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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冲突法研究

香港冲突法研究

作者:张美榕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8-01

ISBN:9787511851611

定价:¥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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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目录绪论一、选题背景二、选题意义三、文献综述四、选题内容与创新点五、研究方法六、研究架构第一篇导论第一章香港冲突法概述第一节香港冲突法的概念一、冲突法的调整对象二、冲突法的性质三、宪法性法律依据第二节冲突法渊源一、国际法渊源二、本地法渊源第三节香港冲突法学说理论一、主要学说理论二、学说理论之展望第四节香港冲突法的研究现状第二章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在香港的适用第一节全球范围内的国际私法协调化进程一、国内法层面二、区域层面三、国际层面第二节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与海牙国际私法条约一、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概况二、海牙国际私法条约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第三节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在香港地区适用的几个问题一、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在香港地区适用的法律依据二、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在香港地区的转化立法三、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对内地与香港地区之间区际司法协助的推动作用四、海牙国际私法条约对香港地区与欧盟之间司法合作的推动作用第四节小结第三章住所、国籍与居所第一节住所一、住所的一般问题二、2009年之前住所的确定:普通法规则三、2009年之后住所的确定:《居籍条例》四、小结第二节国籍与居所一、国籍二、居所三、小结第二篇管辖权问题第四章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第一节香港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理论与实践一、香港关于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理论二、确定香港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的实践三、香港关于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协调方法四、小结第二节国家及其财产的管辖豁免一、1978年之前:绝对豁免原则二、1978~1997年:《英国国家豁免法》三、1997年之后:香港所采纳的原则四、小结第三篇法律适用问题第五章法律适用中的一般性问题一、反致二、外法域法适用的限制三、外法域法律的证明四、小结第六章婚姻家庭第一节结婚一、结婚的形式要件二、结婚的实质要件三、多配偶婚姻四、其他问题第二节夫妻财产关系第三节婚生子女地位一、请求香港法院作确立婚生子女的宣告二、法律适用问题第四节离婚一、涉外离婚之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之关系二、香港法院对离婚案件的管辖权三、对外法域所作出的离婚判决之承认第五节收养一、《海牙收养公约》中的主要冲突法条款二、香港《领养条例》关于跨境收养之规定第六节国际间诱拐儿童之民事事项一、国际间诱拐儿童问题的现状及后果二、公约调整的国际间诱拐儿童之民事事项问题三、非公约调整的国际间诱拐儿童之民事事项问题四、小结第七章财产权第一节物权一、不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二、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三、小结第二节破产一、管辖权二、法律适用三、外法域破产宣告的效力四、小结第三节信托一、普通法规则二、《信托承认条例》三、小结第四节继承一、无遗嘱继承二、遗嘱继承三、无人继承财产四、小结第八章债权第一节合同一、成文法规则二、普通法规则三、其他特殊合同四、小结第二节侵权一、传统普通法规则二、香港的司法实践三、小结第四篇民商事司法协助第九章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第一节外法域民商事判决在香港的承认与执行一、学说理论二、成文法登记制度三、普通法诉讼制度四、英国与英联邦国家的民商事判决五、外法域法院作出的离婚或分居判决六、依据《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作出的判决七、小结第二节外法域仲裁裁决在香港的强制执行一、学说理论二、《纽约公约》及其在香港的适用三、非《纽约公约》范畴内的外地仲裁裁决在香港之强制执行问题四、其他途径五、小结第三节司法文书域外送达一、外法域司法文书在香港的送达二、香港司法文书在外法域送达三、《海牙送达公约》四、小结第四节域外取证一、《海牙取证公约》二、外法域法院在香港取证三、香港法院在外法域取证四、小结第十章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第一节区际民商事判决相互承认与执行一、内地民商事判决在香港的认可与执行二、台湾地区/澳门地区民商事判决在香港地区的认可与执行第二节区际民商事仲裁裁决相互认可与执行一、内地仲裁裁决在香港地区的认可与执行二、澳门地区仲裁裁决在香港地区的认可与执行三、台湾地区仲裁裁决在香港地区的认可与执行第三节区际司法文书相互送达一、内地与香港地区司法文书相互送达二、台湾地区/澳门地区与香港地区司法文书相互送达第四节区际相互取证结语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作者简介
暂缺《香港冲突法研究》作者简介
目录
张美榕
任教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2011年至201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第51批二等资助金和第6批特别资助;2012年获德国马克斯·普郎克学会比较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学奖学金赴汉堡访学;2013年获中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法律学研究所访问学者资助赴台北访学。
2010年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香港大学法学院公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进行访学和调研;于2009年和2010年赴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参加暑期班学习,其中2010年获海牙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奖学金;获中华发展基金资助于2009~2010年学期在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交换学习。
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区际私法。参编《国际私法学的新发展(2012)》,在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中国法学前沿》)、China Legal Science(《中国法学》)、《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曾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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