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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责任论:兼谈环境法的核心问题
作者:孟庆垒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4-01
ISBN:9787511861344
定价:¥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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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重点通过对“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句耳熟能详的口号进行再梳理和在论证,提出环境法既不是类似于民法的“权利之法”,也不是类似行政法的“权力之法”,而是“责任之法”,应以环境责任为基点来重构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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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缺《环境责任论:兼谈环境法的核心问题》作者简介
目录
目录
引言/
第一章环境责任概论/
第一节环境责任之成因/
一、环境责任的现有依据/
二、共同体——责任的真正来源/
三、人类环境共同体:发现还是建构/
第二节环境责任概念与性质解析/
一、何为环境,谁的环境/
二、责任概念及其解析/
三、“有关环境的责任”还是“对环境的责任”/
四、环境责任性质之界定/
第三节环境责任的特征/
一、行动全球性/
二、主体广泛性/
三、对象特殊性/
第二章环境责任的理论证成/
第一节环境责任的理论背景:责任伦理之勃兴/
一、责任伦理之形成/
二、责任伦理主要观点、背景及贡献/
三、环境责任的提倡与责任伦理之关系/
第二节环境责任何以必要:从可持续发展到科学发展/
一、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涵义与要求/
二、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密切联系/
三、环境责任是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
第三节环境责任何以可能:从新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的论争谈起/
一、共同体主义:新自由主义的批判者/
二、共同体主义:并非另一个极端/
三、共同体主义:环境责任履行的“助推器”/
第四节环境责任何以可行:分配正义的视角/
一、何为正义,如何分配/
二、环境问题成因的对比性分析/
三、环境责任分配的正义原则/
第三章环境责任的道德实践/
第一节个人:负责任地消费/
一、消费主义在环境危机中的作用/
二、负责任地消费:一种新型消费伦理/
三、消费者的消费责任:从理念到行动/
第二节企业:利益与责任可以双赢/
一、企业在环境时代承担责任的理由/
二、企业环境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分析/
三、企业履行环境道德责任的机制探讨/
第三节政府:权力与责任之间/
一、环境时代的政府角色/
二、政府环境责任的特征/
三、政府环境责任的内容及实现途径/
第四章环境责任的法律化研究/
第一节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必要性研究/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必要性研究/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可能诘难/
三、对环境责任法律化可能诘难的回应/
第二节环境责任的法学界定/
一、“法责任”与“法律责任”之区分/
二、“法责任”之法律功能定位/
三、环境法责任:环境责任的法律表现/
第三节环境责任法律化的理论路径/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义务路径/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权力路径/
三、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权利路径/
第四节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制度路径/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实体法范本:循环经济法/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程序性保障:环境公众参与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三、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激励手段:环境激励制度/
四、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强制性方法:环境法律责任制度/
第五章环境责任与环境法的再审视/
第一节环境法是“责任之法”/
一、正视人的主动与自然环境的被动:环境法角色定位的前提/
二、把握环境利益的公益性:环境法角色定位的关键/
三、环境法的价值排序:环境法应有角色之“管窥”/
四、环境法是“责任之法”/
第二节环境责任原则之扩展/
一、环境法的环境责任原则之现状/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扩展是一个历史趋势/
三、环境责任原则扩展之方向/
第三节责任而非权利:自然体法律保护的应有视角/
一、自然体还是不是一种法律“物”/
二、自然体权利论:错位的环境改良主义/
三、环境改良主义的理论缺陷/
四、自然体的法律保护——环境法责任的视角/
第四节环境责任与环境法的方法论研究/
一、个体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之分野/
二、个体主义方法论于环境保护之不足/
三、“民法与环境法的对话”还是“民法的自我对话”:环境法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本质/
四、个体主义方法论解决不了环境责任问题/
第六章环境责任与环境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构/
第一节“权利本位”不应当成为环境法研究的预设性前提/
一、“中国特色”的权利本位论及其批判者/
二、“权利本位论”的可商榷之处/
三、环境法学界的“权利本位论”及其表现/
四、环境法及环境法学研究的相对独立性:对“环境权利本位论”的批判/
第二节对“环境权核心论”的反思/
一、主体泛化与内容模糊化:过度“膨胀”的环境权/
二、环境权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
三、环境权的私权理路:环境系统性背景下的个体主义悖论/
四、环境权无法实现环境正义/
五、人类环境权:环境权的本性回归/
第三节以环境责任为基点重构环境权利与义务/
一、环境法律权利与义务的设置需要一个理论基点/
二、以环境责任为基点重构环境法律权利与义务/
三、环境法“义务主导,权利辅助”模式解读/
四、环境法律权利的局限性与环境法律义务的优越性/
第七章环境责任的中国实践/
第一节我国环境责任意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保主体的“人格分裂”/
二、环境保护中的“公众依赖”与公众主体性的缺失/
三、“守法吃亏”的环保困局/
四、“唯发展论”与功利主义政绩观/
第二节我国开展环境责任实践的优劣势比较/
一、发展阶段的局限:现代化进程与环境保护的“共时性”/
二、可能的优势:政府的权威性/
三、良好的政治氛围:从科学发展观到“美丽中国”梦想/
第三节对我国环境责任落实问题的若干思考/
一、对我国环境责任主体作用的再审视/
二、对我国环境责任社会意识基础问题的反思/
三、对我国环境责任立法问题的构想/
参考文献/
后记/
引言/
第一章环境责任概论/
第一节环境责任之成因/
一、环境责任的现有依据/
二、共同体——责任的真正来源/
三、人类环境共同体:发现还是建构/
第二节环境责任概念与性质解析/
一、何为环境,谁的环境/
二、责任概念及其解析/
三、“有关环境的责任”还是“对环境的责任”/
四、环境责任性质之界定/
第三节环境责任的特征/
一、行动全球性/
二、主体广泛性/
三、对象特殊性/
第二章环境责任的理论证成/
第一节环境责任的理论背景:责任伦理之勃兴/
一、责任伦理之形成/
二、责任伦理主要观点、背景及贡献/
三、环境责任的提倡与责任伦理之关系/
第二节环境责任何以必要:从可持续发展到科学发展/
一、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涵义与要求/
二、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密切联系/
三、环境责任是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
第三节环境责任何以可能:从新自由主义与共同体主义的论争谈起/
一、共同体主义:新自由主义的批判者/
二、共同体主义:并非另一个极端/
三、共同体主义:环境责任履行的“助推器”/
第四节环境责任何以可行:分配正义的视角/
一、何为正义,如何分配/
二、环境问题成因的对比性分析/
三、环境责任分配的正义原则/
第三章环境责任的道德实践/
第一节个人:负责任地消费/
一、消费主义在环境危机中的作用/
二、负责任地消费:一种新型消费伦理/
三、消费者的消费责任:从理念到行动/
第二节企业:利益与责任可以双赢/
一、企业在环境时代承担责任的理由/
二、企业环境责任的概念和特点分析/
三、企业履行环境道德责任的机制探讨/
第三节政府:权力与责任之间/
一、环境时代的政府角色/
二、政府环境责任的特征/
三、政府环境责任的内容及实现途径/
第四章环境责任的法律化研究/
第一节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必要性研究/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必要性研究/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可能诘难/
三、对环境责任法律化可能诘难的回应/
第二节环境责任的法学界定/
一、“法责任”与“法律责任”之区分/
二、“法责任”之法律功能定位/
三、环境法责任:环境责任的法律表现/
第三节环境责任法律化的理论路径/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义务路径/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权力路径/
三、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权利路径/
第四节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制度路径/
一、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实体法范本:循环经济法/
二、环境责任法律化的程序性保障:环境公众参与制度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三、环境责任法律化的激励手段:环境激励制度/
四、环境责任法律化的强制性方法:环境法律责任制度/
第五章环境责任与环境法的再审视/
第一节环境法是“责任之法”/
一、正视人的主动与自然环境的被动:环境法角色定位的前提/
二、把握环境利益的公益性:环境法角色定位的关键/
三、环境法的价值排序:环境法应有角色之“管窥”/
四、环境法是“责任之法”/
第二节环境责任原则之扩展/
一、环境法的环境责任原则之现状/
二、环境责任原则的扩展是一个历史趋势/
三、环境责任原则扩展之方向/
第三节责任而非权利:自然体法律保护的应有视角/
一、自然体还是不是一种法律“物”/
二、自然体权利论:错位的环境改良主义/
三、环境改良主义的理论缺陷/
四、自然体的法律保护——环境法责任的视角/
第四节环境责任与环境法的方法论研究/
一、个体主义方法论与整体主义方法论之分野/
二、个体主义方法论于环境保护之不足/
三、“民法与环境法的对话”还是“民法的自我对话”:环境法个体主义方法论的本质/
四、个体主义方法论解决不了环境责任问题/
第六章环境责任与环境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重构/
第一节“权利本位”不应当成为环境法研究的预设性前提/
一、“中国特色”的权利本位论及其批判者/
二、“权利本位论”的可商榷之处/
三、环境法学界的“权利本位论”及其表现/
四、环境法及环境法学研究的相对独立性:对“环境权利本位论”的批判/
第二节对“环境权核心论”的反思/
一、主体泛化与内容模糊化:过度“膨胀”的环境权/
二、环境权究竟是权利还是义务/
三、环境权的私权理路:环境系统性背景下的个体主义悖论/
四、环境权无法实现环境正义/
五、人类环境权:环境权的本性回归/
第三节以环境责任为基点重构环境权利与义务/
一、环境法律权利与义务的设置需要一个理论基点/
二、以环境责任为基点重构环境法律权利与义务/
三、环境法“义务主导,权利辅助”模式解读/
四、环境法律权利的局限性与环境法律义务的优越性/
第七章环境责任的中国实践/
第一节我国环境责任意识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环保主体的“人格分裂”/
二、环境保护中的“公众依赖”与公众主体性的缺失/
三、“守法吃亏”的环保困局/
四、“唯发展论”与功利主义政绩观/
第二节我国开展环境责任实践的优劣势比较/
一、发展阶段的局限:现代化进程与环境保护的“共时性”/
二、可能的优势:政府的权威性/
三、良好的政治氛围:从科学发展观到“美丽中国”梦想/
第三节对我国环境责任落实问题的若干思考/
一、对我国环境责任主体作用的再审视/
二、对我国环境责任社会意识基础问题的反思/
三、对我国环境责任立法问题的构想/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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