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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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共和国(美)约翰·法比安·维特《事故共和国:残疾的工人贫穷的寡妇与美国法的重构》获得2001年哈佛大学出版社托马斯·威尔逊奖、2005年美国法律与社会学会詹姆斯·赫斯特奖、2005年美国法律史协会威廉·克罗维尔基金会奖。约翰·维特对美国工业化时代的描绘既细致入微,又视野恢宏。这一历史学佳作不仅仅讲述了工人赔偿的兴起,它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社会改革之一。维特还生动地重现了19世纪晚期工业世界的社会图景:令人震惊的工人伤亡率、工人的互助保险协会、大规模的移民潮、泰勒主义管理的兴起、重塑自由劳动理念的斗争、欧洲的社会工程与美国的反国家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遭遇、进步时代劳动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基于这些材料,维特阐明:法律参与创造了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他的分析具有重大的时代意义,展示出美国法律改革中诱人的可能性与不变的局限性。 -
刑事法理论与实践林钰雄 著本书为林钰雄教授对于刑事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研究论文集。全书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基础理论”,分别对“刑事诉讼目的”、“侦查法官”、“变更起诉法条与突袭性裁判”、“一部上诉”等问题进行探讨,采用实证及比较的研究方法对重要理论问题进行廓清。第二部分“判解评释”,包括“告知义务”、“强制变换监督判定基准”、“新证据发现”、“保安处分与比例原则及从新从轻原则”,从时效性强的问题入手,研究司法领域的最新课题。第三部分“立法评析”,对于台湾地区“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重点进行对比研究,一一说明新订内容,检讨批评其缺失处。第四部分“附录”两文分别关注电话监听、秘密录音、DNA鉴定等现代刑侦手段对于刑事司法的影响,表达了作者对刑事诉讼核心问题——隐私权的侵害与保障的基本看法。全书篇章触角敏锐、思考深入,充分传达了作者对于刑事法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关注,并对多个前沿问题贡献出自己的思想智识。 -
为了公共利益(加)迈克尔·盖斯特 主编,李静 译《为了公共利益:加拿大版权法的未来》由加拿大版权领域的19名知名学者分章撰写完成。学者们不同的研究旨趣使《为了公共利益:加拿大版权法的未来》涵盖的领域十分广泛。《为了公共利益:加拿大版权法的未来》深入探讨最新一轮立法改革的国际国内因素,重点评析C-60法案的诸多具体条款,并对加拿大版权法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为了公共利益:加拿大版权法的未来》为政府决策者、律师、法官、学者和关注版权的公众提供了重要的背景知识和分析方法,是研究加拿大数字版权改革的重要参考文献。向公众传播权、技术保护措施、权利管理信息、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加拿大已经开始新一轮的数字版权改革,着力促进加拿大版权法的现代化。 -
美国的法律实用主义张芝梅 著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家哲学,这种国家哲学在美国就是实用主义。美国是个移民国家,就主流的意识而言,都可以在原来英国和欧洲大陆的各种思潮找到来源。但这些新大陆的移民面对新世界、面对更加激烈的竞争环境,需要新的哲学,用成功来证明自己,用实验来说明问题,从而形成了实用主义。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法学界和欧洲大陆和英国一样学派林立,不仅各个学派之间有批判和反批判,就是同一学派内部也经常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对立以至分化,有时甚至很难用一种理论或一种哲学主张把它们区别开来。但是如果我们抓住美国的国家哲学——实用主义,就不难发现这些相互对立的法哲学流派之间都与实用主义哲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至我们完全可以说所有这些法哲学的根都在美国土生土长的实用主义。 -
美国航运政策、法律与管理体制研究於世成 等著《美国航运政策、法律与管理体制研究》以美国商船法和航运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为重点,涉及海上运输安全法、港口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比较重要的法律制度;同时,探讨美国航运管理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特别关注航运政策和法津法规的实施情况,从而反映美国航运市场和航运管理的实际情形;详细探讨了美国航运管理体制和实施程序的各个方面,并单列一篇研究美国航运政策、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对完善我国航运立法和航运管理体制的借鉴意义。 -
外国法制史教程江润南外国法制史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之一,在法学知识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法知其然,学史知其所以然。本教程主要以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制史为内容展开讲述,这些国家先后经历的法制现代化过程,对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法制现代化有重要的启示。针对学生的需要,在教程编写中,我们注意加强了下面几方面的内容:首先,加强了与法律制度相关的重要背景知识的内容。法律制度史是一门法学基础课,课程的受众即法学专业学生往往不具备相关世界历史方面的知识,这就使他们对法学史方面涉及具体制度方面的知识不能从整体上进行理解和把握,不能将具体的法律制度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相联系,所以他们对知识点的把握必然停留在机械记忆的层面,而这与我们设立这门课程的初衷是有差距的。法学是灵动之学,法学学习中基础知识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及最终解决问题的能力,换言之,要培养出学生“法律人的思维”。于是我们在编写此教材时,增加了一些相关的历史知识内容,使学生能够建立一种历史的“还原感”,并在老师的引导下学会分析一个历史事件所导致的制度变革的内在必然性及其契机性,即偶然与必然的结合,如此将学生从枯燥的简单记忆中脱离出来,并逐步建立对问题的分析能力。其次,对世界法律发展的基本脉络进行简约化整理,突出了对世界法律整体格局影响巨大的大陆法系、普通法系、伊斯兰法系现代化等问题的介绍,在篇幅上予以倾斜和重点关注。在区域上,将欧洲、北美洲作为重点,其中欧洲(包括英国)的法律体系变革是我们阐述的重点。最后,在欧洲大陆法律制度变革和大陆法系形成部分,为了使学生能够将欧洲大陆作为一个完整的大陆法系整体地理解,针对现有教材内容过于零散,而将日耳曼法律制度、法国法律制度与德国法律制度三部分串通起来,合并为“欧洲大陆的法律制度”。将欧洲大陆自罗马帝国灭亡之后的社会现实与日耳曼人建立的蛮族国家的法律和罗马法复兴之后的欧洲大陆法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学生能够对欧洲大陆法系以日耳曼蛮族国家的建立和分化为历史线索,结合欧洲封建法、教会法、商法相互融合的社会现实,以法国和德国两部民法典为切入点,综合理解和掌握欧洲大陆法系的发端和兴起。 -
当代俄罗斯法学思潮张俊杰 著《当代俄罗斯法学思潮》主要内容:当代俄罗斯法学思潮是当代俄罗斯在法学方法论、法学理论乃至对国家未来法制发展等方面的主张。当代俄罗斯法学思潮纷呈,学术活动活跃,呈现非意识形态化。马克思主义法学不再是主流学说,用妥协与协商的观点来看待国家与法成为主流主张。当代俄罗斯法学承袭西方法律传统。西方法律思想对俄罗斯法学思想变迁有着实际的影响。自然法学、分析法学和社会学法学等思想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俄罗斯的法学。俄罗斯法学界借鉴更多的是西方自然法学思想。法治国家思想是转型时期俄罗斯法学特别关注的问题。当代俄罗斯法学思想兼有西方自由主义和集权主义的表现,具有不确定性。总体上看,法学研究由感情色彩浓重、盲目搬移西方理论向实用主义地对待国家和法的方面转变。 -
美国死刑悖论(美)富兰克林·E.齐姆林在其他五十余个民主发达国家已废除死刑之际,美国为何继续沿用死刑?为何死刑问题日趋严重?死刑问题的冲突如何解决呢?富兰克林·齐姆林揭示出:围绕着死刑问题似乎不可消解的混乱折射出美国人价值观念中一种深层而久在的分裂。他预言:这种分裂将在不久的将来导致美国死刑的终结。一方面,死刑执行有违于美国至高的法律原则——公平与正当程序。这使得我们日渐脱离盟友,且实际上已经被欧洲国家视为野蛮的、极端的美国例外论的体现。另一方面,死刑代表了美国人对暴力社会司法的深层信仰,即:将刽子手视为地方控制的代理人和社区价值的捍卫者。齐姆林从私刑暴徒的角度揭示了“义务警员司法”(vigilante justice)的这一魅力中最令人困惑的表征。他指出:近年来,绝大部分的死刑执行恰恰发生在那些一百多年前私刑盛行的南方各州。齐姆林认为,正是这样一种文化遗存,形成了美国对死刑与众不同的诉求,同时又构成了废除美国死刑最为醒目的理由。完美的研究、生动的文笔,《美国死刑悖论》为美国死刑问题长久以来的纷乱提供了一个崭新而清亮的视界。 -
瑞典诉讼法典刘为军 译瑞典诉讼法典于1942年颁布(瑞典1942年第740号法令),1948年1月1日生效。截至1967年1月1日的该法修订本曾于1968年收入《美国外国刑事法译丛》第15卷出版。该英译本由Anders Bruzelius和Ruth Bader Ginsburg翻译。1979年,该译丛第24卷再度收录了Anders Bruzelius和Krister Thelin的英译本。该法经瑞典1998年605号法修改后,James Hurst在前译基础上补充了修改部分,最终形成的版本被瑞典司法部采用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1998年605号法后,瑞典又曾多次修改该法,距翻译时最近的一次是2007年636号法令。本次翻译,截至1998年605号法的英文译文出自James Hurst版本,此后的修改(约占法典总篇幅的1/4),则由Paulo Fohlin律师应中文译者之请译成英文。 -
美国法律思想经典冯玉军 选编美国法律思想的最大特点是多种学术资源和解释进路纷然杂陈,具有鲜明的实用主义和学术综合的特色。它既研究法律内部的概念、关系、规范,又研究法律外部的属性、影响、效果;既有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主流法律哲学.又有对整体法律制度及其承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进行批判和揭露的批判法律传统既有书斋论道的应然性法学,又有深入法律运作实践的.带有鲜明实证和经验色彩的经济分析、社会分析和田野调查;既有沿袭了欧洲大陆传统的自然法学和分析实证主义传统的诸多流派.更结合美国本土社会与现实发展的实践.创造性建立起来的社会学法学.于是这三类反映和解释法律本质之事实、规范和价值的不同进路就在美国法的实践中被冶于一炉.相互激荡碰撞,产生法律知识拓展的崭新空间。 哈佛大学法学院大卫•肯尼迪教授常年开设一门《美国法律思想经典》课程,专门介绍20世纪以来美国法律思想史当中的经典名篇,从中梳理出法学理论发展的清晰脉络。深入浅出.深受哈佛学生的欢迎。毫无疑问.肯尼迪教授按照年代顺序所选的经典论文,每一篇都是根据多年统计的引证率最高的一些作品,在美国法学界影响广泛。这一点想必读者们也都慕名已久。本书的选编以此为基础。这次编选的原则是尽可能将其他从未翻译的经典文章(事实上这些篇目我们也大多久闻其名或在某些法律史教材中略有涉猎)介绍过来.庶几可以填补我国外国法律思想史研究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