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行政诉讼法逐条注释
作者:梁凤云 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4-01
ISBN:9787509352533
定价:¥56.00
购买这本书可以去
内容简介
行政诉讼法条文共计七十五条,其内容含量较小,不能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水平。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不仅包括行政诉讼法,还包括其他法律(例如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的相关内容;不仅包括法律条文,还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司法批复;不仅包括法律规范条文,还包括司法政策等等。《行政诉讼法逐条注释》对于只要是具有行政诉讼规则意义的内容,都一概吸纳,可说是行政诉讼法一本通。《行政诉讼法逐条注释》就现行行政诉讼法,依法条编章顺序,作有系统之诠译。行文力求简洁,举例务求明确。使学习行政诉讼法者,得有清晰之概念。
作者简介
梁凤云,1974年生,山西盂县人,法学博士,现供职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1993年至1997年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行政法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行政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毕业分配至最高人民法院工作。2003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06年获行政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论著有:《行政诉讼判决研究》[博士论文]、《行政诉讼判决之选择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行政法学》(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指定教材,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合著]、《寻求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合著]、《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合著]、《一般行政法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合著]、《行政诉讼证据案例与评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主编]、《行政诉讼证据实证分析》(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主编]等。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根据]
第二条 [诉权]
第三条 [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四条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五条 [合法性审查原则]
第六条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第八条 [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九条 [辩论原则]
第十条 [法律监督原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一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受案范围的排除条 款]
第三章 管辖
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十九条 [不动产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条 [选择管辖]
第二十一条 [移送管辖]
第二十二条 [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管辖权转移]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四条 [原告]
第二十五条 [被告]
第二十六条 [共同诉讼]
第二十七条 [第三人]
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理]
第二十九条 [委托代理人]
第三十条 [律师、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章 证据
第三十一条 [证据种类]
第三十二条 [被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限制规定]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第三十五条 [鉴定]
第三十六条 [证据保全]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三十七条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关系]
第三十八条 [复议期间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
第三十九条 [起诉期限]
第四十条 [延长起诉期限]
第四十一条 [起诉条 件]
第四十二条 [审查起诉]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十三条 [发送起诉状提出答辩状]
第四十四条 [诉讼不停止执行]
第四十五条 [公开审理]
第四十六条 [合议]
第四十七条 [回避]
第四十八条 [传唤、视为申请撤诉、缺席判决]
第四十九条 [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第五十条 [不适用调解]
第五十一条 [撤诉]
第五十二条 [审理依据]
第五十三条 [参照规章]
第五十四条 [判决]
第五十五条 [重作判决对被告的限制]
第五十六条 [案件移送]
第五十七条 [一审审理期限]
第五十八条 [上诉]
第五十九条 [二审审理方式]
第六十条 [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第六十一条 [上诉案件的处理]
第六十二条 [申诉]
第六十三条 [提起审判监督的程序]
第六十四条 [抗诉]
第八章 执行
第六十五条 [生效裁判的执行]
第六十六条 [非诉行政执行]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行政赔偿]
第六十八条 [赔偿主体和追偿]
第六十九条 [赔偿费用]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七十条 [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原则]
第七十一条 [同等与对等原则]
第七十二条 [国际条 约优先]
第七十三条 [中国律师代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诉讼费用]
第七十五条 [施行日期]
跋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立法根据]
第二条 [诉权]
第三条 [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四条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第五条 [合法性审查原则]
第六条 [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的基本原则]
第七条 [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第八条 [本民族语言文字原则]
第九条 [辩论原则]
第十条 [法律监督原则]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一条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十二条 [受案范围的排除条 款]
第三章 管辖
第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 [地域管辖的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限制人身自由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十九条 [不动产行政案件的管辖]
第二十条 [选择管辖]
第二十一条 [移送管辖]
第二十二条 [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 [管辖权转移]
第四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四条 [原告]
第二十五条 [被告]
第二十六条 [共同诉讼]
第二十七条 [第三人]
第二十八条 [法定代理]
第二十九条 [委托代理人]
第三十条 [律师、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章 证据
第三十一条 [证据种类]
第三十二条 [被告举证责任]
第三十三条 [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限制规定]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第三十五条 [鉴定]
第三十六条 [证据保全]
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三十七条 [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关系]
第三十八条 [复议期间和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限]
第三十九条 [起诉期限]
第四十条 [延长起诉期限]
第四十一条 [起诉条 件]
第四十二条 [审查起诉]
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十三条 [发送起诉状提出答辩状]
第四十四条 [诉讼不停止执行]
第四十五条 [公开审理]
第四十六条 [合议]
第四十七条 [回避]
第四十八条 [传唤、视为申请撤诉、缺席判决]
第四十九条 [妨害行政诉讼强制措施]
第五十条 [不适用调解]
第五十一条 [撤诉]
第五十二条 [审理依据]
第五十三条 [参照规章]
第五十四条 [判决]
第五十五条 [重作判决对被告的限制]
第五十六条 [案件移送]
第五十七条 [一审审理期限]
第五十八条 [上诉]
第五十九条 [二审审理方式]
第六十条 [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第六十一条 [上诉案件的处理]
第六十二条 [申诉]
第六十三条 [提起审判监督的程序]
第六十四条 [抗诉]
第八章 执行
第六十五条 [生效裁判的执行]
第六十六条 [非诉行政执行]
第九章 侵权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行政赔偿]
第六十八条 [赔偿主体和追偿]
第六十九条 [赔偿费用]
第十章 涉外行政诉讼
第七十条 [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原则]
第七十一条 [同等与对等原则]
第七十二条 [国际条 约优先]
第七十三条 [中国律师代理]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七十四条 [诉讼费用]
第七十五条 [施行日期]
跋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