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大清新法令点校本·第三卷(1901-1911)
作者: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 编纂 著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
出版时间:2010-11-01
ISBN:9787100105095
定价:¥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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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大清新法令·第一卷》:本卷,共5册,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170余项。分谕、旨、宪政、司法、法律草案四大类。其中谕旨类,始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迄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上谕115件;宪政类9件;司法类41件;民刑事诉讼法,刑法总则、分则,及厘定官制法律草案11件。《大清新法令·第二卷》:本卷共6册,内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350余件,具体包括官制、任用、外交三大类,其中官制111件、任用117件、外交118件。通过这些珍贵的法律文献,读者能够了解中国官僚机构如何从传统的吏、户、礼、兵、刑、工向近代国家机构体系全面转型,以及“弱国”不得不直面外交的真实历史。《大清新法令·第三卷》:本卷共5册,内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150余件,具体包括民政、教育、军政三大类,其中民政22件、教育86件、军政44件。这些珍贵的法律文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机构由传统体制向近代化转型所展开的一系列制度建设,或许,对今天中国新一轮的法治建设依然具有镜鉴的历史价值。《大清新法令·第四卷》:本卷共4册,内含清末光绪年间生效法令210余件。具体包括:财政70件,实业65件,交通51件;典礼有祀典、考试、监国摄政王礼节等10件,旗务、藩务、调查报告、官报、会议等17件。《大清新法令·第五卷》本卷,共5册,含清末宣统元年(1909年)上半年生效法令130余项。具体包括:宪政20项、官制16项、任用22项、外交3项、民政14项、财政12项、教育12项、军政5项、司法7项、实业7项、交通5项、典礼9项、藩务和统计各1项。
作者简介
商务印书馆,中国第一家现代出版企业。1897年由夏瑞芳、鲍咸恩、鲍咸昌、高凤池创立,已成立113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商务印书馆所属的翻译、编纂、编辑机构,与印刷所、发行所共为商务印书馆早期的三大机构之一。第一任所长蔡元培(1868-1940),后由张元济(1867-1959)续任。李秀清,1966年生,浙江临海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日耳曼法研究》等论著的作者,《清国行政法》、《中华民国刑法》及《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二卷)等的点校者。洪佳期,1972年生,安徽歙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著述有《上海会审公廨中外审判官裁判冲突研究》等。荆月新,1969年生,山东东营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学士(1991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博士(1996年、2008年),现为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为近代中国中央立法权。
目录
点校前言
谕旨
宪政
司法
法律草案
序
凡例
大清新法令总目
大清新法令勘误表
谕旨
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三月初三日上谕
四月十三日上谕
四月十五日上谕
四月十六日上谕
四月十九日上谕
四月二十四日上谕
六月初九日上谕
七月初二日上谕
七月十六日上谕(一)
七月十六日上谕(二)
七月二十九日上谕(一)
七月二十九日上谕(二)
七月三十日上谕
八月初二日上谕
八月初四日上谕
八月十五日上谕
八月二十日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
懿旨
十二月初五日上谕
十二月二十三日上谕(一)
十二月二十三日上谕(二)
二、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正月十七日上谕(一)
正月十七日上谕(二)
《大清新法令·第二卷》
点校前言
官制任用
外交
官制
京官制
宗人府奏酌拟工部裁缺宗室司员改归各部办法并请添设宗室各缺折附片二
宗人府会奏议覆御史常徽奏疏通宗室仕途折
军机处奏酌拟变通章京升补章程折并章程
军机处章京升补章程
军机处王大臣奏遵旨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拟订办事章程折附片并清单
宪政编查馆奏遴选京外各衙门人员派充咨议官片
资政院奏陈开办资政院情形折
军机大臣奕劻等议覆给事中熙麟奏请复詹事府折
会议政务处议覆御史徐定超请变通翰林院官制折
吏部奏拟翰林院升补并秘书郎办法折
政务处王大臣会同吏部遵议新设外务部司员额缺各事宜折附片并清单
外务部奏酌拟外务部改设事宜折
外务部奏陈调用人员办法并设立储才馆折并章程
附储才馆馆员办事章程
附学习员章程
附储才馆原章未尽事宜两端办法说帖
附储才馆各课章程
附书记生规则
附抄呈出使汪大臣函示储才馆应办各事说帖
吏部奏为部务殷繁拟请添设额缺折
民政部奏部厅官制章程折并章程二
民政部奏厘定本部及内外城巡警总分厅权限章程折并清单
民政部奏厘定内外城各厅界域职掌员缺章程折并清单
民政部奏接收礼部移交事项酌拟划分暨用款办法折
民政部奏添设营缮司员外郎主事各二缺片
民政部巡警厅区长区员职务权限简章
度支部奏为厘定度支部职掌事宜及员司各缺并拟添设丞参折
学部奏酌拟学部官制并归并国子监事宜改定额缺折
学部礼部会奏画定学礼两部办事界限折
学部奏请将大学堂总监督改为实缺折
《大清新法令·第三卷》
《大清新法令·第四卷》
《大清新法令·第五卷》
《大清新法令·第六卷》
《大清新法令·第七卷》
《大清新法令·第八卷》
《大清新法令·第九卷》
《大清新法令·第十卷》
《大清新法令·第十一卷》
谕旨
宪政
司法
法律草案
序
凡例
大清新法令总目
大清新法令勘误表
谕旨
一、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三月初三日上谕
四月十三日上谕
四月十五日上谕
四月十六日上谕
四月十九日上谕
四月二十四日上谕
六月初九日上谕
七月初二日上谕
七月十六日上谕(一)
七月十六日上谕(二)
七月二十九日上谕(一)
七月二十九日上谕(二)
七月三十日上谕
八月初二日上谕
八月初四日上谕
八月十五日上谕
八月二十日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寿恭钦献崇熙皇太后
懿旨
十二月初五日上谕
十二月二十三日上谕(一)
十二月二十三日上谕(二)
二、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正月十七日上谕(一)
正月十七日上谕(二)
《大清新法令·第二卷》
点校前言
官制任用
外交
官制
京官制
宗人府奏酌拟工部裁缺宗室司员改归各部办法并请添设宗室各缺折附片二
宗人府会奏议覆御史常徽奏疏通宗室仕途折
军机处奏酌拟变通章京升补章程折并章程
军机处章京升补章程
军机处王大臣奏遵旨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拟订办事章程折附片并清单
宪政编查馆奏遴选京外各衙门人员派充咨议官片
资政院奏陈开办资政院情形折
军机大臣奕劻等议覆给事中熙麟奏请复詹事府折
会议政务处议覆御史徐定超请变通翰林院官制折
吏部奏拟翰林院升补并秘书郎办法折
政务处王大臣会同吏部遵议新设外务部司员额缺各事宜折附片并清单
外务部奏酌拟外务部改设事宜折
外务部奏陈调用人员办法并设立储才馆折并章程
附储才馆馆员办事章程
附学习员章程
附储才馆原章未尽事宜两端办法说帖
附储才馆各课章程
附书记生规则
附抄呈出使汪大臣函示储才馆应办各事说帖
吏部奏为部务殷繁拟请添设额缺折
民政部奏部厅官制章程折并章程二
民政部奏厘定本部及内外城巡警总分厅权限章程折并清单
民政部奏厘定内外城各厅界域职掌员缺章程折并清单
民政部奏接收礼部移交事项酌拟划分暨用款办法折
民政部奏添设营缮司员外郎主事各二缺片
民政部巡警厅区长区员职务权限简章
度支部奏为厘定度支部职掌事宜及员司各缺并拟添设丞参折
学部奏酌拟学部官制并归并国子监事宜改定额缺折
学部礼部会奏画定学礼两部办事界限折
学部奏请将大学堂总监督改为实缺折
《大清新法令·第三卷》
《大清新法令·第四卷》
《大清新法令·第五卷》
《大清新法令·第六卷》
《大清新法令·第七卷》
《大清新法令·第八卷》
《大清新法令·第九卷》
《大清新法令·第十卷》
《大清新法令·第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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