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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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护到关怀孔海燕《从保护到关怀:少年罪错预防研究/问题青少年教育矫正管理丛书》围绕关怀理念进行少年罪错预防研究,研究内容沿着“基本假设-理论分析-实证分析-改革设计”的基本思路展开。首先对内尔·诺丁斯的关怀教育的概念和研究现状进行梳理和评述,然后对关怀视域下的少年罪错预防问题进行理论分析,接着通过调查、观察、实验等方式验证关怀理念对少年罪错预防的影响,最后创新性地提出关怀理念下预防少年罪错的策略。 -
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丁凌华《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是作者在大学讲堂讲授“中国法律制度史”课程的全程口语式录音整理稿,共十七讲,为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艰难与希望: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一书的全面修订版。《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引经据典而深入浅出,语言幽默诙谐而讲解寻根究源,古今比照,随手拈来,旁枝斜出,收放自如,不乏出人意料而合乎逻辑的结论。既有一种古今时空对话的历史苍茫感,也有一种师生灵犀互通的交流愉悦感。中华四千年的法制,有辉煌也有失落,有艰难更有希望。读者在书中既可以看到我们祖先在法制宏筑中的智黠与慧光,也可以看到我们的法制在普世文明中的缺位。希望《中国法律制度史讲课实录》能够触发读者对历史与现实的回望反思,并为中华民族的法意觉醒作一代一代不懈的努力。 -
司法文件选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涉柬埔寨法律服务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涉柬埔寨法律服务》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中涉柬埔寨王国的法律服务开展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目标:一,分析中资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投资柬埔寨王国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法律纠纷,提炼实务中已采取的纠纷解决方案。第二,总结上述纠纷解决方案中法律服务领域的空间、作用和得失,从法律服务提供者的角度探讨在类柬埔寨国家从事跨国投资所面临法律风险的防范路径。第三,将中资企业涉柬法律服务作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法律服务的典型代表,研究“一带一路”倡议下法律服务的新模式和新内容,建构中国法律服务业跟随中资企业“走出去”的新时代。 -
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精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精选(2014—2015)/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丛书》精选2014-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16个具有典型意义的发布会,全书采用发布会实况、现场答问、背景链接三大版块,全面展现新闻发布会实况,具有重大的资料价值。 -
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孙永军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即在诉讼程序中处理诉讼事件适用职权探知主义、职权进行主义、书面主义、不公开主义、裁量主义等非讼法理,以达到裁判简速、合目的和展望性之宗旨所为之活动。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有通过立法适用、法官职权裁量适用和当事人选择适用三种具体方式。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建立在对诉讼程序与非讼程序区分(诉讼事件与非讼事件区分)、程序法理的二元分离适用论省思和检讨的基础上,是程序法理交错适用的表现。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是适应民事案件类型多样化的需要,是案件简易快速解决的需要,是达成合目的展望性裁判的需要。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的标准或依据是多样化的,需要区分不同的案件类型选择适用。非讼法理的适用有不同的组合,存在程度的强弱。这意味着承认当事人程序保障的个别化和多样化。为了防止程序保障的个别化对当事人程序主体性侵蚀,就应设定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适用的限度。这个限度就是当事人的听审请求权保障。我国将非讼法理适用于诉讼程序十分必要,在立法、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中也有在诉讼程序中适用非讼法理的情况。但总体而言,存在着虚化程序、内容单一、缺乏当事人参与等问题。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适用在我国的展开就应以规范法官的权力为切人点,具体的举措包括相关立法的完善、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保障、法官释明权的妥当行使、法官心证公开的进行、法官素质的提升等。非讼法理的具体展开要按照不同诉讼程序进行,根据普通诉讼程序、家事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公司诉讼程序、公益诉讼程序的不同特点,分别适用相应的非讼法理。 -
外国调解制度齐树洁新书旨在利用*新资料,全面介绍五大洲28个国家社会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历史和现状,阐述其基本原理、实践基础、价值功能和程序制度,勾勒调解制度电子化运作、职业化调整、激励与保障等发展趋势,由此向读者展示一幅调解制度新发展的全球图景,从中探索有益于调解制度发展的经验和规律。 \n -
美洲公证法汇编刘志云长期以来,靠前对公证领域的研究较少,尤其是缺乏一部比较全面并且采用很新原文文本的域外公证法律汇编,供理论研究者与实务人员参考。《美洲公证法汇编》对美洲各主要国家的公证法律原文和中文译文进行了整理和汇编,包括公证制度的研究与业务操作,适应了中国走出去战略,迎合了公证业靠前交往的需要。 -
上海法制史王立民本书全面、系统地介绍了上海在解放后接管时期之前各时期法制建设的情况,涉及的内容包括立法、行政执法、司法、法学教育等一些方面。 -
法律方法陈金钊,谢晖在我国,法律方法论一直是一门处于边缘位置、发展迟缓落后的学科,主要原因在于,人们始终把法律方法论作狭义的理解,对其角色的工具性、实用性定位,在观念上的单一陈旧,严重制约和影响着对法律方法论理论体系的建构。法律方法论要从困境中走出来,必须进行检讨与重构。 \n本书为连续出版物,本书为第25卷。 \n书中以论文的形式就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等各种法律方法论进行了探讨,具体分为“域外法律方法”“法律方法理论”“司法方法论”“部门法方法论”四个部分,就中外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法学方法论进行了探讨、评析。本书已成为法学界探讨法律方法理论的重要阵地,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