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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型态的检察权能:中国检察改革再思考

复合型态的检察权能:中国检察改革再思考

作者:胡勇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6-01

ISBN:9787511864604

定价:¥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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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从中国检察权的历史起源与变迁、实定法上检察权的具体操作以及与西方国家和前苏联检察权的比较等多重视角,论证了中国检察权是一种以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为主体性权能的复合型权力。在此逻辑前提下,对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的关系以及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民事检察监督、批准或决定逮捕权所面临的理论困惑和实践困境进行了梳理与澄清。最后,着眼于夯实中国检察制度的宪政基础,从守持理性思维、遵循法治原理、坚守技术径路三方面阐述了对中国检察制度进行理论重构与权能整合应当坚持的基本立场,并从批捕权的二元化改造、公诉权的适当扩张、刑事审判监督权的回归、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权的合理界定、审判监督重心的两个转移等方面对检察权的拓展与减约进行了制度勾画。
作者简介
  胡 勇1972年11月出生,湖南隆回人,法学博士。现任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长期从事检察实务和检察理论研究,在《现代法学》、《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检察日报》等刊物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并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多项理论课题研究。
目录
目录
导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主题
三、文献梳理
(一)著作方面
(二)论文方面
四、研究方法
(一)类型化研究方法的发展脉络
(二)类型化方法对检察权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三)复合型态——对分权原理的深化
五、篇章架构
第一章中国检察权的历史变迁
一、检察权起源与发展的前置性问题——观点分歧与评析
(一)关于检察制度起源的观点分歧
(二)对分歧观点的评析
二、西方国家与前苏联检察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一)检察制度之滥觞
(二)检察制度之发展
三、中国检察权的历史变迁
(一)清末时期的检察权
(二)民国时期的检察权
(三)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检察权
(四)当代中国的检察权
第二章中国检察权能的复合型态
一、单一型态的检察权——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及前苏联的检察权能
(一)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检察权能
(二)前苏联的检察权能
二、复合型态的检察权——中国检察权能的基本构造
(一)对中国检察权能构造观点的简要评析
(二)中国检察权能的复合构造
第三章中国复合型检察权的属性分析
一、有关检察权属性的学术争论
(一)有关检察权属性的四种代表性观点
(二)国内对检察机关定位的两种代表性观点
(三)检察权属性争论的简要评析
二、中国检察权属性的复合性
(一)中国检察权属性的具体分析
(二)中国检察权复合属性的外在表征
第四章中国检察权复合型态的缘由
一、现实的宪政基础——一党执政与一元分立的权力架构
(一)从政党制度中的权力制衡理论看,赋予中国检察机关独立的法律监督权能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从国家权力结构看,中国检察机关享有法律监督权能,符合主权在民、分权制衡的权力配置原理
二、特定的历史背景——列宁法律监督思想的影响与前苏联检察制度的借鉴
(一)新中国借鉴前苏联检察制度的原因
(二)列宁法律监督思想及苏联检察制度的影响
三、独特的法律文化传统——中国御史制度的影响
(一)御史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御史机构的职能
(三)御史制度对中国检察制度的影响
第五章中国复合型检察权能的理论困惑及其澄清
一、有关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关系的理论困惑与澄清
(一)观点争议——冲突论与统一论
(二)理论澄清——对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应坚持“区分论”
二、对民事审判检察监督的质疑与理论澄清
(一)观点争论
(二)理论澄清
三、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质疑与理论澄清
(一)有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属性之争
(二)有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具体应由哪个机关行使的争论
(三)理论澄清
四、对检察机关行使批准或决定逮捕权(简称“批捕权”)的质疑与理论澄清
(一)对检察机关批捕权的质疑兼对法院行使批捕权的合理性证成
(二)检察机关行使批捕权的证成兼对法院行使批捕权合理性的驳斥
(三)理论澄清:二元化的批捕权格局
第六章夯实中国检察制度的宪政基础——理论重构与权能整合
一、基本立场
(一)守持理性思维
(二)遵循法治原理
(三)坚持技术径路
二、理论重构
(一)复合型检察权能的定位:检察权是公诉权与法律监督权的统一
(二)检察监督:法律监督概念的厘清与界定
三、权能整合
(一)公诉权的适当拓展
(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权的合理界定
(三)诉讼监督的两个转变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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