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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网络侵权问题研究
作者:刁胜先 等著
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
出版时间:2013-12-01
ISBN:9787542644404
定价:¥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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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问题研究》在因循和尊重民商法博大精深的传统基础上、在肯定和借鉴个人信息法学界奠基的既有成果前提下,以比较研究的方法,充分利用掌握的国内外研究资料,围绕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特定领域,结合传统民商法与信息法内容,以民法规制为核心、辅以刑法与行政法的公法保护,从实体法与诉讼法两方面进行思考,构建出个人信息网络侵权救济制度的理论体系,对于借鉴国外立法经验、为国内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参考、推动电子商务经济发展等方面意义突出,显示出继往开来的开放性研究风格,凸显了研究成果的重大价值。
作者简介
刁胜先,女,汉族,1973年10月生,重庆江津人,1997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毕业于重庆大学法学院,获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学位。现为重庆邮电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信息法、电子商务法、民商法。十余年来在权威期刊、CSSCI来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等各种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部分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出版著作(主编、参编、合著等)5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校级项目共10项;主研围家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立法:欧美经验与本土资源”、“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安全危机与法律对策研究”以及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等各级项目多项。
目录
导言
——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网络侵权
第一章 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权利基础
第一节 个人信息权的基础界定
一、个人信息权性质的相关学说评介
二、认识基础:个人信息与个人信息价值
——权利客体与对象之争辩
三、权利性质:精神、物质双重性质人格权
——人身、财产二元标准之反思
四、保护范围:一般个人信息与所有个人信息
——框架性人格权之定位
第二节 个人信息权的权利结构——权能之确立
一、个人信息权是一种控制权
二、个人信息控制权的权利结构
三、个人信息控制权的特点
第二章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三、例证:个人信息征信法律关系之解析
第二节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含义与地位
二、国外立法例考察
三、国内立法例与建议稿考察
四、确立我国个人信息主体的内涵和外延
第三节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民事权利客体与民事信息
二、信息是新型民事权利客体
三、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人格权的客体
四、明确信息与个人信息在民事权利客体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第四节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个人信息权利体系
二、个人信息义务体系
第三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一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一、国外主要立法例分析
二、我国相关立法与建议稿分析
三、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四、确立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多元归责原则
第二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说
二、确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注意事项
三、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四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
第一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立法的比较研究
一、美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及评价
二、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及评价
三、日本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及评价
四、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及评价
第二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方式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特点
二、网络中侵犯个人信息的具体方式
第三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一、根据行为主体分类
二、根据侵犯个人信息的目的分类
三、根据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方式分类
四、根据侵权责任承担主体分类
第五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形态
第一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概况
一、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的内涵
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
三、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形态
一、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直接责任
二、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替代责任形态
三、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单方责任
四、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双方责任
五、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单独责任
六、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共同责任
第三节 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
一、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的界定
二、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的内容
第四节 网络服务商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
一、个人信息网络侵权领域内的网络服务商类型
二、网络服务商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形态的内容
第五节 网络信息中介商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
一、网络信息中介商概述
二、网络信息中介商的专业人士责任
三、网络信息中介商的专业人士侵权责任形态
第六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方式
第一节 关于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方式的主要立法例
一、欧盟
二、法国、意大利、荷兰、奥地利、西班牙
三、德国、我国台湾地区
四、日本、韩国
五、英国、美国、我国香港地区
六、小结
第二节 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方式-
一、我国侵权的责任方式
二、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方式
第三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
三、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
第七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一节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概述
一、免责事由及相关概念辨析
二、免责事由的法律根据
第二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立法比较
一、两大法系侵权法免责事由的立法例
二、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立法例
三、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立法现状
四、小结
三、我国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
第二节 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一、国外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立法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
三、主要立法的比较分析
四、我国大陆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第十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
一、宪法层面
二、基本法层面
三、特别法层面:个人信息保护法
参考文献
后记
——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网络侵权
第一章 个人信息民法保护的权利基础
第一节 个人信息权的基础界定
一、个人信息权性质的相关学说评介
二、认识基础:个人信息与个人信息价值
——权利客体与对象之争辩
三、权利性质:精神、物质双重性质人格权
——人身、财产二元标准之反思
四、保护范围:一般个人信息与所有个人信息
——框架性人格权之定位
第二节 个人信息权的权利结构——权能之确立
一、个人信息权是一种控制权
二、个人信息控制权的权利结构
三、个人信息控制权的特点
第二章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三、例证:个人信息征信法律关系之解析
第二节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含义与地位
二、国外立法例考察
三、国内立法例与建议稿考察
四、确立我国个人信息主体的内涵和外延
第三节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民事权利客体与民事信息
二、信息是新型民事权利客体
三、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人格权的客体
四、明确信息与个人信息在民事权利客体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第四节 个人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个人信息权利体系
二、个人信息义务体系
第三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一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一、国外主要立法例分析
二、我国相关立法与建议稿分析
三、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四、确立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多元归责原则
第二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说
二、确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注意事项
三、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四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
第一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立法的比较研究
一、美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及评价
二、欧盟及其部分成员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及评价
三、日本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及评价
四、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立法及评价
第二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方式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特点
二、网络中侵犯个人信息的具体方式
第三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的类型化研究
一、根据行为主体分类
二、根据侵犯个人信息的目的分类
三、根据侵犯个人信息的行为方式分类
四、根据侵权责任承担主体分类
第五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形态
第一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概况
一、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的内涵
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
三、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形态
一、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直接责任
二、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替代责任形态
三、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单方责任
四、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双方责任
五、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单独责任
六、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共同责任
第三节 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
一、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的界定
二、公务机关和非公务机关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的内容
第四节 网络服务商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
一、个人信息网络侵权领域内的网络服务商类型
二、网络服务商个人信息侵权责任形态的内容
第五节 网络信息中介商的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形态
一、网络信息中介商概述
二、网络信息中介商的专业人士责任
三、网络信息中介商的专业人士侵权责任形态
第六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方式
第一节 关于个人信息侵权责任方式的主要立法例
一、欧盟
二、法国、意大利、荷兰、奥地利、西班牙
三、德国、我国台湾地区
四、日本、韩国
五、英国、美国、我国香港地区
六、小结
第二节 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方式-
一、我国侵权的责任方式
二、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责任方式
第三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功能
二、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
三、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四、个人信息网络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
第七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第一节 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概述
一、免责事由及相关概念辨析
二、免责事由的法律根据
第二节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立法比较
一、两大法系侵权法免责事由的立法例
二、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立法例
三、我国个人信息网络侵权责任免责事由的立法现状
四、小结
三、我国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完善
第二节 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一、国外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立法
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
三、主要立法的比较分析
四、我国大陆个人信息的行政法保护
第十章 个人信息网络侵权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
一、宪法层面
二、基本法层面
三、特别法层面:个人信息保护法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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