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
盖尤斯法学阶梯(古罗马)盖尤斯盖尤斯(Gaius)是一位生活在公元2世纪的罗马法学者,他的身世至今不被人们所知,根据对其论著的分析,人们普遍猜测他可能是罗马帝国西部的一位法学教师,盖尤斯写作的时代正是罗马法经历了最鼎盛时期逐渐走向平稳发展的阶段。 《盖尤斯法学阶梯》是罗马法历史文献中的经典之作。它的经典之处就在于:它对繁杂的罗马私法体系进行7系统的和合理的梳理、归纳和排序,把其中最精华的东西以教科书的形式加以编排。盖尤斯的这一系统的和创造性的工作后来得到罗马君主的赞赏和认可。在公元426年由罗马帝国君主狄奥多西二世和瓦伦丁尼安三世颁布的一项谕令中,盖尤斯的著作,与其他4位古典法时期的权威法学家(帕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和莫德斯丁) 的著作一起,被宣布具有“法渊源”的效力,这部所谓的“援引法”允许法官们直接投引这些法学家著作中的论断审判案件。《盖尤斯法学阶梯》确立了罗马私法的三大中心:人、物和诉讼。围绕“人”这一中心,论述的是人的地位和能力、婚姻、家庭、监护等基本问题。围绕“物”这一中心,论述的是物法关系、债法关系(包括契约之债和非契约之债) 以及财产继承和转移等基本问题,围绕“诉讼”这一中心,论述的是各项与实体民事权利相对应的诉权以及相关的诉讼程序和制度(需要说明的是:在罗马私法中,有些实体的氏事权利和制度是通过执法官在诉讼程序中的创造性活动而加以创制和确立的),盖尤斯设计的这个教科书体系后来为《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所全盘继承。 -
荷兰刑法典颜九红、戈玉和 译荷兰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也是前卫社会思想的指向标而这与荷 兰先进、成熟的刑法制度密不可分。本法典既具有权威性,又讲求实用,罪刑配置适度,展示了荷兰刑法温和、务实、前卫、保障人权的特点;反映了荷兰在犯罪的理念,一直奉行刑法的谦抑性,刑事处罚轻缓,体现了宽容的刑事政策。 -
域外检察制度研究樊崇义 编《域外检察制度研究》是樊崇义教授主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基本原理”(项目号[GJ2006A0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基本原理”是2006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立项的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之一,目的在于对我国检察制度的特色与原理进行系统、深入的研讨。任何制度特色都是一种比较的产物。因此,为了更好地理解我国检察制度的现状、特色与发展方向,必须将我国检察制度置于比较法的视野之下。显然,只有将我国的检察制度置于世界各国检察制度的大脉络之中,才更有可能洞悉现代检察制度的基本原理;只有在比较法视野之下,才有可能真正凸显我国检察制度自身的形成轨迹、当前特色及发展路向。基于上述考虑,在对我国检察制度的特色与原理进行深入系统研究的同时,我们特意组织编写了这部专门介绍域外检察制度的著作,以期能够为更准确地了解域外检察制度的发展,推动我国检察理论研究的深入提供资料、奠定基础。 -
批判法学范季海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于美国的批判法学,是一种旨在挑战和推翻传统法律理论和实践中的既定规范与标准的法学思潮。批判法学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作为西方现代法理学殿堂的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西方自由主义法律思想以及体现这些思想的法律制度。批判法学认为,法律即是政治,而不是传统法学所标榜的法律是中立的和价值自由的;传统法律的逻辑和结构产生于社会的权力关系,这种根据政党和阶级利益形成的并维护政党和阶级利益的法律,是使社会不公平合法化的系列信仰和偏见的集合体;富贵和权贵们运用这种法律作为压迫的工具,以便保持它们在等级秩序中的优势地位。基于此,批判法学竭力撕破法律的确定性、中立性和客观性的面具,以证明法律不是一个理性体系,而是一种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使不公平的政治制度得到支持并成为可能。批判法学力图推翻在现代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等级结构,并把法律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批判法学由于其批判领域的广泛性和批判内容的深刻性,其影响早已超出美国国界,成为西方法律思想从现代主义法学走向后现代主义法学的重要环节。 -
法律移植论和勤华、等本书是司法部科研项目——“法律移植与法律本土化”的最终成果。本书主要围绕五个部分展开论述:一是古代法律世界中法律移植的状况进行考证;二是将世界上三大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伊斯兰法系,作为法律移植的典范,进行系统梳理,揭示其发展的脉络;三是对中国近现代法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的情况进行阐述,并得出若干有启发意义的结论;四是在我国已经处在全球化时代的背景下,研究法律移植必须将其放入全球化的过程和视野中考察,本书对此作了非常详尽的阐述;五是对以上研究做出理论总结并对于法律移植相关的一些学术问题,做出理论上的说明。全书体系完整,语言流畅,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是近年来法律移植和本土化研究领域中的一部创新之作。 -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南洋公学译书院 译《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8卷)》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也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8卷)》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
加拿大刑事法典罗文波、冯凡英《加拿大刑事法典》是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于一身的一部法典,是结构之复杂与条文之繁多堪为奇观的一部法典,是可以看到历史又紧跟时代发展步伐的一部法典,是规定了许多不太可能性的一部法典,是值得法律人阅读和研究的一部法典……打开法典就是打开人们观察加拿大社会和生活的窗口,进入法典就是进入一个不同的世界。 -
外国民事诉讼法学乔欣《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系列教材·外国民事诉讼法学》有三大特点:第一,《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系列教材·外国民事诉讼法学》以不同法系典型国家的民事诉讼法为主线,选取了英、美、法、德、日、俄的民事诉讼制度,学生可以以此为基础了解同一法系中其他国家民事诉讼的相关程序制度;第二,突出了各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使学生了解世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趋势,并与我国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相联系;第三,选取了最新的各国民事诉讼的资料。在全国范围内,有关外国民事诉讼法的本科教材少而又少,本教材的编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
越南经济法研究陈志波、米良《越南经济法研究》是“云南大学法学文库”中的一种,深入研究了越南经济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法、贸易法、企业法、外国投资法、国家银行法、商业信用券法、土地法、保险法、招投标法等。越南与我国一衣带水,有着相似的文化政治背景,对越南经济法律制度的研究必然会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法律制度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香港刑法导论宣炳昭十年前,《香港刑法导论》随着香港回归的礼炮而面世。十年后,《香港刑法导论》伴着香港回归十周年庆典的节拍而再版。十年中,史无前例的“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由于香港的率先回归而成为客观现实;前无古人的“一国两制”伟大实践,因为香港的持续繁荣而得到历史肯定。香港特区社会稳定,经济蓬勃。“马照跑,舞照跳”,东方之珠依然明亮璀璨。十年来,《香港刑法导论》在专业领域为诸多学人所认识。一些同行专家以不同的形式给予了评价和赞誉;有的院校还将其作为研究生相关专业课程的指定用书或必读书目;香港驻军检察院的《香港军营讲法》一书,依据《香港刑法导论》的基本内容,对香港驻军进行“香港刑法专题教育”。同时,《香港刑法导论》也获得了一些科研奖项。笔者深知,这一切,都是同道、同行、同仁以及专家、教授和先贤、后学对《香港刑法导论》的抬爱和鼓励。由于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发展,香港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发生了一些变化,原版书作中的相关内容已与之不相吻合,如不进行修订,则有可能误导读者。同时,笔者也发现原版书作本身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加之适逢香港回归十周年纪念,笔者萌生了修订《香港刑法导论》的动议。幸蒙陕西人民出版社大力支持,《香港刑法导论》迈开了首次修订的步伐。《香港刑法导论》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成文刑法方面,关于刑事责任的年龄。香港《少年犯条例》规定,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下限为7岁,而《2003年少年犯(修订)条例》将其提升到10岁。其二,判例刑法方面,关于“一年零一日”规则。“一年零一日”是普通法系刑法中杀人罪因果关系认定的一个重要规则,其历史源远流长。但是,长时期的实践表明,“一年零一日”规则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同时,这个延续使用了多个世纪的法律规则与现代实际情况也不相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