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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继承制度的演进(1912~1949)

民国时期继承制度的演进(1912~1949)

作者:郝洪斌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9-01

ISBN:9787562056317

定价:¥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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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民国时期是我国继承制度由传统向近代演进的重要阶段。许多学者比较深入地研究了中国传统继承制度,民国时期的学者对《中华民国民法》在形式意义上确立的近代继承制度亦有精深的论述。然而,民国时期继承制度由传统向近代是如何演进的,却尚未引起学者的充分关注,研究极为薄弱。因此,《民国时期继承制度的演进(1912~1949)》意在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两方面考察民国时期继承制度由传统向近代的演进,以揭示其变动的过程、原因、内容、实施的情况及特点,并较深入地探讨了国家立法与民间习惯、制度的表达与实践之间的关系。
作者简介
  郝洪斌,1972年生,山东莘县人。200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01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律史学博士学位。自硕士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在高等学校从事法学教学与研究工作,现为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曾参与多项省部级研究项目,公开发表论文多篇。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继承基础理论
第三节 研究的现状
一、关于传统继承制度的研究
二、关于民国初期继承制度与司法实践的研究
三、关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继承制度与司法实践的研究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材料
一、研究方法
二、原始材料
第五节 主要内容
第二章 传统继承制度及其向近代演进的开始
第一节 传统继承的制度基础
一、重宗亲的亲属制度
二、同居共财的家族制度
第二节 传统继承的基本原则
一、人格继承原则
二、父子一体原则
第三节 传统继承的类型
一、亲子继承
二、嗣子继承
三、户绝财产继承
四、遗嘱继承
第四节 清末修律与传统继承制度向近代演进的开始
一、创造继承概念,但仍区分继承与承受
二、仅规定财产继承,但宗祧继承暗含其中
三、放宽立嗣和兼祧的条件
四、确立遗嘱继承制度
本章小结
第三章 继承制度的形式退却与实质演进
第一节 继承制度的形式退却及民事法源
一、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
二、民事判例、解释例
三、民事习惯
四、民事条理
第二节 守志妇立嗣
一、守志妇择嗣权的强化
二、直系尊长同意权的限制
三、父系族人告争权的限制
第三节 异姓承嗣
……
第四章 近代继承制度在形式意义上的确立
第五章 近代继承制度表达与实践的契合及背离
参考书目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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