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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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民商事法律汇编周玉华 编《韩国民商事法律汇编》涵盖了韩国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填补了国内韩国法译介方面的许多空白。考虑到法律条款的变动和效力问题,编者将及时收集最新的韩国民商法律修订本予以翻译和编辑,努力为公正高效地审理涉韩民商事纠纷案件提供法律保障。 《韩国民商事法律汇编》将能够为广大读者了解、查阅、学习和研究韩国民商事法律带来帮助,为从事涉韩民商事法律工作的法官、律师及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并为中韩两国的经贸发展和文化交流提供法律服务,从而进一步推动中韩两国关系得以健康全面的发展。 -
港澳台民事诉讼法论要赵旭东,董少谋 著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民事诉讼法所包含的诉讼理念、诉讼原则和诉讼制度各有特点,加之这三个地区的历史和文化背景上存在的差别,使得其关于民事诉讼的理论和制度又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为了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港、澳、台地区的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本书分别将这三个地区的民事诉讼法作为三个单元加以系统梳理、鉴别和阐述;同时,在某些比较重要的理论或制度方面,特别是对于中国大陆地区的民事诉讼法而言具有借鉴意义的理论或制度方面,还进行了必要的比较、提示或者评论。作者希望通过本书的阐述,能够尽量详尽地展示港、澳、台地区的民事诉讼法的精神、理念和具体的制度。同时希望与其他学科的类似研究也能够尽快展一工,以期形成一个关于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制度的基础材料的完整体系,从而促进多法域问题研究的不断深化。 -
两岸法缘游劝荣 主编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以及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神圣的历史使命,也是海内外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真诚愿望。进入21世纪以来,海峡两岸关系发展既出现了难得机遇,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面对历史性的机遇与挑战,所有的中华儿女都在认真、严肃地思考着两岸关系的前途。作为与台湾一海之隔的福建省,自古以来就与台湾有着割不断的地缘、血缘、文缘、商缘和法缘关系,在发展两岸关系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不可替代的地位。在新的历史时期,福建希望加快发展,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出要充分发挥“五缘”优势,积极拓展“六求”作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为法律工作者,如何融人大局,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出力,最现实、最有特色的就是加强对两岸“法缘相循”的研究。游劝荣博士等福建省一批青年法律工作者抱着满腔热忱,以法律工作者特有的责任感、使命感,在过去对台湾地区法律和两岸交往中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于2005年着手开展“两岸法缘”方面的课题研究。 -
欧盟法律创新程卫东 主编《欧盟法律创新》从欧盟法律制度对欧洲市场一体化的建立与维护的角度来探讨欧盟市场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并指出:欧盟的法治是成员国层次的法治与共同体层次的法治的结合,是一个渐次发展的过程,是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欧盟法律体系的制度设计及其在欧洲一体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是欧洲一体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欧共体也因此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法治的共同体。欧盟通过法律(包括立法与司法)途径来规范成员国与欧盟之间权能的划分、以法律来规范成员国与共同体机构及其之间的关系、将国内司法体系纳入到欧盟的司法体系之内从而形成一个整体的司法体系.以及欧洲法院将欧盟的目标确立为共同体必须遵守的一般法律原则,使得共同体的目标法律化,这些都使得欧洲一体化具有独特的法律性与规范性特征。经过近五十年的建设,法治已成为欧盟的一个重要原则,欧盟已成为一个真正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联盟。 -
日本违宪审查制度裘索 著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废墟上,日本短时间内发展到今天这样一个世界经济大国,其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所发挥的安定国家的作用使世人无法忽视。宪法秩序的稳定,保证了国家的安定。而在维护宪法秩序的稳定方面,违宪审查制度无疑起到重大作用。所以,应当说战后日本在美国占领当局的主导下,引入的普通法院审查型的违宪审查制度,具有很多成功之处。日本的违宪审查制度虽然与我国在违宪审查方面实行的“权力机关审查制”存在重大差别,但在制度运作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以及具体审查的标准等技术性问题,日本在这些方面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而且,如果以中国的问题意识为视角,从比较法的角度研究我国违宪审查制度,对于问题的解决有重大参考价值。《日本违宪审查制度》作者选取了日本违宪审查制度作为参照对象,以期对我国违宪审查具体制度的确立有所裨益。 -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南洋公学译书院 初译,商务印书馆 编译所 补译校订,韩君玲 点校《新译日本法规大全》,是一部全面汉译日本法律规范的外国法规类图书,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各部门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是 中国法律近代化过程中移植外国法律体系的规范蓝本之一,其翻译为汉语的法律用语比较规范,大多被留用至今,成为我们今天研究中国法律学术史的珍贵来源。而且该书在翻译、编辑、校雠、印制等方面也注重创立规范,出版严谨,装帧精良,具有较高的版本价值。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出版于清末预备立宪、创建中国近代国家机构的时期,它的刊行为普及西方法治理念,推进法律改革,发挥了不可低估的作用。该书内容还反映了日本政治、经济、社会、国际关系、宗教等领域的情况,可为我们研究日本史、社会史、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
新译日本法规大全南洋公学译书院,商务印书馆编译所 译 王兰萍 校《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4卷第10至11类)》1907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它是一部汉译日本当时所有法律规范的作品。全书按照行政官厅顺序划分为25类,涵盖了宪法、行政法、刑法、监狱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出版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矿产资源与环境保护法等部门法律规范,收录法律、法规、敕令、规章等近3000件。 1896年,经盛宣怀(1844―1916)奏请、朝廷批准,南洋公学成立于上海。1899年,南洋公学设立译书院,并聘请张元济出任院董。张元济到任后,与南洋公学总理沈子培合意提出翻译《日本法规大全》,获盛宣怀允准后即着手进行。1904年,商务印书馆主人夏粹方也参与此事。至1907年,《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终于面世。 在近代,学习西方列强最成功的东方国家乃是日本。其在短短数十年间迅速完成的近代法律体系,一直是中国法学界所向往的学习范本。早在1896年派谴的第一批中国赴日留学生中,就有唐保锷等法律研习者。此后,赴日本研习法律的人数则更多。留日法科学生著文介绍日本法律,从事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同时还积极翻译日本的法律、法令及法学著作,这些都对当时中国的变法修律产生了影响。从《新译日本法规大全(点校本第4卷第10至11类)》12篇序文所述以及在全部24位译校者中有19位为留学或就职于日本者,可清楚了解到留日法科学生在这一开创性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工作历程的艰辛。 -
伟大的篡权(美)比尔德 等著,李松锋 编著司法审查毫无疑问是(美国)宪法学中至为重要的篇章。由于美国宪法中没有对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直到马歇尔大法官在联邦最高法院吹响号角,问题才得以浮现出来,从此,司法审查问题已成为美国历代宪法学人进行科研攻关的一个热点难题。本书选题定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集中于司法审查权的有无,以比尔德《最高法院与宪法》的文章为线,辑文十篇。内容大致涉及三个主题:对制宪会议相关资料的挖掘和分析,来证明“宪法之父”们的本意是否要授权法院进行违宪审查;厘清宪制安排下法院与立法的关系;探究司法审查权有限性的理论根源,是权力分立,还是所谓的政治问题。 -
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美)德雷斯勒,(美)迈克尔斯 著,魏晓娜 译《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2卷·刑事审判(第4版)》全面简明扼要地论述了美国刑事诉讼法几乎所有重要规则。《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2卷·刑事审判(第4版)》的写法非常适合非英美法国家的学生:清晰地描述刑事诉讼法规则,滤清了宪法原则的发展脉络,避免了繁文缛节的材料堆积,并摆脱了美国法教材中依附司法论理过程的弊端。《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2卷·刑事审判(第4版)》主要适用于试图了解美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学院学生。此外,《美国刑事诉讼法精解:第2卷·刑事审判(第4版)》引用了大量的学术文献和法院判决意见,因此,对于有意深入研究美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理论工作者、执业律师,也必将提供极大的便利和帮助。 -
美国饲料监管法规秦玉晶 主编《美国饲料监管法规》内容涵盖《美国州商品饲料法》选编,《联邦法规法典》节选,《家畜饲料突发事件补偿法(1988年)》,美国饲料监管官方协会(AAFCO)四部分。研究和借鉴美国饲料工业在安全管理和监管法规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促进我国磁疗工业安全监管法规建设,保障养殖产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特意编写了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