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商谈法律和社会公正:哈贝马斯法哲学研究
作者:陆玉胜 著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6-01
ISBN:9787209085007
定价:¥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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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临沂大学博士教授文库·商谈法律和社会公正:哈贝马斯法哲学研究》主要由七章构成。第一章主要考察了晚期资本主义遇到的困境及其拯救之路。第二章主要考察了哈贝马斯法哲学的商谈论基础。哈贝马斯在交往的基础上建立了商谈理论。第三章主要考察了法律为什么会演变为晚期资本主义维护社会公正、进行社会整合的必然方式。第四、五章主要考察了法律内部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辩证关系。第六章主要考察了法律与政治的辩证关系。第七章主要考察了法现代性的危机及其拯救方法。
作者简介
暂缺《商谈法律和社会公正:哈贝马斯法哲学研究》作者简介
目录
导论 为实现商谈和法律双轨制社会公正而漫漫求索
第一节 哈贝马斯思想的主要发展历程
一、前学术期
二、前交往期
三、交往期
四、后交往期
第二节 哈贝马斯法哲学研究的国内外现状
一、国内研究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的现状评述
二、国外研究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的现状评述
第三节 本书的内容概要
第一章 时代的困境及其拯救之路
第一节 科学技术变成了意识形态
一、意识形态批判
二、科学技术变成了意识形态
三、对科学技术成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分析
第二节 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性危机
一、合法性危机和社会的“组织原则”
二、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四重危机
第三节 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
一、全球化下民族国家的困境
二、文化多元化与一元化
第二章 哈贝马斯法哲学的交往与商谈理论基础
第一节 目的性行动和交往行动
一、劳动和语言
二、目的行动和交往行动
三、言语和交往行动
第二节 目的理性和交往理性
第三节 系统与生活世界
第四节 商谈伦理学
一、真理共识论和商谈问题的提出
二、商谈的条件
三、商谈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法律成为现代社会维护社会公正的必然选项
第一节 社会公正问题浅析
一、社会公正概念辨析
二、生成性社会公正
三、现成性社会公正
第二节 哈贝马斯研究社会公正问题的切入点
一、事实与规范
二、意义与真理
第三节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正方式的必然性
一、语内力量的式微和威权建制的兴起
二、社会整合方式的重建阶段分析
第四节 对法律事实性与规范性接榫处的艰难探索
一、法律事实性的增强和规范性的消失
二、法律有效性的重新崛起和事实性的缺失
三、法律事实性和有效性结合的初步尝试
第四章 商谈论视域下的权利与权力重构
第一节 权利重构的逻辑前提清理
一、主观权利的消隐和客观法的勃兴
二、正义性权利的社会理路之探讨
三、人权与人民主权
第二节 道德与法律的同源共生性与功能互补性
一、商谈原则
二、法律对道德的功能性互补
第三节 商谈论权利重构
一、传统的权利观
二、商谈论的权利概念及其重构
第四节 法律与政治的同源互构
一、法律与政治的逻辑关系分析
二、法律与政治权力关系的历史演变
三、商谈论视域下现代法律与政治的同源互构
第五节 交往权力与立法的交叠互构
一、立法的交往背景分析
二、立法过程
三、交往权力与立法的交织
第六节 权力的商谈论重构
一、法治国诸原则
二、交往自由的公共运用之建制化
三、交往权力向行政权力的转化
第五章 法律商谈的理论和商谈论的宪法观
第一节 实证性法律理论中规范性的缺失
一、法律诠释学
二、法律现实主义
三、法律实证论
四、德沃金对法律理论中规范性缺失的追补
第二节 德沃金的规范性法律理论
一、德沃金融贯性法律理论的初创阶段
二、德沃金对融贯性法律理论的修补
第三节 哈贝马斯的程序性法律理论
一、由独白走向交往
二、由语义学转向语用学
三、由道德商谈走向法律商谈
四、哈贝马斯的程序性法律理论
第四节 宪法法院的建制化争议及自由主义法律范式的解体
一、传统的宪法裁决危机和宪法法院的存废之争
二、自由主义法律范式的困境
第五节 规范混为价值的宪法裁判之谬误
一、错把规范当价值的难题及其解决之道
二、宪法裁判的民主合法性问题
第六节 程序主义宪法观
一、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政治观
二、宪法裁判的伦理转向及法律的盲点
三、从宪法伦理观到商谈论宪法观的转变
第六章 商谈性民主政治与政治公共领域
第一节 哈贝马斯的程序性民主观
一、经验性民主理论的规范性缺位
二、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民主理论的弱规范性和强规范性
三、哈贝马斯的程序性民主政治观的初步形成
第二节 哈贝马斯的双轨制商谈性民主理论
一、商谈性民主理论及其不足
二、为程序中立性辩护
三、哈贝马斯的双轨制商谈性民主理论
第三节 民主政治理论的社会学转译
一、达尔民主政治理论中事实性与规范性的并排独立
二、哈贝马斯民主政治理论转译过程中理想与现实的统一
第四节 经济学的民主理论对规范性的否弃与迎立
一、二战后民主社会学的演变简史
二、埃尔斯特对商谈性政治的不经意恢复
第五节 商谈性政治权力循环模式
一、系统性民主理论中政治权力循环中规范性的缺失
二、商谈性民主政治中政治权力循环模式
第六节 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
一、公共领域
二、市民社会
三、静态的公共领域面临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
四、动态的公共领域面临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
五、复杂社会中政治系统的事实性与规范性的张力
第七章 程序性法律范式:法现代性危机的解困之路
第一节 法律范式的危机
一、法律范式的演变过程
二、法律范式是事实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三、私法蕴含着的私人自主和公共自主
四、形式法法律范式与福利国家法律范式的貌离而神合
第二节 法律平等和事实平等的辩证法
一、福利国家法律范式对挣脱困境的尝试
二、法律平等与事实平等的辩证法
三、女性主义中法律平等与事实平等的辩证法
第三节 法治国的危机和程序性法律观
一、法治国危机
二、程序性法治国的重构
三、为程序性法律范式辩护
参考文献
后记
第一节 哈贝马斯思想的主要发展历程
一、前学术期
二、前交往期
三、交往期
四、后交往期
第二节 哈贝马斯法哲学研究的国内外现状
一、国内研究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的现状评述
二、国外研究哈贝马斯法哲学思想的现状评述
第三节 本书的内容概要
第一章 时代的困境及其拯救之路
第一节 科学技术变成了意识形态
一、意识形态批判
二、科学技术变成了意识形态
三、对科学技术成为意识形态的原因分析
第二节 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合法性危机
一、合法性危机和社会的“组织原则”
二、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四重危机
第三节 全球化和文化多元化
一、全球化下民族国家的困境
二、文化多元化与一元化
第二章 哈贝马斯法哲学的交往与商谈理论基础
第一节 目的性行动和交往行动
一、劳动和语言
二、目的行动和交往行动
三、言语和交往行动
第二节 目的理性和交往理性
第三节 系统与生活世界
第四节 商谈伦理学
一、真理共识论和商谈问题的提出
二、商谈的条件
三、商谈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法律成为现代社会维护社会公正的必然选项
第一节 社会公正问题浅析
一、社会公正概念辨析
二、生成性社会公正
三、现成性社会公正
第二节 哈贝马斯研究社会公正问题的切入点
一、事实与规范
二、意义与真理
第三节 法律作为维护社会公正方式的必然性
一、语内力量的式微和威权建制的兴起
二、社会整合方式的重建阶段分析
第四节 对法律事实性与规范性接榫处的艰难探索
一、法律事实性的增强和规范性的消失
二、法律有效性的重新崛起和事实性的缺失
三、法律事实性和有效性结合的初步尝试
第四章 商谈论视域下的权利与权力重构
第一节 权利重构的逻辑前提清理
一、主观权利的消隐和客观法的勃兴
二、正义性权利的社会理路之探讨
三、人权与人民主权
第二节 道德与法律的同源共生性与功能互补性
一、商谈原则
二、法律对道德的功能性互补
第三节 商谈论权利重构
一、传统的权利观
二、商谈论的权利概念及其重构
第四节 法律与政治的同源互构
一、法律与政治的逻辑关系分析
二、法律与政治权力关系的历史演变
三、商谈论视域下现代法律与政治的同源互构
第五节 交往权力与立法的交叠互构
一、立法的交往背景分析
二、立法过程
三、交往权力与立法的交织
第六节 权力的商谈论重构
一、法治国诸原则
二、交往自由的公共运用之建制化
三、交往权力向行政权力的转化
第五章 法律商谈的理论和商谈论的宪法观
第一节 实证性法律理论中规范性的缺失
一、法律诠释学
二、法律现实主义
三、法律实证论
四、德沃金对法律理论中规范性缺失的追补
第二节 德沃金的规范性法律理论
一、德沃金融贯性法律理论的初创阶段
二、德沃金对融贯性法律理论的修补
第三节 哈贝马斯的程序性法律理论
一、由独白走向交往
二、由语义学转向语用学
三、由道德商谈走向法律商谈
四、哈贝马斯的程序性法律理论
第四节 宪法法院的建制化争议及自由主义法律范式的解体
一、传统的宪法裁决危机和宪法法院的存废之争
二、自由主义法律范式的困境
第五节 规范混为价值的宪法裁判之谬误
一、错把规范当价值的难题及其解决之道
二、宪法裁判的民主合法性问题
第六节 程序主义宪法观
一、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政治观
二、宪法裁判的伦理转向及法律的盲点
三、从宪法伦理观到商谈论宪法观的转变
第六章 商谈性民主政治与政治公共领域
第一节 哈贝马斯的程序性民主观
一、经验性民主理论的规范性缺位
二、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民主理论的弱规范性和强规范性
三、哈贝马斯的程序性民主政治观的初步形成
第二节 哈贝马斯的双轨制商谈性民主理论
一、商谈性民主理论及其不足
二、为程序中立性辩护
三、哈贝马斯的双轨制商谈性民主理论
第三节 民主政治理论的社会学转译
一、达尔民主政治理论中事实性与规范性的并排独立
二、哈贝马斯民主政治理论转译过程中理想与现实的统一
第四节 经济学的民主理论对规范性的否弃与迎立
一、二战后民主社会学的演变简史
二、埃尔斯特对商谈性政治的不经意恢复
第五节 商谈性政治权力循环模式
一、系统性民主理论中政治权力循环中规范性的缺失
二、商谈性民主政治中政治权力循环模式
第六节 公共领域与市民社会
一、公共领域
二、市民社会
三、静态的公共领域面临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
四、动态的公共领域面临的事实性与规范性之间的张力
五、复杂社会中政治系统的事实性与规范性的张力
第七章 程序性法律范式:法现代性危机的解困之路
第一节 法律范式的危机
一、法律范式的演变过程
二、法律范式是事实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三、私法蕴含着的私人自主和公共自主
四、形式法法律范式与福利国家法律范式的貌离而神合
第二节 法律平等和事实平等的辩证法
一、福利国家法律范式对挣脱困境的尝试
二、法律平等与事实平等的辩证法
三、女性主义中法律平等与事实平等的辩证法
第三节 法治国的危机和程序性法律观
一、法治国危机
二、程序性法治国的重构
三、为程序性法律范式辩护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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