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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判例:自由挑战风化

美国判例:自由挑战风化

作者:胡国平 著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时间:2014-06-01

ISBN:9787562053217

定价:¥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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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美国判例:自由挑战风化》寓教于乐,以美国风化变迁为“经”,以相应的法律变迁为“纬”,主要研究美国性革命带来的美国宪法问题,分析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美国判例:自由挑战风化》分为五编,分别介绍了五位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任职期间作出的重要判例:第一编“前沃伦时期”论述了首席大法官沃伦任职之前的风化状况;第二编“沃伦法庭时期”论述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沃伦就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风化变迁过程中引起的法律斗争;第三编“伯格法庭时期”论述了20世纪七八十年代伯格就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风化变迁引起的法律斗争;第四编“伦奎斯特法庭时期”论述了20世纪90年代至2005年伦奎斯特就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风化变迁过程中引起的法律斗争;第五编“小罗伯茨法庭时期”论述了2005年小罗伯茨就任首席大法官期间美国风化变迁过程中引起的法律斗争。《美国判例:自由挑战风化》的研究可以为我国当前应对风化问题提供经验教训,可以对美国关于风化问题的法律在思想观念、法理阐释、逻辑结构、立法技术方面的独到之处予以借鉴,更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宪法的本质。
作者简介
  胡国平,1964年2月28日生,陕西省旬邑县人。法律硕士;高级检察官。先后毕业于陕西省外语师范学校英语专业、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山大学法学院,所学专业:法律、管理、英语(国际英语雅思6级),美国加州州立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助理兼反贪局副局长、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广州市检察学会理事。主要著作:《海峡两岸检察制度比较》、《美国警察管理与检察管理》,曾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11篇。
目录
前言
关于重要词汇的翻译说明
《基本权利法案》&《第十四修正案》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简介
关于“先例”与“判例”
第一编 前沃伦时期(1953年以前)
第一节 美国风化
第二节 美国教化
一、基督教戒律
二、英国道德与法律的影响
三、美国的法律制度与实施
第三节 美国风俗
一、性被妖魔化
二、性被罪恶化
三、性被神秘化
第四节 风化受到挑战
一、性启蒙运动
二、话剧《伤及无辜》敲响美国性钟声
三、卡姆斯道克法案开始动摇
四、女权运动推动妇女性解放
五、自由恋爱兴起
六、跨种族婚姻出现
七、色情杂志出现
八、裸体舞蹈公开化
九、色情电影诞生/《电影制作条例》出台
第二编 沃伦法庭时期(1953-1969年)
第一节 沃伦就任首席大法官(1953年)
第二节 沃伦法庭时期的时代背景
一、性学研究空前繁荣
二、反正统文化运动鼓吹自由性爱
三、女权运动掀起第二次浪潮
四、同性恋活动组织化
五、时尚性感化
六、裸体舞蹈公开化
第三节 禁止淫秽物品/罗斯判例(1957年)
一、淫秽物品判断标准引起争议
二、“罗斯标准”出笼
三、罗斯判例的意义
四、罗斯判例的影响
第四节 色情杂志合法化(1960年)
第五节 避孕完全合法化(1961年)
第六节 色情电影开禁/捷克百里斯判例(1964年)
一、《电影制作条例》受到挑战
二、政府加强事先管制(prior restraint)
三、捷克百里斯判例建立“硬核色情物品”标准
四、捷克百里斯判例的意义
第七节 跨种族性行为合法化(1964年)
第八节 修改淫秽物品判断标准/回忆录判例(1966年)
第九节 跨种族婚姻合法化/拉乌英先例(1967年)
第十节 金斯伯格先例/电影分级制度诞生(1968年)
一、金斯伯格先例/“对未成年人有害”法
二、电影分级制度诞生
第十一节 保护隐私权/斯丹雷持有淫秽物品案(1969年)
第十二节 禁止公开裸露/莫瑞森案(1969年)
一、裸露观
二、莫瑞森案
第三编 伯格法庭时期(1969-1986年)
第一节 伯格就任首席大法官(1969年)
第二节 伯格法庭时期的时代背景
一、“石墙起义”点燃同性恋运动
二、性学研究掀起新高潮
三、色情艺术挑战极限
四、伴侣交换公开化
五、儿童色情物品泛滥成灾
六、女权主义者发动“性战争”
第三节 新电影分级制度(1970年)
一、“白衣片”
二、新电影分级制度
三、“露天放映”与“室内放映”
四、“愿意观看”与“不愿意观看”
五、单纯裸露不是硬核标准
第四节 裸体舞蹈开禁/蕾月判例(1972年)
一、“关于吉安妮妮”一案
二、蕾月判例
三、现场表演
第五节 米勒判例/关于淫秽物品标准的争议(1973年)
一、色情物品不断挑战极限
二、企图扩张隐私权区域
三、米勒判例
四、米勒判例的意义
五、淫秽物品标准引起的问题
第六节 堕胎合法化(1973年)
第七节 拒绝反常性行为合法化(1976年)
一、“约翰·道尔诉瑞士蒙市联邦检察官”案(1976年)
二、“艾奥瓦州诉罗伯特·E?毕彻”案(1976年)
第八节 非婚性行为法受到质疑(1977年)
一、非婚性行为法受到质疑
二、非婚性行为的法律限度
第九节 反色情运动
一、宗教界和保守派反对
二、女权主义者反对
三、联邦政府的态度
四、支持性自由和色情物品的观点
五、伯格法庭的态度
第十节 禁止性骚扰/“巴妮丝诉崔恩”案(1977年)
一、性骚扰问题的提出
二、性骚扰的特征
三、性骚扰的危害
四、联邦法院判例
第十一节 禁止肮脏语言/太平洋电台肮脏词汇案(1978年)
第十二节 限制成人产业
一、萨德判例(1981年)
二、娱乐时间剧院公司判例(1986年)
第十三节 禁止公开裸露
一、戴维斯案(1981-1987年)
二、杜瓦隆夫人案(1983-1985年)
第十四节 禁止儿童色情物品/弗博先例(1982年)
第十五节 禁止性骚扰/文森先例(1986年)
一、《指南第1604?11条:关于性别歧视》
二、关于性骚扰的争论
三、文森先例
四、对文森先例的补充
五、对被害人的特殊保护
六、对学生的特殊保护
七、性骚扰案件的投诉与预防
第十六节 再次拒绝反常性行为合法化/“鲍沃斯诉哈德威克”案(1986年)
第四编 伦奎斯特法庭时期(1986-2005年)
第一节 后伯格时期的时代背景
一、回归保守
二、更加开放
三、大法官寻求平衡点
第二节 非刑事限制/弗瑞瑟案(1986年)
一、公共场所限制
二、公共资金限制/弗瑞瑟案
三、加州“有害物品法”
第三节 硬核色情电影合法化/弗瑞曼案(1987年)
一、“加州诉弗瑞曼”案
二、完善电影分级制度/NC-17级
第四节 争取裸露权/米勒案(1988年)/桑多丽案(1992年)
一、争取裸露权
二、公开裸露与宪法权利
三、公开裸露与表达自由
四、上身自由与平等保护
五、公开裸露的法律界线
六、公然猥亵的构成要件
七、猥亵暴露的构成要件
第五节 限制裸体舞蹈/巴尼斯判例(1991年)
一、裸体舞蹈合法化引起的争论
二、限制裸体舞蹈的理由/巴尼斯判例
三、反对限制裸体舞蹈的理由
四、限制裸体舞蹈的方法
第六节 限制网络色情
一、网上色情的“当地标准”引起争论
二、《1996年传媒雅正法案》被否决/“美国公民基本权利联盟诉瑞奴”案(1996年)
三、《儿童在线保护法案》被否决/“美国公民基本权利联盟诉瑞奴”案(1998年)
四、《儿童因特网保护法案》侥幸过关/“美国图书馆协会诉联邦政府”案(2001年)
五、色情网站开始收敛
第七节 反常性行为合法化/“劳伦斯诉得克萨斯州”案(2003年)
第五编 小罗伯茨法庭时期(2005年以来)
第一节 性隐私权不是基本权利/威廉姆斯案(1998-2007年)
一、什么是“基本权利”?
二、性器引发的基本权利问题
三、“威廉姆斯诉普莱尔”案
第二节 《禁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自由言论联盟案(2002年)
第三节 重申禁止肮脏语言
一、“联邦传媒委员会诉FOX电视台”案(2008年)
二、歌星杰克逊“戏服故障”案(2011年)
第四节 禁止手机色情
一、“米勒诉斯古曼尼克”案(2009年)
二、手机色情案件引起的争论
第五节 同性婚姻合法化
一、关于同性婚姻的争论
二、同性伴侣养育子女的法律问题和健康问题
三、联邦保卫婚姻与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斗争
四、加州保卫婚姻与争取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斗争
五、“哈令斯沃诉拜瑞”案(2008-2013年)
六、“联邦政府诉雯色”案(2010-2013年)
第六节 反传统婚姻的法律问题
一、一夫一妻制受到挑战
二、反传统婚姻的合法性问题
三、多角性爱的法律问题
四、伴侣交换的法律问题
五、变性人/两性人引起的法律问题
美国性革命大事记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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