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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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配套用书曾宪义本书自面世以来,便以其准确实用深受广大法硕考生的厚爱,依据《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结合大纲要求及最新题型变化,对全书修订出版,适用于2007年参加全国法硕联考和在职法硕的考生。准备参加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目前正在进行紧张的考前复习,在复习过程中,考生所能够看到的考试资料,只是上述两本,即《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而根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入学资格条件规定,报考此类研究生只能是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参加10月份政法系统在职人员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者除外)。从历年的考试题型和考试内容来看,要求这类考生有较强的法律思维和较好的法律知识训练,还要有很好的法学分析能力。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反差:一方面,这些考生没有学过任何法律知识,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思维的训练,也从来没有用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去分析法律条文、案例或者事件;另一方面,从未来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继续研究的角度,要求这些考生必须具备初步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具备比较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知识。可能一些考生会问:在已有《考试指南》的情况下,为什么还需要编写出版这本书呢?我们的基本考虑是:第一,我们认为,除《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南》外,还需要有一本书来帮助考生锻炼和强化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分析法律问题的能力。从以往的考试试题看,需要考生具备的主要是这样两种能力,而考生所缺乏的正是这样两种能力。第二,《考试大纲》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的惟一依据,虽然《考试指南》是根据《考试大纲》撰写的,或者说实际上《考试大纲》是《考试指南》的浓缩和简化,但是,由于《考试指南》的篇幅有限,对某些问题没有说清楚或者说透,对某些问题的阐述没有展开,甚至某些问题没有说到,这就需要有一本起到弥补作用的复习用书。第三,《考试指南》是一本教材,是用一种教材体语言阐述法律基本知识,考生所获得的是关于法律的平面性知识,而非立体性知识,考生所参加的各类考前辅导班,辅导教师的授课方法通常是以讲述基本知识为主,举例说明为辅,因此,考生也很难获得较为完整的关于法律的立体性知识,而立体性知识却又是考试的重点。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历年的考题中得到印证:在《考试指南》「Il能够直接找到答案的题目可谓凤毛麟角,绝大多数题目在《考试指南》中是直接...[更多内容] -
中国司法文书学熊先觉本书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现代法学教材。本书创建司法文书学,从司法实践视角研究司法文书,有利于司法文书学科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法学教学和司法实务工作,可供高等学校法学教材之用。亦可供学术部门研究和司法实务部门制作司法文书参考。鉴于过去曾将公证文书和仲裁文书等法律事务文书纳入司法文书的范畴,现予附录,供高等学校法学教学和研究对照参考。 《中国司法文书学》是其中一本。其突出特点在于概念明晰,理论系统,格式考究。该书古今中外实例齐全,来之不易,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在比较研究当今中国四大法区和世界两大法系国家的典型性判决实例的基础上,探索了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性,展示了中西法院判决书的不同风格,以冀逐步形成大中华的判决书风格。 -
当代法律文书写作张连举法律文书是进行各种法律活动和处理法律事务的产物,是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法律活动的文字绪论和凭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律文书在司法机关的办案过程及公民的日常生活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方便公、检、法、司各级法律工作者及广大公民学习、工作的需要,编者们编写了这本《当代法律文书写作》。《当代法律文书写作》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联系、知识性与应用性相统一、规范性与创造性相结合的原则,既阐述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规律和要求,又结合规范的格式介绍了公安机关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人民法院法律文书、公证机关公证文书、诉状类法律文书中近百种具体法律文书的写作。《当代法律文书写作》内容丰富,讲解通俗易懂,可作文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教材。 -
律师法律文书范本与制作详解欧彦峰内容全面: 本书内容不仅包括律师诉讼业务文书、非诉讼业务文书,还包括律师涉外业务常用文书; 实用性强: 书中重要文书将文书概述、注意事项、文书格式、典型范例有机结合; 编写合理: 本书由经验较为丰富的法官、律师精心编写。 -
法律文书格式实例与练习刘冀民本书是四川大学法学院编写的高等学校法学教学丛书之一的《法律文书教程》一书的配套教材。法律文书作为一门综合性、实践性极强的学科,在学习过程中,不仅要求学生掌握法学、逻辑学、写作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而且还需要学生能综合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对已发生的案件、法律事件进行具体地分析和判断,按照法律专业文书的要求,制作出合格的文书。因此,在学习过程中文书制作能力和水平的提高,是本课程教学中极为重要的环节,也是法律专业学生必须具备的一项技能。为帮助学生学好本课程,提高文书写作能力,本教材将当前最新的文书格式、有代表性的文书实例和练习材料编辑在一起,以方便学生学习和制作文书之用。本教材在编辑练习材料时有意识地将难、易材料进行了合理搭配。因此法律专业专科、本科及法律硕士学生在学习法律文书课程时均可使用本教材。 -
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周水清、林杰《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是一部全面、系统地论述制作与使用公安部现行规定的刑事法律文书的专业图书。《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既有一定的理论高度,又通俗易懂,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是一部集知识性、工具性为一体的办案实用工具书。自1996年出版发行以来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和肯定,因而各地公安机关将此书作为培训民警的教材。《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自出版发行以来,编著人员以与时俱进,致力于服务广大基层办案民警的精神,始终关注着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广大刑侦人员在与刑事犯罪作斗争中不断积累的经验,对不符合法律要求和不适应打击犯罪、证实犯罪的需要之处进行改进,以促进刑事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此,1997年进行过一次修订。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了一些修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相继作出了一些司法解释。公安部于1998年颁布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又对《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进行了修订。广大民警在使用过程中也对《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2006年修订本)》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
中国常用合同范本孙林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自《合同法》实施以来,人们的合同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越来越重视运用合同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便于读者了解合同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和要点,正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我们组织编写了这本《中国常用合同范本》。本书选择了百余篇常用的合同格式,一般采用国家有关部门推广的示范文本;没有示范文本的,则采用参考文本,以保证收录合同格式的权威性。每个格式文本之后,均以简明文字对之作了相当说明,使合同要点一目了然。专家提示与标准格式相结合,为读者提供全面的指引。 -
企业常用法律文书范本孙林,马强企业常用法律文书之必备解决方案。成功经理人·法律职业人必备之书。典型:精心选择最重要的企业法律文收300余件,精华尽在其中。专业:源自专业实践,体现专家智慧,文书格式标准规范。易用:文书范本可从附赠光盘直接复制下载,按需略加修改即可使用。企业是社会经济的细胞,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主体。企业既要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也要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打交道。特别是合同管理,作为企业进行生产和交换的法律形式,对企业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可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减少和避免经济纠纷。因此,企业应当了解法律文书,并且在实践中正确运用法律文书,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了让企业能够了解和掌握法律文书,我们组织编辑了《企业常用法律文书范本》这本书,本书是对企业若干法律文书进行整理、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编写而成,精心选择最重要、最常用的企业法律文书300余种,按照法律规定的要件提供相应的范本格式,并对制作和应用这类法律文书应当注意的问题作了必要的说明,供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参考。 -
律师与企业法律顾问常用文书范本孙林,关立力总结律师与企业法律顾问多年工作实践经验,汇集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必涉之各类法律文书,包括企业内部管理文书、法律顾问专用文书、企业生产经营常用文书等。收录之文书范本专业权威,其后附有精辟文字解析文书要点,以便读者领会文书精华,于实践运用中举一反三。律师与企业法律顾问在处理日常法律事务时,必然要涉及大量的法律文书。尤其是需要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要直接起草和审核的法律文书,其文书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顾问工作质量、律师和企业顾问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领导的信任度,因此,编者在多年的法律顾问工作实践基础上,试图编辑一本适合于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使用的法律文书范本,这些范本有些属于企业内部的管理文书,有的属于法律顾问专门使用的工作性质的文书,有的则是属于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与其他市场主体打交道时使用的文书。但作为律师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对这些文书的基本知识应当有所了解,才能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
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梁慧星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当是:研究一项法律理论,或者研究一项法律制度,或者研究一个法律原则,或者研究一个法律概念。缺乏学术性、理论性的课题,亦即纯粹技术性的、实用性的课题,不适于作为学位论文的选题。政策性、对策性课题,也不适于作学位论文选题。一篇学位论文的题目,首先是要明示作者所研究的对象,使读者(更重要的是答辩委员会成员)一望而知作者所研究的是什么;其次要确定一个研究的最佳角度,将自己的研究限定在一个适当的范围,选择一个最好的切入点,现在时髦的说法叫“进路”;最后还要能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学术研究容易受到作者的主观性的影响,甚至出现迎合某种需要的所谓媚俗、媚上的现象,出现学术的泡沫化现象。于是产生学者的社会责任问题。在从事法学学术研究时,要有科学的精神、正义的追求和独立的学术人格,要有对国家、民族负责的责任感。每提出一种新观点、新主张、新学说,每提出一项对策建议,都要考虑是否符合法律正义,是否符合人权、民主、法治国,要对国家、民族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