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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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权的司法保障机制及对我国的启示杨显滨本着先探讨美国财产权的概念,诠释美国财产权的起源和宪法性质,并对财产权观进行解读。后考虑在介绍美国财产权司法保障历史进程、征收条款的基础上,解析财产权司法保障标准,继而提出完善我国征收制度的立法建议。 -
基层法院典型商事案例裁判规则解析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立足于人民需求、区域发展和审判工作实际,成立专门的编委会,组织既有丰富的审判实务经验,又注重法学理论研究的法官们,针对审判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和前沿问题开展案例研究。通过反复筛选、严格把关,共收集典型商事案例40余篇集结成《基层法院典型商事案例裁判规则解析》一书。本书在案例的选取上,突出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紧扣时代形势、切合基层实践、回应社会关注,收录的案例多为该院商事审判实践中的新型案例以及疑难复杂、群众关切的典型案例。为增强实用性和学术性,本书附以法官解说,对案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阐释说明、论法析理,总结提炼裁判规则,深入剖析法官适用法律的思维逻辑。本书是该院对商事审判工作的有益探索,是该院集体智慧的生动展示,也是该院智力创新的良好实践。希望本书的出版能为商事案件的裁判提供有价值的经验,为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丰富的素材。同时,通过“以案释法”,发挥案例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使人民群众在鲜活的案例中感受到法的精神与司法公正,不断营造尊崇法治、信仰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
日本民事诉讼法典曹云吉 著\u200d\u200d《日本民事诉讼法典》是日本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的的译著。博大精深的日本民事诉讼法典是众多大陆法系国家制定实施和研究民事程序法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制度渊源,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创制与适用的重要借鉴。\u200d\u200d -
德国州宪全译暂缺作者《德国州宪全译》收录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6个州的现行宪法文本,在每个州的宪法文本前以表格的方式列出了各州宪法的修改情况,并在书的序言部分对德国的概貌进行了介绍。既为读者查阅德国单个州的宪法文本提供了参考,也为读者进行各州间的宪法文本比对、州宪与基本法之间的比对提供了方便。 -
秘鲁共和国新民法典徐涤宇秘鲁民法史上共有三次法典编篡活动。**次编篡发生在1845-1847年,其草案在1852年获得通过后成为秘鲁的**个民法典。1984年的民法典在法典世界享有很高声誉,这首先要归功于其人法编的巨大成就,该法典的立法技术和体系构造也颇值注意。在民事和商事活动的界限日趋模糊的当代社会,世界各国民法典的编篡和改革活动,如荷兰新民法典、魁北克新民法典和阿根廷新民法典的起草,以及秘鲁民法典的改革,都以民商合一作为目标之一。秘鲁民法典的改革以此为基本思路,拟以一般企业法取代商法典,并在一定程度上将传统商法规范纳入到民法典中去,当能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设计提供一个参考方案。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对传统民法理论提出了挑战。而在如何改造传统理论并使民法典具有一定程度的前瞻性的问题上,秘鲁学者和立法者回应和创新的魄力及其提出的解决方案,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秘鲁共和国新民法典》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马法与共同法》丛书之一,之前已经出版了3卷本。 -
契约国家的理念与实践温晋锋 著本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美国建国初期的历史,美国的立法权与参议两院,行政权与总统,司法权与法院,联邦与州等等。作者客观的介绍了美国权力运作的方方面面,在描述事实的同时,在合理的程度上分析了其现在所面临的问题,语言也平实简练。 -
英宪精义戴雪戴雪教授认为,必须就“实质面”研究英宪,并于万变之中,揭示英宪在变中不变的真理,即英宪的三大实质特征:巴力门主权、法律主治、宪法与宪典的联系。在《英宪精义》中,作者将英宪分为两大部分:一为宪法性法律,是为宪法的本部,其他部分分为典俗、成训及惯例,是为宪法的属部,分别被称为英宪的法律和英宪的典则。在“法律主治”篇中,戴雪在篇首提出他的法治观后,紧接着就研讨保障英人基本权利的诸多制度,其法治思想因其突出强调人权与普通法院的作用而成为英宪的精华,成为英国法治模式的经典概括。戴雪教授别具慧眼,独具匠心,既在变化无穷的英国政府经验中,析出英宪的中心思想,又能在继续演进的民族生活中,诠释英宪的基本概念。 -
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1李林 田禾 吕艳滨本书围绕《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所确定的建设任务,对中国法院2016年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打造“智慧法院”的成效进行了总结分析。书中围绕审判管理信息化、信息化推进司法公开、信息化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司法大数据应用等方面总结了全国法院信息化的进展;对地方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助力提升司法质效、助力诉讼服务、助力司法大数据应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分析。 -
日本廉政制度与文化研究申险峰,周洁,宋振美等暂缺简介... -
终获自由(美)布莱恩·兰斯伯格 著本书为法政文丛系列的其中一本,尽管美国南方黑人与白人官员之间的冲突,为《1965年选举权法》的最终通过提供了铺垫,但从较为狭义的技术层面来看,为相关民权法案最终出台提供了坚实客观基础与资料准备的,却是这一期间美国司法部的工作文档。同时,司法部围绕黑人选举权问题提起的大量诉讼,也在实质上厘清了“选举权法”的大致轮廓。因此,作者从1957年到1965年间,司法部向美国南方各联邦法院提起的超过70起选举权诉讼中,遴选出3件作为研究对象,除此之外,本书也涉及到了大量发生在阿拉巴马州、密西西比州以及路易斯安娜州等地的相关诉讼。虽然这些案件事实多有不同,但其共同之处在于都涉及到了勇敢、坚定地争取自身选举权的美国黑人,同样信誓旦旦地试图阻止这一变革发生的白人地方官员,以及诸多抽丝剥茧,将个案的细枝末节与关键脉络铺陈在联邦司法体系与公众视野之中的联邦政府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