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论向公众传播权
作者:万勇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6-01
ISBN:9787511864734
定价:¥36.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本书以外交会议记录为基础,详细分析了重要国际版权公约的历史发展,厘清了我国《著作权法》借鉴的国际公约有关向公众传播权的含义;深入分析了著作财产权体系的理论基础,梳理了我国《著作权法》传播权规则的变迁与发展,阐述了当前立法和司法中的难题与困境,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传播权制度的建议。
作者简介
万勇,男,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2001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和200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6年5月至2007年8月,德国马克斯-普朗克知识产权法、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访问学者。在Journal of the,Copyright Society of the United States,《法学家》、《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电子知识产权》等期刊上发表沦文十余篇。
目录
目录
序言001
第一章《伯尔尼公约》:历史之源的“向公众传播权”00
第一节公开表演权释义00
第二节向公众传播权释义0
第三节向公众传播权的非自愿许可0
第二章《罗马公约》:三足鼎立的“向公众传播权”0
第一节制定《罗马公约》的历史背景0
第二节《罗马公约》的缔约过程0
第三节三类邻接权主体的向公众传播权分析0
第三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原地踏步的“向公众传播权”0
第一节GATT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谈判0
第二节TRIPs协定的缔约历史
第三节TRIPs协定中“向公众传播权”条款分析
第四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分久必合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一节WCT的缔约背景
第二节WCT第8条的文本发展历史
第三节WCT第8条的条约法解释
第五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有待发展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一节“向公众传播”的定义
第二节表演者对其尚未录制的表演享有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三节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享有的“因向公众传播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六章欧盟指令:与时俱进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一节欧盟指令的成文法释义
第二节欧洲法院的判例法解释
第三节小结
第七章中国著作权法评述与修改建议
第一节著作权人的“向公众传播权”(广义)
第二节邻接权人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三节中国《著作权法》修改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序言001
第一章《伯尔尼公约》:历史之源的“向公众传播权”00
第一节公开表演权释义00
第二节向公众传播权释义0
第三节向公众传播权的非自愿许可0
第二章《罗马公约》:三足鼎立的“向公众传播权”0
第一节制定《罗马公约》的历史背景0
第二节《罗马公约》的缔约过程0
第三节三类邻接权主体的向公众传播权分析0
第三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原地踏步的“向公众传播权”0
第一节GATT框架下的知识产权谈判0
第二节TRIPs协定的缔约历史
第三节TRIPs协定中“向公众传播权”条款分析
第四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分久必合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一节WCT的缔约背景
第二节WCT第8条的文本发展历史
第三节WCT第8条的条约法解释
第五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有待发展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一节“向公众传播”的定义
第二节表演者对其尚未录制的表演享有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三节表演者和录音制品制作者享有的“因向公众传播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六章欧盟指令:与时俱进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一节欧盟指令的成文法释义
第二节欧洲法院的判例法解释
第三节小结
第七章中国著作权法评述与修改建议
第一节著作权人的“向公众传播权”(广义)
第二节邻接权人的“向公众传播权”
第三节中国《著作权法》修改建议
参考文献
后记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