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
布莱克威尔法律与社会指南(美)萨拉特 编,高鸿钧 等译《布菜克维尔法律与社会指南》包含一篇导论和六编正文,收入论文33篇,是法律与社会研究领域的权威著作。各章重在考察特定领域的历程,描述其现状,分析其得失。指出其挑战,展示其未来走向。作者来自世界各地,代表了广泛的社会情境,体现了多元的文化视域。这些文章横跨法理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人类学、比较法学以及许多部门法学,涉及立法、执法、司法以及法律意识,涵括民主、人权、法治、程序正义、法律文化等传统问题,触及批判种族理论、女权主义法学、后殖民法律以及法律全球化等前沿领域。由此,《布莱克威尔法律与社会指南》展示了丰富智识和多重洞见。《布莱克威尔法律与社会指南》作者运用了不同的研究方法和阐释进路,不仅有实证主义套路和新制度主义取向,而且有解释学进路和文化研究视角;不仅有理性选择方法和政策分析模式,而且有批判研究范式和后现代叙事风格。《布莱克威尔法律与社会指南》论证严谨,意蕴丰厚,行文有趣,观点新颖。
-
宗教与美国宪政经验(美)威特 著,宋华琳 译《宗教与美国宪政经验》细致入微地考察了美国致力于宗教自由的语境。作者小约翰·威特展现出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如何推进或延沓了宗教自由的伟大工程,并引人注目地地以国际人权法来量度当下的美国法,这种努力是弥足珍贵的。本书分寸适当、温文尔雅,犹如一个有待挖掘的富矿,不仅为那些好心但困惑不已的人们指点迷津,而且对如何重归平衡给出了理性、给力的言说。
-
哥林多书信(英)摩根 著圣经对摩根(CampbellMorgan)来说不仅是一部神所启示的书,而且是一个可以亲自进入的属灵世界,在它里面可以日日朝见主面,对神的认识和爱敬日加深沉,不时从中得到启示、亮光与清新活泼的气息。因此他讲解圣经不但细腻,而且有独到之处,他能超越传统束缚,带给人新的亮光。“摩根解经丛卷”是作者一生研读圣经的结晶,共有一百多卷,由美国活泉出版社陆续翻译成中文,这是一套解经性的注释书。中文简体版的《希伯来书》、《哥林多书信》、《使徒行传》、《耶利米书》、《以赛亚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约翰福音》等将陆续由上海三联书店推出。《哥林多书信》是“摩根解经丛卷”系列之一。本书包括对《哥林多前书》和《哥林多后书》的注释。保罗写给哥林多人的这两封信,是他所有作品里最引人注目的。哥林多前书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论到属世的事,目的在矫正;第二部分论到属灵的事,目的在建立。哥林多后书则可以说是使徒个人的写照,这幅画面描绘了使徒在神给他的权柄之下,用爱心、劳苦,勤作主工。有人说,使徒在这卷书信中充分地显露了他的本性;这卷书信从头至尾都含有浓厚的个人色彩,他始终为自己的事奉辩护。在前书里,我们看见的是教会;在后书里,保罗则用自己作例证,说明教会里面的事工。
-
德国债法总则新论杜景林 著《德国债法总则新论》由杜景林编著。《德国债法总则新论》所要侧重者,只是“新论”二字。一是内容上的新,也就是力求反映最新的发展变化,特别是通过债法现代化带来的体系和内容方面的变化;二是认识上的新,力求反映学说和文献上的新的观念、见解和看法;三是判例上的新,力求反映最新的案型,同时反映学说与判例的协力作用;四是在有些方面,也反映了国内重要合同法学者的新认识,力求以此建立中国法与德国法之间的专业关联。
-
英国法中的先例(英)克罗斯,(英)哈里斯 著,苗文龙 译《英国法中的先例(第4版)》的目的仍然是要全面陈述目前英格兰的先例原理,并将它放在该主题涉及的法学问题的背景下进行讨论。这些问题包括先例的判决理由和约束力的本质,和其他法律渊源相比,先例的重要性,它们在法律推理中的角色,以及任何法律一般理论都必须对它们加以考虑时的解释。在所有这些问题上,鲁伯特·克罗斯爵士都清晰地论述了一种相当传统的律师的观点。这种方法仍保留在目前这个版本中,尽管考虑到第三版出版以来的该领域的发展,在第2、5、6和7章提及了有竞争性的答案。【作者简介】作者:(英国)鲁伯特·克罗斯(Cross.R.) (英国)J.W.哈里斯(Harris.J.W.) 译者:苗文龙鲁伯特·克罗斯(1912-1980),英国杰出的律师和学者。生前他是久负成名的牛津大学瓦伊纳英国法讲座教授(Vinerian Professor of English Law),莫德林学院研究员。在一岁时他双目失明。在进入辉煌的法律职业生涯之前.他曾是英国著名的棋手,并取得耀眼的成绩。他著述甚丰,最为著名的作品有《英国法中的先例》、《克罗斯论证据》等。J.W.哈里斯(1940-2004),英国律师和法学教授。他四岁失明,然而在学生-时代一直是一位杰出学生并在划船和骑马方面颇具天赋。他先后任教于牛津大学、悉尼大学、香港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他曾被提名为英国科学院院士。他的主要作品有《法律和法律科学》、《财产与正义》、《法律哲学》以及与克罗斯合著的《英国法中的先例》等。译者简介:苗文龙,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重庆大学法学院教师,宪政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英国法、公法与政治理论和比较刑事法。有译著《法律h革命》(第二卷)、《大宪章》等。
-
澳门法律改革与法制建设米健 主编《澳门法律改革与法制建设》收录了此次研讨会之成果,内容丰富,富有价值。澳门回归祖国10年来,“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在澳门面临更好历史发展机会的新时刻,来自两岸四地舶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以及法律实务界人士汇聚澳门,参加由澳门科技大学主办、法学院承办之:“澳门法律改革与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围绕“十国两制”下的法学教育、澳门法律改革牛的本地化问题、“一国两制”与区际法律协调、澳门实体法律改革以及澳门程序法律改革展开学术研讨,以澳门为焦点。视野又不限于澳门、既对澳门法学教育:法制发展和法律改革的历史经验进行回顾和总结,对现今状况进行检视和评价,又对未来发展进行讨论和展望。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与立法的关系郝建臻 著本书阐述了行政与立法关系的一般理论与制度实践,回顾了香港回归前的行政与立法关系,在此基础上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设计中的行政与立法关系进行规范分析和立法原意阐释;对香港回归后的行政与立法关系的发展进行总结,归纳了行政主导原则受到严重挑战的表现形式和带来的影响,分析了导致行政主导原则受到严重冲击原因:同时,作者从“普选行政长官,提高其认受性”、“保留功能议席,保持均衡参与”,“正视政党存在,建立执政联盟”、“落实沟通管道,加强议行协调”、“优化间接因素,为实现行政主导创造良好外部环境”、五方面提出了有利于改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与立法关系,巩同行政主导原则的可行途径,为实现强政励治提出了建议。
-
无法生活(美)霍华德 著,林彦,杨珍 译《无法生活:将美国人民从法律丛林中解放出来》并非出于一个美国愤青写的常识,而是饱读律书、颇有阅历的意见领袖的犀利之笔,它给独立思考的那一小众人看。原来,美国和我们的距离并不遥远,它也并非自由、公平和民主的天堂。官僚主义的政府、缺乏文化和权威的学校、被呆板法律条款侵蚀的个性与活力,坍塌的决策权威导致低效、没有责任的破坏者们拉低整个机构的水准。是的——无法生活——在以亿计数的法律之下。读完全书,再来思考正当程序、公平、正义、权威、领袖、效率以及责任制这些字眼。你会发现,霍华德就是一个法律界的精英,一个意见领袖,而他的目光穿透了法律生活。
-
科索沃地区刑法典汤海军,徐留成 译《科索沃地区刑法典》以《科索沃地区刑法典》命名,而未纳入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外国刑法典系列丛书》,以免引起争端。科索沃地区,原是塞尔维亚共和国西南部的一个自治省,南部与阿尔巴尼亚和马其顿毗邻。面积大约有10887平方公里,行政中心普里什蒂纳。
-
日本知识产权法(日)田村善之 著《日本知识产权法(第4版)》是日本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田村善之先生的力作《知识产权法》(第4版)的中译本。《日本知识产权法(第4版)》从支援型激励机制角度详细论述了仿冒商品形态、商业秘密、商业主体混同、规避技术性限制、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及域名等领域的法学理论;从创设型激励机制角度详细论述了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半导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著作权法等领域的法学理论,并深刻全面地分析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制度,是一本具有相当高学术价值的理论著作。读者范围:知识产权法、法学专业的高校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