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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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美] 克莱门斯·巴特勒斯,[美] 弗兰克·施马莱格 著,崔海英,张丽欣,徐超凡 译近几年来,我国18 岁之下的未成年人犯罪、自杀等异常行为屡见报道,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给被害家庭带来灾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也给他们自己的一生带来难以估量的麻烦。面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们只能未雨绸缪,通过借鉴国外司法和实践中的可取之处,尽全力去阻止未成年人,尽可能地去帮助那些误入歧途迷失的孩子们。《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第10版)》是一本全景式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著,涵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性质和程度、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环境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影响,以及犯罪预防、少年司法系统四大内容板块,并未局限在犯罪学、社会学或刑事司法学等任何一个单一的学科领域,而是运用一个整合性的更宏大的视野来审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得以全方位地思考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并从美国在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少年司法实践、少年矫治等宏观和微观层面的举措中获得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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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王竹,李春,刘忠炫,[老挝] 福萨南 编《老挝民法典》于2020年5月27日正式生效,分为“总则”“自然人及法人”“家庭”“物、所有权以及对物的其他权利”“合同债务”“非合同债务”“担保”“继承”和“附则”9编,共计630条。《老挝民商经济法律汇编》不仅翻译了《老挝民法典》的内容,而且收录同步失效的民事单行法,即《继承法》《所有权法》《合同法》《家庭法》《非合同债法》,方便读者参照研究。此外,还编译了老挝经济法,主要包括《道路运输法》《矿业法》《电力法》《加工业法》《环境保护法》《电信法》《土地法》《外国投资促进法》《经济纠纷解决法》《海关法》《企业法》《增值税法》和《劳动法》。共合计19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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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的理念重塑与制度完善肖仕卫《刑事诉讼的理念重塑与制度完善》分为上下两编,上编:刑事诉讼的理念重塑,下编:刑事诉讼的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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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法律评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金陵法律评论》编辑部《金陵法律评论》为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的学术集刊,2001年创刊以来,已走过了十九个年头。本辑分为法治发展理论探微、诉讼实务探讨、域外法哲学与法治三个栏目共十八篇专题论文和译文。法治发展理论探微部分包含聚焦古今中西与法理经典命题,如阿玛蒂亚·森的正义观、卢埃林和庞德的经典论战与霍布斯的主权理论研究,以及国际仲裁、知识产权领域的立法问题;诉讼实务探讨集中对我国现行部门法的实践层面、司法改革的经验进行反思与探讨。域外法哲学与法治的两篇译文关注哈特与拉兹的法学理论以及人工智能和法律推理的Z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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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案外第三人异议诉讼制度研究傅贤国 著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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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民交叉案件程序问题研究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著随着我国经济、金融形式的多样化,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大量如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路贷”等复杂经济案件。这些案件不仅涉及金额巨大,而且涉及人数众多、地域广泛,既涉及法律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司法机关查办此类案件的困难较大。有时当事人在遇到此类案件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同时寻求刑事与民事救济,而且此类案件是民事和刑事问题交错。故学界和司法部门普遍称之为“刑民交叉案件”。 司法机关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容易陷入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困境。 本书对刑事和民事诉讼程序交叉的案件进行系统研究,详细阐述了刑民交叉案件的基础理论,对民事诉讼中发现犯罪线索、刑事诉讼中涉及的民事权利保护、刑事判决的民事效力、 执行程序中的刑民交叉等问题进行了专题探讨。本书还针对刑民交叉案件的特殊性与处理原则、刑民交叉案件程序适用中的基础理论及相关问题,提出一些新的理论见解。 本书的出版,对刑民交叉诉讼程序的研究有填补性意义;对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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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信用卡犯罪研究刘宪权 著本书围绕“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刑法分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行为定性的困境与破解、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疑难问题刑法探析、涉信用卡犯罪对象的评析及认定、网络移动支付环境下信用卡诈骗罪定性研究、伪造信用卡犯罪中的伪造行为内涵与对象研究、信用卡“养卡”、“套现”行为的刑法定性分析、信用卡诈骗罪的司法认定与若干疑难问题等内容展开。本书是迄今关于涉信用卡犯罪最全面、最前沿的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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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涉陆区际私法问题实证研究曾丽凌 著《台湾地区涉陆区际私法问题实证研究》以“法律实证研究”为视角,深入考察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核心的台湾地区地区涉陆区际私法实践状况,并将关注重心置于下列四个问题之上:法源、涉陆民事案件管辖权、法律适用、判决认可与执行。作者全面搜索200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台湾地区地区司法机构涉陆民事区际审判实务,然后借助量化软件对判决结果进行定量分析,并以“描述性统计”的方法对数据进行归类统计,并围绕这些案例作出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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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法为民到大众司法候欣一 著诞生于20世纪30年代末期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司法制度的建设上抛弃了清末、北京政府所推崇的西方式新型司法制度,开始了大众化的尝试,给中国的法制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全新的理念,开创了中国司法现代的一种新类型、司法现代化进程的一个新阶段。陕甘宁边区所尝试的大众化司法,不仅没有现成的理论,更与源自西方的现代法治学说背道而驰,也没有可资仿效的对象,在人类司法制度的发展史上极为独特。就是因为其“极为独特”,因而,从其产生的那天起对它的评价就聚讼纷纭。《从司法为民到大众司法:陕甘宁边区大众化司法制度研究(1937-1949)》认为,大众化司法的形成和确立,既是陕甘宁边区政府对环境压力的现实应对,又是中国共产党和边区政府自觉的理论选择——从政治上讲,是为了获取民众的拥护,夺取政权;从法律上讲,是为了解决公共权力与社会、民众的脱离问题,但司法和政治方面的因素,导致在解决问题的思路上出现了争论和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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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法律案例研究么振华 著书稿包括两编,上编为出土文献中的唐代法律案件释录与解析,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对墓志和敦煌吐鲁番文书中完整和相对完整的唐代法律案件155例进行全面系统的释析,按案件发生的时间先后排列。每则法律案例后,依次列出文献出处、案情分析/案例内容、适用唐律条款或规定、是否依法判案/是否符合唐律规定、研究信息等相关内容。下编为唐代社会司法运作实况及其法治化程度研究。结合传统文献,对碑志、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唐代法律案例进行综合研究,考察唐律在唐代社会的贯彻执行情况、法律实施特点,对其进行系统阐释和客观评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