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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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总论民法学习考试技巧参考用书[德] 赫尔穆特·科勒(Helmut K·hler) 著,刘洋 译本书是关于德国民法总则的优秀教科书,根据2020年德文版第44版译出。 本书对德国民法总论的阐释,以丰富的案例素材、娴熟的方法论思维和精准的法理提炼见长,言简意赅、条理和结构清晰。书中大量引用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经典判例,以呈现德国法域中私法理论与实务的深刻互动,展示法官法在德国私法制度演进中关键性的角色,描绘出了后法典化时代法律稳定性与进化性两重对立价值的调和路径。书中毫不避讳德国私法制度及学理争议,并以评价法学的思维工具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了法教义学与评价法学方法强大的解释能力和建构效果。对于当代德国法律实践涌现的新问题,本书也及时回应和阐释,给人强烈的时代性。本书能为法科学子、研究者、实务者及对法学、德国私法制度有兴趣者提供优质的智识资源、思维引发和灵感启发。 德国贝克出版社对本书的推介为:“这本标准教科书的写作非常清晰,且主要聚焦于考试相关的主题。书中简明的口诀和丰富的案例,使该书成为优秀的参考用书。本书末尾关于民法考试技巧的导论内容,可为疑难案例的解决指明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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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居民国家认同感问题研究黄来纪,尤俊意,庄金锋 著本书作为《香港澳门基本法研究》丛书之五,得到了澳门基金会大力资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中央驻澳门联络办公室指导帮助下,在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澳门街坊会联合总会等澳门各界及资深学者的积极协力下,本书经课题组成员的认真艰苦研究得以完成。全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紧紧围绕以爱国者为主体治港治澳的理念,结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效施政和澳门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对澳门特区居民认同感问题予以系统研究而成,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与社会意义。其内容包括澳门居民国家认同感概述,澳门居民国家认同感现状与简析,澳门居民形成比较浓厚国家认同感的基本原因与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澳门居民国家认同感的建议,以及附件一《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工作汇报》,附件二《澳门居民国家认同情况调查表》和《澳门居民国家认同情况调查结果》等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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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悉法门[新加坡] 刘启扬 著,张巍,翁磊,李嘉宝 译本书是一本建基在作者三十余年法律教学经验之上的著作,以简明、平实的语言,向法科生乃至社会大众介绍法律的基本构造。作者从法律创造的基本方式入手,将不同部门的法律横向拆解,提炼出法律构成的基本元素,剖析这些元素如何在成文法、判例法及监管规则中相互作用、发挥效力,并进一步揭示法律因何变得复杂,以及由此引发的错误和造成的混淆。作者深入浅出地道明了纷繁复杂的法律规则之中包含的共同元素,并指出其中哪些至关紧要,哪些徒有其表,哪些又造成了舛误缺失。全书以实证主义的解构式进路,帮助初学者理顺法律思路,开启一扇洞悉法律精义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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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尔共和国劳动法典马英红 著第一编 总则第1条:本法用于处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它适用于尼日尔共和国境内。第2条:本法所称雇员,是指无论其性别和国籍,受雇于某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的公共组织或私营组织,从事某项职业活动,获取一定报酬的人员。在确定雇员的资格时,并不考虑雇主和雇员的法律地位。公共行政部门固定工作的人员不受本法约束。第3条:本法所称雇主和用人单位(以下均称“雇主”),是指雇用一名或是多名自然人为其服务并接受其管理的公法或私法中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无论其行业或地位是什么:可以是从事商业、工业、农业或是服务业,可以是自由职业性质、慈善机构、非政府组织、宗教协会或团体及其他所有营利或非营利性机构。用人单位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部门,其雇员在同一特定场所(如工厂,办公室或是工地等)在雇主代表统一授权下从事职业活动。第5条:任何雇主不得以“性别、 年龄、民族、种族、 宗教、肤色、 政治和宗教信仰、 残障、 VIH艾滋病、 镰状细胞贫血、是否为某个工会组织成员以及所参加工会活动”作为他做出决定的依据,尤其是涉及到招聘、工作安排和调整、职业培训、晋级、晋升、薪酬、社会福利发放,纪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等事项。但是,本法或其他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外籍人员的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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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美] 琳达·格林豪斯 著,何帆 译琳达·格林豪斯是普利策奖得主,在长达三十年的时间里,一直跟踪报道美国最高法院的相关事务,在本书中,她向读者介绍了该院的运作模式:官司如何打到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如何判决?首席大法官的地位有何特别?法官助理如何发挥作用?作者还列举并分析了许多具有代表性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进一步阐释了书中所涉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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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宪法理论[葡] 若泽·若阿金·高美士·卡诺迪略(José Joaquim Gomes Canotilho) 著若泽·若阿金·高美士·卡诺迪略(José Joaquim Gomes Canotilho)教授是葡萄牙宪法及宪法学领域之执牛耳者,在各葡语国家及地区的法律界均享有盛誉。教授著作等身,其中《宪法与宪法理论》(葡文版)一书被不断重版并多次印刷,广受推崇。该书既详尽介绍了立宪主义及实定宪法,又深入阐述了用以提供解释和适用法律的宪法方法论;既有对葡萄牙宪法相关议题由表及里的梳理与思考,又从比较法角度兼顾讨论了欧美宪法及其影响。本书为法学院学生及各类法律工作者提供了系统化学习宪法与宪法理论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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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合规吴秀尧 著本书从立法、执法及合规三个角度,对英国反贿赂法律制度体系进行了全面而细致地阐释。通过剖析《2010年反贿赂法》等法律法规、核心制度及配套实施机制的制定过程,作者首先解释了英国在治理贿赂和腐败方面如何做到“有法可依”。其次通过介绍机构设置及列举具体的案例,作者说明自相关法律实施以来英国的相关执法机构如何做到“执法必严”。最后,在总结英国立法与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者就个人和商业组织如何加强反贿赂和反腐败合规建设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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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合规吴秀尧,卢雯雯,潘国振 著本书围绕廉洁合规国际标准展开论述。共有七章,大体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是尝试厘清廉洁合规及相关概念,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对廉洁合规进行理论阐释,并总结我国推进廉洁合规治理的重要价值和意义;二是对国际组织、美国、英国以及其他国家的廉洁合规标准进行归纳、总结和解读;三是选取国外代表性企业,对其廉洁合规政策进行解析;四是总结全书,并结合我国实践,初步且粗浅地提出我国因应廉洁合规国际标准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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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刑法典陈志军 著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简称乌兹别克斯坦,是一个位于中亚的内陆国家。西北濒临咸海,与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阿富汗毗邻。公元9-11世纪,乌兹别克民族形成。13世纪被蒙古人征服。14世纪中叶,建立以撒马尔罕为首都的庞大帝国。16-18世纪,建立布哈拉汗国、希瓦汗国和浩罕汗国。19世纪60年代,遭俄罗斯帝国吞并。1924年建立乌兹别克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并加入苏联,成为苏联加盟共和国之一。1991年8月31日宣布独立,改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的现行刑法典是1994年9月22日第2012-XII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从1995年4月1日起施行。现行刑法典颁布施行之后迄今为止进行了92次局部修正,新的一次是2021年3月30日第675号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所作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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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刑法典及单行刑法陈志军 著韩国是大韩民国的简称,位于东亚朝鲜半岛南部。1910年朝鲜半岛沦为日本的殖民地,1945年8月15日光复取得独立。1948年8月和9月,依北纬38度线,朝鲜半岛南北先后成立大韩民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20世纪60年代以来,韩国政府实行了“出口主导型”开发经济战略,创造了被称为“汉江奇迹”的经济高速增长期,并跻身“亚洲四小龙”之一。韩国现行刑法典是1953年9月18日第293号法律,从1950年10月3日起施行。韩国刑法典在颁布施行之后进行了19次局部修正,新的一次是2018年12月18日第15982号法律所作的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