的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指导 /
三、社会激励促进官方激励的发展 /
参考文献
后 记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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