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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等事:王阳明及其后学论致良知(套装共2册)
作者:(瑞士)耿宁 著; 倪梁康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8-01
ISBN:9787100096867
定价:¥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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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是瑞士汉学家耿宁关于阳明心学的专著。作者在本书中尝试用现象学方法论解读阳明心学,他并不是希冀将阳明心学转换为现象学的研究,而是希望现象学作为一种探寻“本心”(阳明心学语“致良知”)的工具能够为人们所接受。本书由上、下两部构成。第一部分论述王阳明的生平与思想,主要围绕其“致良知”的主张进行。第二部分致力于论述欧阳德、王艮、邹守益、钱德洪、王畿、聂豹、罗洪先对“致良知”在本体论、工夫论方面的各种相同的和不同的理解,以及因不同理解而产生的相互论辩,以及通过论辩而得以展示的种种诠释可能和修习可能。在此过程中,阳明心学于各个方向上得到实质性的充实和进一步的展开,当然也同时经历着可能的自身分化与离异。
作者简介
耿宁(Iso Kern),著名现象学家、汉学家,著有:《胡塞尔与康德——关于胡塞尔与康德和新康德主义之关系的研究》(海牙,1964年初版,1984年二版)、《哲学的观念与方法——一门理性理论的主导思想》(柏林,1975年)等;根据胡塞尔遗稿整理和编辑出版了以《交互主体性现象学》为题的《胡塞尔全集》第13、14、15卷(海牙,1973年)。译者:倪梁康 男,1956年出生,江苏南京人。现任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中山大学人文学院院长、中山大学西学东渐文献馆馆长、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所长、哲学系外国哲学学科负责人。曾译有:《现象学的观念》、《现象学的方法》、《逻辑研究》、《哲学作为严格的科学》、《形式主义的伦理学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等;主编:《中国现象学与哲学评论》、《胡塞尔选集》(两卷本)、《面对实事本身》等。
目录
前言总引论 明代中期儒者的一些生活状况 第一节 儒者以及他们为国家公职所做的准备 A)县府级层面上的各种考试[院试、州试] B)省级层面上的各种考试[乡试、省试] C)都城北京的考试[会试、廷试、殿试] 第二节 明朝的行政管理 A)北京的行政管理中心 B)省、府、县的行政管理 第三节 儒家哲学家与他们的正典 A)《四书》(四部著作) B)《五经》(五部经典) C)我们研究的这些哲学家与儒家正典的关系 第四节 明儒思想中的两个对立极:孟子与朱熹 A)孟子:伦理行为的根据在于人心(精神) B)朱熹:伦理行为在于与宇宙秩序的一致。其基础是一种在宁静 中的敬畏凝神的精神态度 总引论的附录:1499至1583年期间的五位皇帝 A)弘治皇帝(1487—1505年) B)正德皇帝(1506—1521年) C)嘉靖皇帝(1522—1566年) D)隆庆皇帝(1567—1572年)与万历皇帝的前十年(1572—1582年)第一部分 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与他的三个不同“良知”概念 引论 第一节 王阳明(1472—1529年)生平与思想概述 A)王阳明早期:对一种哲学定位的寻求(1472—1506年) B)王阳明中期:对一个哲学基础的认识(1507—1518年) C)王阳明晚期:通过新的“良知”概念来深化哲学基础(1519—1529年) 第二节 王阳明对其著作出版所持的态度以及我们对其 学说做系统考察时所面临的困境 第一部分引论的附录:王阳明哲学原始文本的刊印史 第一章 王阳明的第一个“良知”概念:向善的秉性(“本原能力”) 第一节 对“良知”这个表达以及对“本原知识”这个翻译的 前说明 第二节 1520年前的文本中的“本原知识”及其“实现” 第二章 王阳明的第二个良知概念:对本己意向中的伦理 价值的直接意识(本原意识、良心) 第一节 对意向的伦理区分问题 A)对心的根本实在的明见[见心体] B)“自然智性”[天聪明] C)“肯定正确与否定错误的心”[是非之心]第二部分 王阳明后学之间关于“致良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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