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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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美) 阿兰·艾德斯,(美) 克里斯托弗·N.梅 著 项焱 译《威科法律译丛:美国宪法个人权利案例与解析》是美国法学院的一本经典、权威的教科书。作为法科学生学习宪法学课程的重要参考书,《威科法律译丛:美国宪法个人权利案例与解析》为庞大而复杂的美国联邦宪法的个人权利体系勾勒了基本的线索和脉络,从而可以帮助读者从权利的角度理解美国宪法乃至宪法学上个人权利与政府权力的关系。本书的特点:第一,展现美国宪法中个人权利规范体系的构成,即以宪法及其修正案为最高准则,以各单行立法为具体架构,以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为补充的主法、从法和案例的完整系统。第二,揭示了美国法的法律方法和判例法的适用方法。美国法的法律方法,特别注重司法技术及其实际运用;通过对具体案件的审理,以此发现和发展法律规范;运用区分、类推和综合的方法,决定是否适用事实近似的判例。第三,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权,是美国宪法 “刚性”的制度保障,也是本书花费诸多笔墨反复详尽展示的。第四,在编排上,本书不以理论为导向,而是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目前法学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本书的编排体例对中国法学教科书的编著有着指导与借鉴意义。 -
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研究王茂生 著对于美国人用宪法修正案的形式规定禁酒,可能 在中国人看来,是一场荒唐的闹剧,但其实不然。在 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后会发现,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 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的立废涉及许多值得认识和借 鉴的东西。第一,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不管是其出台 还是被废止都受到了大多数民众的支持,有其必然性 ,而不像某些美国学者所说的,“只是少数人的阴谋 ”。美国的修宪程序非常严格,需要在经过国会参众 两院2/3议员认为必要时提出修正案,或者根据各州 2/3州议会的请求,召开制宪会议提出修正案。不论 哪种方式提出的修正案,最后都要经过各州3/4州议 会或3/4州制宪会议的批准。如此苛刻的修宪条件, 如果没有民众背后的支持,实行选举政治的美国是绝 难办到的。第二,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的出台和被废 止都受到了偶然事件的影响。修正案出台前夕,虽说 各界人士对禁酒修正案呼声较高,但直接导致禁酒修 正案迅速通过的原因还是由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 和美国后来的参战;而禁酒修正案被废止也与当时美 国发生的经济大萧条有直接关系。可见,法律的出台 有其必然性,但也会受到偶然因素的影响。第三,宪 法禁酒修正案的立废是在各方利益团体的博弈后借助 政党的选举政治实现的。宪法禁酒修正案出台前,支 持禁酒的利益团体(主要包括:妇女及妇女基督教禁 酒联合会、基督教新教、老移民家庭、中产阶级居民 、反酒馆联盟、工业企业主、工会、共和党等)与反 对禁酒的利益团体(主要包括:酒馆行业、酒业利益 集团、天主教、新移民、劳工阶层、民主党等)为了 各自的利益,互相进行了比较充分的博弈,最后通过 其在议会的政治代言人表达出了博弈的结果——宪法 禁酒修正案出台;而宪法禁酒修正案的废止也是在反 对宪法禁酒修正案一方[主要包括:反禁酒修正案协 会(AAPA)、全国禁酒改革妇女组织(WONPR)、新教徒 、民主党、媒体等]与支持宪法禁酒修正案一方[主要 包括:反酒馆联盟(ASL)、妇女基督教禁酒联合会 (WCTU)、黑社会组织、共和党等]博弈后的结果。第 四,宪法禁酒修正案的立废起到了缓解当时尖锐的社 会矛盾的作用。20世纪初的美国,产生了严重的工业 社会综合症:垄断势力恶性膨胀、贫富差异不断扩大 、社会求变思潮风起云涌、自然资源惨遭破坏、进步 运动不断升级、社会矛盾日益激化,正是由于宪法禁 酒修正案的出台顺应了民意,缓解了当时尖锐的社会 矛盾,从而为政府彻底解决问题赢得了时间;而宪法 禁酒修正案的废止也是在禁酒执法未如民愿,民众感 觉受骗上当,加上经济濒于崩溃,社会矛盾再次激化 时,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抓住时机,顺应民意,及 时废止了宪法禁酒修正案,从而缓解了当时的社会矛 盾。第五,宪法禁酒修正案的失败再次证明无法用法 律的强制来彻底改变民众的生活习俗。美国用修宪的 方式来禁止民众饮酒,实质上就是想借助法律手段来 规制道德和社会风俗。结果正如布莱克所言,“生活 习惯作为一种无形的法律指导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当 禁酒令成为宪法一部分时,生活习惯便与法令混淆了 ,这必然会造成严重的影响,禁酒成功得越彻底,离 失败就越近了。” 因此,对美国的宪法禁酒修正案研究后,我们可 以得出这样的启示:法律的出台应该适应时代的要求 ;制定法律要以民意为基础;法律可以为各方利益群 体提供博弈平台;应该重视偶然事件对法律制定的影 响;法律在改变民众生活习惯方面作用是有限的。
胡锦涛同志在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中讲道:“我 国目前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 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 念深刻变化。”与之相伴而生的是社会矛盾突显,群 体性事件增多,而我们拥有立法权力的某些部门却对 社会矛盾的尖锐化重视不够,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手段 去化解或者缓解社会矛盾,比如说《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出台就太过缓慢,而《遗产税法 》则迟迟未能制定。对于想用“禁止性法律”改变民 众社会生活习俗的事例,除了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之 外,中外还有不少,比如法国的“裤子法”“北京的 禁放令”以及香港的“禁烟令”,等等,这些法律实 施效果大都并不理想。即使香港禁烟成效还算显著, 但执法成本太高,一般国家无法承受,不具有可移植 性。总之,对于涉及民众社会生活习惯的问题,我们 不能轻易用“禁止性法律”对其进行调整。
王茂生编著这本《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研究》的 主旨是以美国宪法禁酒修正案为主线,对其出台、实 施和废止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此基础上,对宪法禁 酒修正案立废过程进行分析,归纳出了其所反映的一 些立法特点,进而获得一些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有益 启示。本书除导言部分和结语外,共分六章。 -
商业方法发明可专利性研究孙李 著Advances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ve enabled the design and development of innovations in business methods. This is particularlyfelt with IT enabled innovations such as Sun Microsystems' statelessshopping cart for the web which is a Web shopping cart system that does not require any data files to be maintained on either the client or the server. Firms attempt to leverage these innovations to gain competitive advantages through cost reduction and other quality improvements, which may also pass some benefits on to consumers. However, such competitive advantages are mcreasingly difficult to sustainbecause business method innovations are often easy to copy or imitate.Quick and cheap imitation of innovative products and processes mayreduce the incentives for firms to invest further in innovation. Thus,patent protection for business method inventions became a live issue with different outcomes as between the US and Europe. At present, in the US, business method patents are legally recognised since the State Street Ban,k decision, 149 F. 3d 1368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1998). -
营业转让制度研究刘小勇 著该成果系统评价了日本营业转让制度,为后人研究提供了一些文献资料,初步进行了营业转让制度的制度要素构造;对我国引入这项制度进行了理论上的分析,为相关立法、司法提供了一定的理论基础。 -
中欧投资与贸易相关法律问题暨欧盟法研究杨丽艳 编本论文集是“中国欧洲学会欧洲法律研究会第5届年会”的关于“中欧投资与贸易及其相关法律问题暨欧盟法研究”这一议题的论文合集。着重围绕中欧关系中投资与贸易及涉及的管管问题,以及欧盟法律的发展、一体化的成就和经验等方面展开的研讨。《中欧投资与贸易相关法律问题暨欧盟法研究》为是国家民委项目: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区域认同与民族主义研究——欧盟法视角(GM-2010-055)、广西文科中心中国-东盟法律制度团队项目(TD2011014)、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FTAs的投资争端条款研究—以中国-东盟为例(YB2010005)、广西哲社十二五项目: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11BFX012)、教育部项目:RTA协定中投资机制研究(11YJA820098)、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最新发展及中国对策研究(12BFX140)系列成果之一。 -
美国药品专利与行政保护速查陈清奇 著本书主要介绍了截至2013年5月,美国批准上市的药品中所有受专利和行政保护(即市场独占权保护)的药品。全书按药物活性成分的英文字母顺序进行编排。针对每一个药品,本书设立了药品名称、药品简介、药品的专利和行政保护情况版块。全书大量采用表格,简明扼要,力求以最小的篇幅囊括最大量的药品信息,方便读者查阅。本书所收集的专利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全球最新、最前沿和实用的医药科技发展水平。全书共涉及药物活性成分700余种,各种药品制剂共4000多种,药品专利10000多项。本书的读者对象为:任何打算合法仿制美国药品和希望了解美国上市药品的专利保护情况的企业和个人;任何有意从现有的最新、最前沿和实用的药品专利技术中寻找灵感和启发的医药科学人员;制药企业的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各级政府与药品有关的管理决策人员,关心国外医药信息的情报人员;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中所有与药品研究开发有关的大学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 科技工作者等。 -
日本反垄断法研究戴龙 著日本反垄断法是亚洲国家中最早制定并且最早得到实施的竞争法律制度,对其他亚洲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和法律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日本反垄断法研究》比较全面地探讨了日本反垄断法的发展历史以及制度特征,对日本反垄断法的法律实施以及日本处理竞争政策、产业政策及贸易政策的经验进行了深入研究,同时对日本反垄断法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日本反垄断法研究》还对中日两国反垄断法律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对我国现阶段反垄断法实施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弥补了我国国内关于日本反垄断法研究的不足。 -
美国联邦人身保护令研究薛竑 著人身保护令在英美法国家被誉为“伟大的自由令状”,它意味着被羁押的人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利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对该羁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美国宪法虽然没有确立联邦人身保护令制度,但确认了普通法人身保护令。然而,人身保护令在美国却呈现出与其原产地英国不同的制度。本书专题研究美国联邦人身保护令的起源、历史发展、程序规则以及基本程序。 -
德国基本法(德) 克里斯托夫·默勒斯 著克里斯托夫·默勒斯在这本小册子中首先简明扼要地描绘了德国基本法的前史与产生,然后以初次阅读者的视角介绍了基本法的结构和一些重要表述,接着勾勒了基本法在德国政治和社会现实中的运行,最后讨论了基本法当前所面临的挑战,如公共安全与自由的冲突、德国法秩序的欧洲化和国际化等。每种文化都需要自己的解决方案。但是,好的解决方案一定需要想象力,与其他文化的比较会激发这种想象力。以这种间接的方式,这本书或许会有助于中国的讨论。 -
德国联邦公务员法德国联邦公务员惩戒法徐久生 译德国有一套比较健全的廉政法律体系,这就促使公务员把全部精力都放在本职工作上,不渎职、失职和以权谋私,极少有公务员贪腐。法律约束与相关监督对规范公务员的行为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德国公务员来说,自觉做到按章办事是其应尽的义务,公私分明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德国防治腐败的机制和举措,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即反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机制、制度的建设,既治标又治本。我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相信德国在防止腐败方面的做法对我国会有相当的借鉴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