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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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大词典苏醒,张冠彬主编本书作者将国家司法考试所涉及的法理学、中外法制史、宪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以及可法考试入门与技巧等,以条目的形式加以解释和说明,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可操作性。 -
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配套练习北京万国学校暂缺简介... -
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答案解析与应试技巧张冠彬主编本书完整收录了六年法律资格考试真题,并提供了答案。结合答题详尽地分析做题思路,例如怎样入手答题、怎样排除干扰、复习时应该着重掌握哪些知识点等。 -
中国庭审控辩技巧培训教程(美)赫伯特·布曼(Herbert D.Bowman)著;丁相顺,金云峰译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了颇有意义的修改。一些修改指出了中国刑事审判的改革方向。这些修改表明,要在庭审中更多地运用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这要求中国的法律职业者,无论是检察官还是辩护律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要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总之,这些修改代表了向确立更加具有抗辩性法庭审判的方式的方向。做出这些修改以后,新的规定和其实施之间还存在着差距。这种差距是可以理解的,这是因为某些修改的条款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解释和界定;同时,也由于中国的法官和律师欠缺参与抗辩式庭审的经验。这本教材旨在帮助中国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学会如何缩小新法规定与实施之间的差距,主要解决如何使中国刑事庭审更富抗辩性。本教材集中关注那些有助于营造出更富抗辩式审判环境的问题,营造这种环境将有利于提升中国刑事庭审查明事实的能力以及提高被告人的权利保护水平。为了能达到这种效果,这本教材提供了国际公正审判标准方面的相关知识,对抗辩式审判程序本源和构成要素进行了讨论。这样,将在国际标准和中国新刑事诉讼的框架内,给中国的实务家提供不同的视角和相关背景知识,同时也可以启发思路,发现调整中国刑事司法实践的方法。然而,这本教材主要目的是向中国法律职业者——无论是检察官还是辩护律师——提供信息,帮助他们提高辩护技巧,并将其运用到新刑事诉讼法所鼓励的更加积极和抗辩的法庭审判环境中去。编写这本教材是为了提高控辩双方庭审前的准备能力,提高他们在法庭上询问证人和开示证据的能力,以及更加有效地在法庭上陈述观点的能力。< -
法治理想与精英教育洪浩著本书采取系统的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中外法学教育的许多方面进行了分析。法治理想与精英教育是分不开的,清英教育是实现法治理想的基础。该书在对法治、法学教育、法律教育、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理论及其关系介绍的基础上,分别从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育方法、法学教育的管理、法学教育的评估、法学院校的招生、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等方面对中外进行比较,并在比较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革和完善的思路和建议。本书前言当今世界,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法治”相对于“人治”的优越性已取得绝大多数国家的认可。然而,“法治”相对于“人治”的优越之处并不在于它否认了法律制度中人的地位与作用。恰恰相反,由于任何现实的法律制度都必然存在着某种缺陷,“法治”的实现最终有赖于法律家群体的才能,“法治”的优越性也正在于通过合理的制度设置使人的作用(尤其是法律家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与控制。由此言之,法律家素质之高下与法治实现的程度有着实质性的联系。可以说,法律家的职业能力与职业道德操守构成了司法公正与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而法学家的职业能力与学术水平则是影响社会制度创新与转型的重要因素。因而,能否塑造出现代法律职业者,是法律能否从纸面走向生活的关键和塑造普遍意义上的社会“法律人”的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文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可以认为,如果说一个国家可称之为法治国家,那么,法律职业者便是驱动国家机器在法律轨道上运行的技师。“徒法不足以自行”,现代的司法制度必须由现代型的司法主体去贯彻执行才能产生应有的效果。法律社会学揭示并告诉了我们法律职业者在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启示我们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法律职业者培养制度。法学教育制度是实现法律职业化的基础和条件,它赋予了法律职业者以特定的知识和意识,培养着法律家思考和分析问题的方式。一国法治的面貌、法律在调整社会事务方面所发挥作用的强弱以及一般大众对于法律以及法律机构的态度等等都与法学教育有着深刻的和多方面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完全可以认为,“法律教育乃是一国法律制度最基本的造型因素之一。”没有系统、统一、稳定的法律教育制度。就不可能形成健康、良善、有序的法治。正所谓“一国法律教育之得失,有关于国家法治的前途”。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不仅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和内在发展动力。由教育的本质和功能所决定,法学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战略地位。从一定意义上而言,法学教育已成为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标志。面向21世纪,是从法制走向法治的世纪,我国将全面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和人才结构,这必将对法学教育产生直接的影响并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几年来,学术界关于法学教育的论文和相关成果可谓不少,但往往只是涉及到法学教育的某一方面或某个问题,很少有系统性、全面性的研究,更没有系统的、比较性的研究。洪浩同志的著作可以说弥补了这一方面的缺陷。该书采取系统的比较研究的方法,据此对中外法学教育的许多方面进行分析。洪浩是我校毕业留校的青年学者,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作为一位本、硕、博均是法学专业的学子,他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现在,作为一名教师,他自己开始指导法学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他长于思考、善于比较;在建设法治国家的思索方面,他认为法治理想与精英教育是分不开的,精英教育是实现法治理想的基础。我想在这一点上,我们的思想是相通的。作为国内第一本系统地比较中西方法学教育制度的著作,该书在对法治、法学教育、法律职业、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理论及其关系介绍的基础上,分别从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法学教育的管理、法学教育的评估、法学院校的招生、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等等方面对中外进行比较,并在比较的基础上分析我国相关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革和完善的思路和建议。该书在法学教育的很多问题上都提出了较为科学的建议。例如,关于我国法学本科培养目标的定位,将其定位为通识教育,即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的结合,并协调了本科教育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关系。在法学教育的宏观管理方面,如何处理法学教育机构与法律职业机构的关系,是法学教育体制中一个重大的问题。在法学教育机构与职业机构的关系上,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法律职业机构应否介入大学法学教育的管理。而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节,这一问题并没有显现出来,所以在我国的宏观管理模式上,法律职业机构并不介入大学法学教育的管理。这种管理模式在我国法学教育实践中暴露出明显的弊端,即大学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实践严重脱节。统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非政府性质的以法律职业部门统一有效的行业管理与教育管理部门的教学指导相结合的法学教育宏观协调和指导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促进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在法学教育评估这一问题上,可以说,法学教育的评估,实质上是一种对法学教育活动的价值判断。从本质上讲,它是国家和社会对高等法学教育实施监督和宏观调控的一种重要手段。但是,我国法学教育评估无论在包括时间、评估内容及方式等在内的评估制度方面,还是指标体系、方案的系统完整性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初级探索阶段。本书关于我国法学教育评估的设计可谓颇具创新意义,分别从法学教育评估的设计原则、基本结构、评估主体等方面进行了设计,构建了一个包括政府评估、社会评估和法学院校自我评估在内的多元化的评估机制。 -
法庭风云录胡祥甫著诉讼应当是律师的主战场。律师的才华和声名应当是在诉讼中得到尽情地发挥和传播。在香港,出庭律师(Barrister)被俗称大律师,而事务律师(S01ici—tor)被俗称小律师,虽有不确切的地方,但从中可以看出,出庭律师地位的重要,并非任何一个律师都有出庭辩护的资格。在内地,情况越来越逆转,一些著名的律师往往不屑于出庭,而以能办理公司的上市、并购、重组等业务为荣。最近听说律师界内有人更以不办任何具体案子为最高荣誉,最有名的合伙人是靠其名声来拉案子、接案子。自己无需去办案子,其主要收入也不是靠具体案子,而是靠其合伙人的地位。律师竞以能成为其他律师的“老板”而自诩,这真是律师行业的悲哀!诉讼是律师尽情发挥其才智的主要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他比大学讲台上的教授更能深入地理解法律条文和规则。大学教授往往是以案例来说明如何理解一个法律条文和规则,而律师则要通过具体案子来说服法官应当适用哪一个法律条文和规则。在这个舞台上,他比法官更能深入地阐述和发挥他的法律知识和能力,法官只是客观地听取原告、被告双方的意见,他的作用是判断,而律师的作用则是说服,他应当以敏锐的洞察力和严谨的辩才去说服法官,使法官能信服律师的分析和主张。在这个意义上,律师的辩护词就像教授在讲台上的一堂讲课,就像法官笔下的一纸判决书。律师的精彩辩护词应当像教授的精彩教科书,法官的精彩判决书一样,流名于法律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是全国颇有名气的一家律师所,也是我很旱就熟悉的一家律师所。曹星律师出书时我曾为之作序,这次又很案头的这本书共有30个案子,涉及民商法的各个领域,其中不乏在全国曾轰动过的案子。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不是简单的辩护词的收录,而是分析了胡祥甫律师办案的过程,既介绍了案情,又介绍了律师如何分析案子的性质,把握问题的关键,如何运用证据展开法庭辩论,作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每个案例层次分明、语言精炼,读起来不嫌冗长,津津有味,这是律师办案集的又一种风格。我为胡祥甫律师的这本书作序,不仅仅是希望将这本书推荐给读者,更重要的是希望有更多的名律师将诉讼看作是自己业务的主要舞台、主要战场,希望看到更多的名律师将其办案经验和心得公诸于世,传一年前刚给胡祥甫律师的《法庭风云录》(第一卷金融案)写过序,没想到胡律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又将出版本书的第二版(法庭风云录民事案)。胡律师不仅在法庭上是一名出色律师,在法学理论方面也是一名优秀学者,曾在《中国法学》、《复旦学报》和《中国律师》等刊物上发表过几十篇论文。他不仅能替他的委托人打赢官司,还能及时将各种案例进行总结归纳、梳理分析,使其上升到理论层面,成为一种研究成果,使得广大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在看了此书后更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也为许多年轻律师提供一些可资借鉴的办案经验与技巧。中国正处于一个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从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走向工业化的现代社会的转型与发展过程中。这一过程不仅是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变化,而且也是经济体制和社会规则的变化过程。这一过程充满了机遇与挑战,也充满了矛盾与冲突。这些矛盾与冲突既有利益上的,也有观念上的,还有很多是规则上的。规则上的不完善与不健全也会造成许多利益上的冲突,而每次矛盾与冲突的正确解决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协调利益,转变观念,完善规则。本书收录了近年来胡律师承办的30起民事案例,涉及合同违约、建筑与房地产、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名誉权、股份转让与企业改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这些案子反映的多是中国转型和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通过法律来处理这些矛盾与冲突不仅仅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公平,更重要的是为了建立和维护一种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秩序。书中有关知识产权和合同违约方面的案例是引起我作为一名经济学者特别重视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关系经济能否持续发展的问题。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一靠奋斗精神,二靠创新能力。企业或个人通过奋斗或依靠创新获得的产品声誉如果得不到保护,奋斗和创新的成果如果被别人随意侵占,人们就会失去奋斗和创新的动力,整个社会就不会发展和进步。合同纠纷与违约是转型中出现的另一个普遍现象。从一个自上而下的指令性经济向一个以合约和诚信为基础的市场经济转变,许多新的社会规则需要建立,人们的习惯和观念也必须不断更新。在建立这种新规则和新观念的过程中,法律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要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谙熟现有的法律条文,还要懂得制定这些条文的背景与目的,知道在建立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法律应该保护什么、禁止什么、鼓励什么、抑制什么,从而不仅维护当事人利益,也通过法律工具的运用为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发展做出贡献。胡祥甫律师可以称得上是这样一名优秀律师。纵览.本书的各个案例,细读胡律师的案情分析与法庭辩词,我不得不佩服他敏捷的思维,严密的逻辑。许多分析丝丝入扣,引人入胜。尤其当遇到一些法律规定不是十分明确,或者对某个法律条文可以作几种理解的案例时,胡律师能从法理层面旁征博引,从立法的宗旨为背景作深层次的分析,提出有说服力的见解,最终赢得胜利。《法庭风云录》第二卷记载的不少民事案例是具有一定的经典意义的。其中有部分还在当时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和中央电视台等众多媒体进行过报道。本书言简意赅、深入浅出。< -
司考“鸡精”司路花语,法专在线组编只当它是生命的一个体验有人说,号称“中国第一考”的司法考试是一块可以检测考生意志力的“试金石”:你能否在一个考期内坚持每日学习8小时以上达3个月之久;在屡试屡败,屡败屡试的磨难中,能否坚持7个回合而不退缩?还有人说,司考以成败论英雄,“过”与“不过”是天与地、冰与火的概念。除此以外,司考对大多数考生来说似乎不再有别的意义。然而,司考,作为人生的一个阶段,它还有别的风景:你从战胜自我中得到生命升华的快慰;你从朋友或陌生人处得到关爱和帮助从而感念人性的美与善;你从失败中找到原因,也许去开辟另一个天地;你学会放弃,知道怎样选择;学会感激,知道怎样正确认识自己;学会冷静,不再怨天尤人……这就是司考的另一道风景线。每年在某一个关键时刻,数千种司考书一起出笼,场面蔚为壮观。各家出版社不甘人后,凡“红皮书”、“蓝皮书,,、“白皮书”者,不论颜色、形状和大小,堆满了书店的书架,也占满了考生的心。图书的版本越来越多,而考生也在这以后持续的几个月日复一日的复习中,“百炼成钢”,把个心磨得越来越“硬”。司考,慢慢变成了艰难、枯燥的代名词。内容介绍:司考的另一面被完全的遮盖了。我们并无意要在此调侃煽情,去营造一个风花雪月的“柔软”时光;也没有能力微言大义,以小见大去阐述人生的大道理,只想借这一角,为每年30万司考生开辟一个排忧解难,交流心得,展露心声和才华的小小的园地。从她的名字中您就可以看出,她不过是一个“调味”,然而这只调味瓶的实质非甜非苦,非酸非辣。她不刻意反其道而行之给你甜蜜的安慰;也不会像那首民歌“小白菜”里唱的那样苦啊苦啊地反复诉说;她不给你刺激,不会让你看到司考高手们的经验心得自叹不如而着急上火;她也不会让那些“屡试屡败”的“低手”们在失落与无奈中黯然神伤。她有经验的展示,但不说教;她传授技巧,但不卖弄;她谈感情、谈心情,但不煽情;她是坚强的,又是柔和的;她追求成功,但不忽略人生丰富的色彩。也许这些还都仅仅是我们的追求,但不是有句俗语,耕耘了,就会有收获吗?亲爱的读者,您和我们一起选择了这个园地,让我们一起精心地浇灌她、耕耘她。今日我们播下种子,等待有朝一日鲜花烂漫,真正成为读者们在复习之余浏览信息、交流体会的一个美丽而富有情趣的园地,那时我们可以欣慰地说,这就是我们要做的。还要向读者说明的一点是,这样一本另类图书的策划,对我们来说主要是一个尝试。从选题到最终编辑完成,时间仓促。因此,在内容、体例安排上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还望读者谅解。相信如果有来年,我们定会奉献给读者更满意的作品!感谢法专在线的支持,感谢本书美术编辑姜旭先生的工作,感谢一切支持本书的朋友。 -
2005年司考要点分科演练卫跃宁在学完某一部分内容后及时做一些好的练习,不仅可以巩固所学知识,查缺补漏,同时还能提高应试能力。但放眼当前司考图书市场,琳琅满目,却很难找到一套称心如意的“同步测试题”。究其原因,无非在于出版一本好的习题集,不仅要求作者有扎实的法学功底,而且需要作者投入巨大的精力。针对以上情况,《司考要点分科演练》(简称《金腰带》)应孕而生,作者团队按各自专业分工,精诚合作,打造了其金子般的品质。一、本书的特点(一)以仿真题为编写要求,以同步测试为目的。同步测试是本书体例安排的主要目的,由于对大部分考生来说,没有时间去做大量的习题,故我们主要是以仿真题为要求对司考的要点进行编题,以使考生朋友在有限的做题时间里得到更多的收获。(二)题量适中,解析详尽。兵在精而不在多,因此,在题量上我们作了适当控制,而在解析上则尽可能详细。(三)指明了考点。在习题的答案部分列出了具体的考点.以帮助考生明确考查范围,了解司考要点,有的放矢。(四)与时俱进,高度关注司考的最新变化。由于每年新增的法律法规大多会成为当年考查的重点,我们对此予以高度关注.对其要点设计了相应题目,以供演练。如新修改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公司法、证券法、拍卖法及刑法修正案(五)等。 -
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卷600分冲刺刘启明内容介绍:出版说明本书依据最新《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命题范围,结合最新司法考试试卷学科结构、题型及分值变化,为考生考前冲刺量身定作。本书共由四套全真模拟试卷组成,每套四张试卷,严格按照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的要求,按照各学科的分值比例,特别是客观题主观化的最新命题形式,设题全面准确,科学系统,突出实战特点。内容覆盖司法考试全部考点,完全按照司法考试的出题方式制作。每套试卷中的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设置了标准化试题的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试卷四为分析简答题、法律文书和分析、论述题。各种题型都有部分难度较高的题目,以锻炼考生应考的读题、解题反应能力和快捷的思考方法。所有试题均有参考答案和解题的依据和理由,以便考生直接掌握重点知识和解题技巧。四套模拟试题,如同四个模拟考场,助考生在最短时间内查遗补缺,在最短的时间内有效提高应试能力。须特别强调的是,本书具有极强的预测性,全部试题都给出了规范的参考答案和精辟的解析,所以考生应对每一道题都要用心去做,仔细体会揣摩出题意图,深人掌握,领会题中考点,做到有备无患。本书由长期从事司法考试教学研究工作的专家学者、知名老师组成命题研究组进行编审,另外参与本书编写的还有:北京大学刘玉国、马跃宁、罗小兰,中国政法大学黄小军、齐林、肖明光,中国人民大学张新、李桂林等。他们对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自己的智慧和辛勤劳动,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题量大、学科众多、取材广泛难免疏漏,不足之处,诚请读者批评指正。祝所有的读者朋友司考顺利,收获在金秋九月!编者2005年5月于北京 -
2004年司法考试仿真模拟试卷及分析司法考试研究小组编这本书的司法考试模拟试卷是考生测试自己学习和掌握知识程度的镜子,它可以引导生如何学习,如何复习,如何就、应对中国第一难考::司法考试。这本书的司法考试模拟试卷可以激发考生的激情,发现枯燥法律条文背后的逻辑之美,思辨之美。我们是本着上述原则和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精心挑选对我国司法考试有研究的权威专编写这本司法考试模拟试卷。在2003年《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卷》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广大考生的意见,按照今年司法考试的改革和新大纲将试卷分值、试卷题型加以调整,在试题的选择上贴近司法考试实际,在试题的安排上,尽量包括主要的司法考试知识点,在试题的选用上,主要选用的是最新创作的试题,并对每套试题配有答案和答案解析,以昨考生真正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弄清司法考试的难点,辨析司法考试的疑点,为了保证试题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我们还聘请了一些专家对试题进行了审查和润色,以求得完美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