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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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9年第4辑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4辑,收入2019年3月份内公布的法律1件、行政法规1件、国务院文件3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5件、司法解释4件,补收2019年2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2件,共计16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亮点 \n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6章56条,主要有以下亮点: \n* 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 \n* 明确“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n*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在线服务水平 \n* 取消依申请公开的“三需要”门槛,同时对不当行使申请权的行为予以规范 \n* 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定 \n* 强化便民服务举措 \n* 进一步加大《条例》规定落实的监督保障力度 -
私法研究麻昌华《私法研究(第24卷)》为连续出版物,第24卷由本刊专稿、民事法论、继承法专题调研报告三个栏目组成。其中,既有反映私法领域新近研究热点的文章,也有从历史脉络梳理法律发展的文章,还有从域外角度阐述法律制度以比较研究的文章。在坚持研究传统问题的同时,对于与私法有关的交叉领域也给与关注,重视多样性学术探讨。 -
婚姻家庭法及司法解释新编中国法制出版社司法解释是我国重要的法律渊源和办案依据,是理解和适用法律不可或缺的补充。《婚姻家庭法及司法解释新编》立足读者的法律需求,全面收录相关核心法律及司法解释,并将批复、答复、复函等关联核心法律具体条款,以期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律的内涵和外延,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2019年第2辑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 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辑为2019年度第2辑,收入2019年1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4件、报国务院备案并经审查予以登记编号的部门规章20件、司法解释5件,补收2018年12月份内公布的国务院文件4件,共计33件。 -
侦查组织体制理论研究陈涛本书对我国侦查组织的发展及现状进行梳理,在对部分发达国家侦查组织体制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对侦查组织的结构、侦查组织的管理、侦查组织运行,以及侦查组织的保障和监督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对我国侦查组织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
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与实务研究朱丹暂缺简介... -
新精神活性物质研究周志刚《新精神活性物质研究》从当前全球和我国新精神活性物质形势研究开始,全面拨开新新精活性物质的面纱,深入剖析新精神活性物质,研究了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本质和发展规律、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特点和危害、各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和分类、新精神活性物质预警和风险评估以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管制和防控对策等。《新精神活性物质研究》共分为九章:一章介绍了新精神活性物质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第二章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概述,主要阐述了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定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特征、新精神活性物质与合成毒品的关系以及我国新精神活性物质特征等。第三章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出现和现状,主要分析了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来源,当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现状,并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未来进行了展望。第四章是新精神活性物质风险和危害,分析了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健康风险和危害,公共安全风险和危害,新精神活性物质对立法和司法的挑战等。第五章是各种新精神活性物质,主要分析了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分类,并详细研究了各种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有助于全面认识各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第六章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立法和管制措施,分析了全球新精神活性物质立法和管制措施。第七章是新精神活性物质预警系统,对当前主要新精神活性物质预警系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八章是新精神活性物质风险评估,分析和研究了新精神活性物质风险评估方法。第九章是新精神活性物质防控对策,分析和研究了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多种对策。后在附录中提供了我国已经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 -
法制传播研究暂缺作者《法制传播研究(2019 第1辑)》系人民公安报社编写的文选,由人民公安报社的编辑、记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文章组成,包括采访故事、蹲点一线大家谈、聚焦年度金奖作品、前沿观察等板块内容。人民公安报社始终坚持“立足公安、面向社会”的办报方针,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公安部的重大部署,弘扬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讴歌广大公安民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无私奉献精神,运用典型案例普及法律知识和安全防范知识。 -
行政与刑事案件转化问题研究任佳《行政与刑事案件转化问题研究》回应了我国司法改革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植根于我国“两法衔接”的多年实践成果和经验教训,从学理和实务两个维度,探讨行政与刑事案件衔接转化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状况,深入分析其原因,探究其中的规律,后尝试提出完善我国目前“两法衔接”工作的有效建议,以期对理论和实务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