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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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南洋公学译书院 初译,商务印书馆 编译所 补译校订,韩君玲 点校《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 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也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
下游用户指南魏传忠 编《下游用户指南(第6卷)》详细阐述了下游用户在REACH法规下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方式。本卷分章节讲解了下游用户如何使安全数据表沿供应链传递,如何向供应商提供化学品的确定用途和暴露场景,如何编制下游用户化学安全报告,如何沿供应链传递风险管理措施等REACH法规实施中的重要环节,对我国的供应商向欧盟出口化学品、配制品和物品做好相应准备,履行相关义务具有实际的和重要的指导作用。需提醒国内读者注意的是,我们国内配制品和物品的生产商在产业链的意义上是化学品的下游用户,而不是欧盟REACH法规意义下的下游用户;但作为他们的供应商,在REACH法规下的义务是要准备好化学安全评估报告、安全数据单及作为其附件的暴露场景,并保证其沿供应链向下传递,同时保持与自己下游用户的沟通。 -
国外中小企业法律政策汇编王黎明 著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司 编《国外中小企业法律政策汇编》通过精心编译欧盟、德国、日本、韩国、印度、匈牙利、越南等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美国、英国、芬兰、瑞典、澳大利亚、新西兰、奥地利、比利时、希腊、斯洛文尼亚等国家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出口、公共服务等扶持政策措施,并简单介绍了一些国家中小企业发展概况,着力为国内中小企业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经验参考,为国内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了解国外中小企业法律政策环境提供强有力支撑。 -
中欧遏制酷刑比较研究陈卫东 主编《中欧遏制酷刑比较研究》为中欧双方专家联合开展的中欧反酷刑比较研究的最终成果,梳理了酷刑在国际法以及国内法上的不同概念、内涵、性质,介绍了中外酷刑及抗制酷刑的历史,分析了酷刑产生的各种根源性要素。而后从职业群体区分的视角,分别分析了警察与反酷刑、检察官与反酷刑、法官与反酷刑及律师与反酷刑的关系,解析了中国不同的职业群体在各自所处的诉讼阶段面临的酷刑状况及抗制酷刑的努力和完善方向。 -
两岸法缘游劝荣 主编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以及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神圣的历史使命,也是海内外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真诚愿望。进入21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关系发展既出现了难得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历史性的机遇与挑战,所有的中华儿女都在认真、严肃地思考着两岸关系的前途。作为与台湾一海之隔的福建省,自古以来就与台湾有着割不断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和法缘关系,在发展两岸关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在新的历史时期,福建希望加快发展,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要充分发挥“五缘”优势,积极拓展“六求”作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为法律工作者,如何融人大局,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出力,最现实、最有特色的就是加强对两岸“法缘相循”的研究。游劝荣博士等福建省一批青年法律工作者抱着满腔热忱,以法律工作者特有的责任感、使命感,在过去对台湾地区法律和两岸交往中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于2005年着手开展“两岸法缘”方面的课题研究。 -
港澳台民事诉讼法论要赵旭东,董少谋 著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民事诉讼法所包含的诉讼理念、诉讼原则和诉讼制度各有特点,加之这三个地区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上存在的差别,使得其关于民事诉讼的理论和制度又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为了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港、澳、台地区的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本书分别将这三个地区的民事诉讼法作为三个单元加以系统梳理、鉴别和阐述;同时,在某些比较重要的理论或制度方面,特别是对于中国大陆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而言具有借鉴意义的理论或制度方面,还进行了必要的比较、提示或者评论。作者希望通过本书的阐述,能够尽量详尽地展示港、澳、台地区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理念和具体的制度。同时希望与其他学科的类似研究也能够尽快展一工,以期形成一个关于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制度的基础材料的完整体系,从而促进多法域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化。 -
欧盟法律创新程卫东 主编《欧盟法律创新》从欧盟法律制度对欧洲市场一体化的建立与维护的角度来探讨欧盟市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并指出:欧盟的法治是成员国层次的法治与共同体层次的法治的结合,是一个渐次发展的过程,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欧盟法律体系的制度设计及其在欧洲一体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欧共体也因此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法治的共同体。欧盟通过法律(包括立法与司法)途径来规范成员国与欧盟之间权能的划分、以法律来规范成员国与共同体机构及其之间的关系、将国内司法体系纳入到欧盟的司法体系之内从而形成一个整体的司法体系.以及欧洲法院将欧盟的目标确立为共同体必须遵守的一般法律原则,使得共同体的目标法律化,这些都使得欧洲一体化具有独特的法律性与规范性特征。经过近五十年的建设,法治已成为欧盟的一个重要原则,欧盟已成为一个真正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联盟。 -
英国法中的实用主义与理论(英)阿蒂亚 著,刘承韪,刘毅 译英国法律文化的风格和纠纷解决的方式具有高度实用主义的特色。与欧洲大陆的同行们相比,英国法官在裁判中更信任经验和先例,而非逻辑与原理。作者以“逻辑与经验、权利与救济、原理与先例、学术与实践”四对核心范畴为观察视角和论述理路,为我们呈现了实用主义传统的一个较为全面的法律影像。在此基础之上,阿蒂亚也将传统英国法的精神归结为:对实用主义的偏爱与坚守、对理论的反感与排斥。当然,对于英国法的实用主义精神传统,阿蒂亚在赞扬和褒奖之余,也进行了反思与重估。“实用主义传统的弱点”和“幕后的理论”两章便是作为学术法律人的阿蒂亚“反思与重估传统”的产物。《英国法中的实用主义与理论》是一部“比较法理学”的杰作,视野开阔、论理充分、言之有物。适合对英国法、比较法、法理学和部门法哲学感兴趣的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阅读。作者阿蒂亚是牛津大学英国法教授,原书南Ham[yn信托基金赞助,StevensSons公司出版,后版权转让给Mr.Greener’sCompany(Thomson,Sweet&Maxwell)公司。中文版权为清华大学出版社享有。 -
欧陆法律史概览(英)梅特兰(Maitland,F.W.) 等著,屈文生 等译本书的内容从西罗马帝国灭亡时开始。在这一时期,日耳曼各部落在今天的俄罗斯、巴尔干半岛等地纷纷安营扎寨,并形成了相对原始的习惯法体系;与此相对,尚存的罗马文化则代表着一种更为先进的法律。接下来是一段政治融合的时期,“从优士丁尼时期至封建时期”是本书第一编要叙述的内容。这一时期,许多现代国家的轮廓还不明显。但是到11至13世纪时期,新的轮廓已经形成;因此,我们接下来要讲述的历史就必须按照不同的国别来进行。第二编讲的是意大利法。我们必须首先来叙述意大利法,因为12世纪时期罗马法的复兴是所有日后发展的中心事实。梅特兰说“意大利正要成为一段时间以来整个世界法律史的焦点”。后来在法国、德国发生的一系列法律事件,读者如辅以对于意大利法知识的了解及对其影响的把握,往往能够更容易地理解。其他各国各学派的争鸣、各种学说的争议,在很长一段时期以来,也不过法学思想从意大利这一中心发出后在各国形成的回音。第三编、第四编在内容上,实际上是第二编的“续集”。第三编为法国法。这是因为法国是第一个形成新的、独立影响的国家。法国继意大利成为欧洲法学的中心。至于法国法学家居亚斯(Cujas)的大名,即便远在德国的法科学生,也对他无比崇敬。后来,到法国大革命时代及拿破仑时代,法国又成为更为现代运动发展的新中心。第四编是德国法。这一编开始回顾了日耳曼法在其第二阶段的发展命运。然后又介绍了从意大利吹来的法学新风气。三百年之后,德国开始同化所有这些不同的元素。到19世纪,德国法翻开了新的一页,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心。第五至第八编转而讲到四大地区的法律史。这些国家的法律运动无论从形式还是从实质来讲,影响都要逊色一些。第五编讲的是荷兰法。起先,荷兰法的历史具有明显的地方主义特征,且带有明显的日耳曼法的血统;与法国、德国一样,荷兰也受到了日耳曼法的影响。到17世纪,随着民族的独立,许多本国思想家对整个欧洲的法学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第六编是瑞士法。瑞士法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都是一种地方法,带有许多独立的地方单位。瑞士法中并无多少明显的特征。阿默巴赫与戈德弗洛伊(Am—metbach and(;odefrois),以及其他法学家,按照他们的风格与坚持的方法来看,其实基本上或者属于法国学派,或者属于德国学派。到最后,与在荷兰的情形一样,一些本国法学家的影响远远超出了本国的界限,而且瑞士有了统一的民族立法。第七编是斯堪的纳维亚法。在这里,带有日耳曼血统的法律偏安一隅,独立地继续发展。这些独特的情形体现出,斯堪的纳维亚法几乎是一种自力更生型的、独特的法律例证。第八编讲的是西班牙法。西班牙法中的种族元素使得西班牙地方法律史极为复杂,也极为引人人胜。作为法律思想运动的一支渊源,它的影响毕竟有限。但西班牙作为殖民国家,它将自己的法律带到了西半球,并由此获得了世界性的影响及重要地位。第九编是教会法。事实上,教会法的历史与各国法律的历史是并行的。教会法的影响常见之于各个部门法之中,在法国、德国、意大利,以及西班牙等国家的法律中尤为如此。那么教会法作为一支平行发展的河流,它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穿透力到底有多强呢?我们知道,它的影响力甚至辐射到了英国,读过梅特兰经典著作《英国法与文艺复兴》或《英国教会中的罗马教会法》的读者一定记得这点;实际上,只要读过布莱克斯通(Blackstone)著作的人,也一定知道这点。 -
韩国民商事法律汇编周玉华 编《韩国民商事法律汇编》涵盖了韩国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填补了国内韩国法译介方面的许多空白。考虑到法律条款的变动和效力问题,编者将及时收集最新的韩国民商法律修订本予以翻译和编辑,努力为公正高效地审理涉韩民商事纠纷案件提供法律保障。 《韩国民商事法律汇编》将能够为广大读者了解、查阅、学习和研究韩国民商事法律带来帮助,为从事涉韩民商事法律工作的法官、律师及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并为中韩两国的经贸发展和文化交流提供法律服务,从而进一步推动中韩两国关系得以健康全面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