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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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张德昌主编;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编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作为审判公开化的内容之一.公开法院裁判文书已提上了法院的工作日程。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便于公民查阅与监督,同时对完善立法、改进司法、推进法学教学与研究也有积极意义。作为法院与读者之间的桥梁,我们与各地法院合作编辑出版了连续出版物《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本丛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编辑单位,按编年体出版,第一卷从2000年开始,以后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出版一至二卷。本丛书收录的内容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及高级法院选择的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其特点是案件类型较有典型性.案情陈述清楚朗白,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比较准确,具有指导性。本丛书的编辑体例如下:1.裁判文书分为刑事、民事(包括经济、知识产权等)、行政、国家赔偿等几部分,每部分下又分为若干类:刑事案件参照我国刑法分则顺序排列;民事案件参照200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串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分类顺序排列;行政案件按部门兼顾内容的顺序排列;国家赔偿案件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类。2.同类案件中,按裁定书在前、判决书在后及年代的顺序排列。3.同一案件的裁判文书高审级在前,低审级在后。我们初次尝试编辑这样一部大型丛书,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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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文书格式与范本王雷芳,方菊华主编本书内容包括常用法律启事、公告、声明;人力资源、营销管理法律文书;企业招标、投标实用法律文书;企业实用法律性规范;企业专利、商标实用法律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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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格式范例解析石红卫编著1.被告人、被告单位的基本情况应当按照格式中所列要素的顺序叙写。2.被告人如有与案情有关的别名、化名或者绰号的,应当在其姓名后面用括号注明;被告人是外国人的,应当在其中文译名后面用括号注明外文名。3.被告人的出生日期应以公历为准。除未成年人外,如果确实查不清出生日期的,也可以注明年龄。4.对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应当注明。5.被告人的住址应写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但当其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须在其后用括号注明户籍所在地。6.被告人是外国人时,应注明国籍、护照号码、国外居所。7.对被告人曾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应当在起诉书中写明’其中,行政处罚限于与定罪有关的情况。一般应先写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再写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叙写行政处罚时,应注明处罚的时间、种类、处罚单位;叙写刑事处罚时,应当注明处罚的时间、原因、种类、决定机关、释放时间。8.对采取强制措施情况的叙写,必须注明原因、种类,批准或者决定的机关和时间、执行的机关和时间。被采取过多种强制措施的,应按照执行时间的先后分别叙写。9.同案被告人有二人以上的,按照主从关系的顺序叙写。(三)案由和案件的审查过程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依照格式的要求叙写。叙写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时,应注明日期、原由。(四)案件事实案件事实部分,是起诉书的重点。叙写案件事实,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对起诉书所指控的所有犯罪事实,无论是一人一罪、多人一罪,还是一人多罪、多人多罪,都必须逐一列举。2.叙述案件事实,要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轻重顺序叙述,把重罪放在前面,把次罪、轻罪放在后面,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主犯、从犯或者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3.叙写案件事实时,可以根据案件事实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表述方式,具体应当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都必须详细写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的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及认罪态度等内容,特别要将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列为重点。既要避免发生遗漏,也要避免将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项写入起诉书,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二是对一般刑事案件,通常也应当详细写明案件事实,但对其中作案多起但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的案件事实,可以先对相同的情节进行概括叙述,然后再逐一列举出每起事实的具体时问、结果等情况,而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4.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在其后写明“另案处理”字样。(五)证据应当在起诉书中指明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但不必对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其中的“主要证据”,是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三条所规定的证据。叙写证据时,一般应当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即在每一起案件事实后,写明据以认定的主要证据。对于作案多起的一般刑事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是概括叙述的,证据的叙写也可以采取“一罪一证”的方式,即在该种犯罪后概括写明主要证据的种类,而不再指出认定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六)起诉的要求和根据2.叙述案件事实,要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一般可按照时间先后顺序,一人多罪的,应当按照各种犯罪的轻重顺序叙述,把重罪放在前面,把次罪、轻罪放在后面,多人多罪的,应当按照主犯、从犯或者重罪、轻罪的顺序叙述,突出主犯、重罪。3.叙写案件事实时,可以根据案件事实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表述方式,具体应当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对重大案件、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都必须详细写明具体犯罪事实的时间、地点,实施行为的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和被告人案发后的表现及认罪态度等内容,特别要将属于犯罪构成要件或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列为重点。既要避免发生遗漏,也要避免将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及与定罪量刑无关的事项写入起诉书,做到层次清楚、重点突出。二是对一般刑事案件,通常也应当详细写明案件事实,但对其中作案多起但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方面相同的案件事实,可以先对相同的情节进行概括叙述,然后再逐一列举出每起事实的具体时间、结果等情况,而不必详细叙述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过程。4.对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应在其后写明“另案处理”字样。(五)证据应当在起诉书中指明主要证据的名称、种类,但不必对证据与事实、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具体的分析、论证。其中的“主要证据”,是指《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三条所规定的证据。叙写证据时,一般应当采取“一事一证”的方式,即在每一起案件事实后,写明据以认定的主要证据。对于作案多起的一般刑事案件,如果案件事实是概括叙述的,证据的叙写也可以采取“一罪一证”的方式,即在该种犯罪后概括写明主要证据的种类,而不再指出认定每一起案件事实的证据。(六)起诉的要求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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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格式与写作技巧程滔主编国家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法律人才选拔方式的重大改革,不仅有助于提高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的综合素质,而且有利于促进各个法律行业之间的人才交流,对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了配合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我们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有关精神,参照现行有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律师行业的司法文书样本,按照不同的诉讼阶段进行排列组合,汇编了这本《国家司法考试参考用书:法律文书格式与写作技巧》,因此,本书不仅为资金积累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提供了较为准确的参考资料,而且为广大法官、检察官和执业律师提供了案头必备的工作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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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及近代法制文书语言研究王启涛著该书主要以敦煌吐鲁番法制文书,特别是契约文书为资料,同时广泛参考同时代或前后相关的法制文书及其他文献,并从历时与共时相结合的角度,对某一语言现象的来龙去脉做作出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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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参考资料宁致远主编为了配合“法律文书”课程的教学,我们编选《法律文书参考资料》一书,主要内容是法律文书的基本格式与实例,供读者参考、学习和借鉴。 学习法律文书,不仅要学习理论知识,而且要理论结合实际,反复练习,才能将理论知识变成制作文书的实际技能,才能在理论指导下,根据形形色色的案例材料,制作出符合规范化要求的法律文书。因此光学习理论知识不够,还必须了解文书的行文格式,学习文书的范例,通过对文书实例的分析研究,领会、掌握文书制作的规律、特点以及具体要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技能。本书与《法律文书》配套使用,有助于达到这一目的。 《法律文书参考资料》所选实例,一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理由充分,适用法律条款正确,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语言流畅,文字简洁,格式规范,堪称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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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李玉成主编;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编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化,作为审判公开化的内容之一.公开法院裁判文书已提上了法院的工作日程。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便于公民查阅与监督,同时对完善立法、改进司法、推进法学教学与研究也有积极意义。作为法院与读者之间的桥梁,我们与各地法院合作编辑出版了连续出版物《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本丛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编辑单位,按编年体出版,第一卷从2000年开始,以后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出版一至二卷。本丛书收录的内容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及高级法院选择的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其特点是案件类型较有典型性.案情陈述清楚朗白,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比较准确,具有指导性。本丛书的编辑体例如下:1.裁判文书分为刑事、民事(包括经济、知识产权等)、行政、国家赔偿等几部分,每部分下又分为若干类:刑事案件参照我国刑法分则顺序排列;民事案件参照200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串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分类顺序排列;行政案件按部门兼顾内容的顺序排列;国家赔偿案件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类。2.同类案件中,按裁定书在前、判决书在后及年代的顺序排列。3.同一案件的裁判文书高审级在前,低审级在后。我们初次尝试编辑这样一部大型丛书,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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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阎凤翔主编;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编随着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化,作为审判公开化的内容之一,公开法院裁判文书已提上了法院的工作日程。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便于公民查阅与监督,同时对完善立法、改进执法、推进法学教学与研究也有积极意义。 作为法院与读者之间的桥梁,我们与各地法院合作编辑出版了连续出版物《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本丛书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编辑单位,按编年体出版,第一卷从2000年开始,以后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出版一至二卷。本丛书收录的内容包括各地高级法院及高级法院选择的中级法院或基层法院制作的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其特点是所选编的案件类型较有典型性或有一定的裁判难度,收入的裁判文书案情陈述清楚明白,控辩审等有关各方意见具有分析深刻、透彻、富于理性的特点,有较强的说服力和启发意义,审判机关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比较准确,具有指导性。本丛书的编选体例如下:1.裁判文书分为刑事、民事(包括经济、知识产权等)、行政、国家赔偿等几部分,每部分下又分为若干类:刑事案件参照我国刑法分则顺序排列;民事案件参照 200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的分类顺序排列;行政案件按部门兼顾内容的顺序排列,国家赔偿案件分为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两类。2.同类案件中,按裁定书在前、判决书在后及年代的顺序排列。3.同一案件的裁判文书高审级在前,低审级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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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与涉外法律文书写作姚泽金编著本书内容包括:概述、海事诉状、海事申请书、海事担保书、海事与涉外协议书及合同书。为《民用法律文书写作丛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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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诉讼文书写作方法与技巧刘永章,刘金华编著本书介绍了检察机关诉讼文书概述,立案文书,侦查文书,强制措施文书,辩护代理文书,审批延长羁押期限文书,审查起诉、出庭文书等的写作方法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