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详情
广州大学律师学书系:民法教学案例(总论)
作者:张纯 编
出版社: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01-01
ISBN:9787561549162
定价:¥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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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案例教学是最符合法律认知规律的教学方法。法律本来就是将生活中发生的真实案例通过归纳、整理,上升为一般性规定的东西。法学理论也来源于对生活案例的总结,或者说是对生活案例的类型化。法律调整就是从具体案例上升为类型指导的过程。自然的、具体的、不定型的生活案例,只有经过立法者的定型后,才能上升为法律规定。立法者将生活案例上升为法律规定的过程,实际就是一种抽象和概括的过程。
作者简介
张纯,女,湖北省武汉市人,广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硕士生导师。1986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民法)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制参考》(法制日报)、《财经理论与实践》、《湖南大学学报》、《求索》、《学术界》等权威、核心刊物发表专业论文三十多篇,主编、副主编、参编以及合著专业教材(著作)十余部。
目录
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特点
第三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第五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私法自治原则
第四节 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章 民法法津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第六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七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章 合伙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成立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和法人的分支机构
第七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第八章 物
第一节 物
第二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第九章 民事行为
第一节 民事行为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四节 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第五节 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行为
第六节 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概述
……
第十一章 期限与诉讼时效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特点
第三节 民法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第五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第二节 平等原则
第三节 私法自治原则
第四节 公平原则
第五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节 公序良俗原则
第三章 民法法津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四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自然人的姓名、住所、户籍和身份证
第六节 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第七节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章 合伙
第六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制度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成立
第三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四节 法人的机关和法人的分支机构
第七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民事权利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保护
第八章 物
第一节 物
第二节 货币和有价证券
第九章 民事行为
第一节 民事行为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行为的成立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四节 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第五节 效力存在欠缺的民事行为
第六节 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第十章 代理
第一节 概述
……
第十一章 期限与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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