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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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写作自学考试指导与题解宁致远,刘金华主编本书包括《法律文书写作》自学应试指导、《法律文书写作》辅导与练习两部分,涉及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等内容。 -
城市建设实用法律教程张淑君,孟庆达主编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特别是完善中心城市功能,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为了适应城市建设的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建设部等部委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来南范城市建设行为,保证城市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以城市建设关系为研究对象的教材,给城市建设类院校的教学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天津城市建设学院法学教研室的同志们经多年的教学实践,在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领导、教材编审委员会和教务处的支持和帮助下,《城市建设实用法律教程》终编成册,以解教学燃眉之急。《城市建设实用法律教程》主要包括城市规划法律制度、建筑法律制度、房地产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等内容。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编者注意吸取了国内有关方面研究的最新成果,并且突出了实用性。内容新、实用性强是本书的主要特点。 -
经济法兰艳,黄若君主编成人高等教育财经新概念教材。本书对中国经济法基础知识、内资企业法律制度、投资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论述。 -
公法学札记陈新民著本札记是台湾著名公法学家陈新民教授近几年对德语国家公法学界最经典的十本名著及作者进行宏观译介和评论的读书心得。面对浩如烟海的德国公法学著作,作者能如数家珍的道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名著及作者的思想脉络,特别是在威玛共和前后的发展历程,这在深受德国大陆法系影响的我国,更显弥足珍贵。本书对有志于研究学习公法学特别是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国人;无疑是最有价值的一本。 -
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高富平著为司法部的课题,原题目为:“用益物权制度研究”,但在研究中,作者发现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根本不是大陆法中的用益物权,它是支撑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的基础,土地使用权基础上设定的用益物权才是大陆法系所称的用益物权,这样土地使用权就不是一个与用益物权相并行的概念,因此,在出版成果名称改为“土地使用权和用益物权――我国不动产物权体系研究”。这种改变准确地反映本项目研究整个思路和思想。本书并没有拘泥于传统大陆法用益物权框架,从传统大陆法用益物权研究我国的用益物权,而是从我国的国情出发,认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不是其他大陆法国家的用益物权,而是具有独特属性功能的“用益物权”,进而认为我们应当借鉴英美法的地产权制度,将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塑造成为可流转不动产物权的基础,进而建立以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用益物权。基于以上思路,本书共分五编,第一编主要历史地和比较地研究大陆法和英美法用益物权制度,检讨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及其整个不动产物权制度设计问题,得出三个层次的不动产物权结论。然后分四编分述不同类型的用益物权,其中第三编研究传统大陆法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其余三编研究我国特有用益物权制度,即建设用地使用权、农地使用权和资源性土地使用权及其资源利用权。这五编形成对我国“用益物权”研究的完整体系。本书实质上构成我国以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不动产物权体系。第一编主要是历史地和比较地研究大陆法和英美法用益物权制度,检讨我国的用益物权制度及其整个不动产物权制度设计问题,得出我国应当存在三个层次的不动产物权结论,即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传统大陆法意义上的)用益物权。该编可以说是本书的理论基础。第二编,论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结合我国现行立法,对我国土地使用权设定和变动的现状、问题及其合理规范作了论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统一土地使用权规则建议。第三编,研究传统大陆法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分别研究了地役权、人役权和典权,同时研究了我国三种形式的租赁使用权并对物权化提出看法。第四编,研究农村土地使用权,但本编研究没有撇开所有权研究使用权,而是从整个农地立法的角度,系统论述农民集体所有权实现制度设计和方式,提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的方案。本编是关于农村土地归属和利用的全部系统论述。第五编,研究资源性土地使用权及其资源利用权。本编在区分资源和资源性土地的基础上论述了准用于土地使用权规则的林地使用权、草地使用权、荒地使用权、水面使用权,论述了属于取得权性质的不动产物权,矿业权、放牧权、采伐权、取水权、渔猎权和采集权。该编是对非典型物权系统论述。这五编构成了我国以土地使用权为基础的不动产物权体系。 -
律考过关骆勇主编;王小龙[等]编写北京万国学校律考培训中心组编。本册将1996年至2000年所有考试内容按所考部门发的题型、考条和考点一一列出,以时间为线索,将这些内容在近几年律考中出现频次进行对比,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了各部分的重点法条及考点。 -
民事程序法(美)玛丽·肯·凯恩(Mary Kay Kane)著在美国法律教育界与律师实务界,“美国法精要”是颇具特色的一套书,其特点是简捷明快、深入浅出。美国法学院的学生将其作为课外教材,由此掌握美国各主要部门法的精义;执业律师也经常借助这套书,以迅速了解某些部门法的相关情况。我国的读者通过阅读原汁原味的英文来学习美国法律,可有效提高法律英语水平,促进与美国同行的对话与交流。玛丽·肯·凯恩:哈斯汀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密执安大学院及得克萨斯大学院客座教授。凯恩教授的《民事程序法精要》一书,以《联邦民事程序规则》为主要线索,着重围绕管辖、庭审前构建程序的工作、无庭审的裁定、判决及效力、有关集体程序的特别程序、以及在联邦程序中的其他特别问题,以简明的叙述全国地介绍了美国民事程序制度,为人们提供一个美国民事程序制度构成及运作的清晰轮廓。 -
民营企业法律实务徐晨编著本书作者立足于中国民营企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试图以民商法篇、行政法篇、刑事法篇、国际经济法篇为框架结构,系统化地对民营企业所处的法律环境和民营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阐述。 -
法律文书写作自学考试仿真试卷宁致远,顾克广 主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文凭,是很多人圆大学之梦的一种途径,因此参加自学考试的各界人士逐年增多。每年有很多考生斩关夺隘,取得了成功,但也有很多考生名落孙山,望考试之门而兴叹。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没有真正理解大纲规定的内容,即学习、复习不到位;二是没有受过考试训练,心理压力大,面对试卷,无所措手足,不知如何答卷。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提高成功率,我们策划出版了仿真试卷丛集。考生作仿真试卷,有很多好处。①帮助考生检验自学效果,考生是否真正理解大纲的内容,理解了多少,通过作仿真试卷能够反映出来,使考生有针对性地弥补自己的不足,迅速提高成绩;②帮助考生找到应试感觉,积累应试经验,这对希望一次通过考试的考生,尤为重要;③帮助考生巩固、记忆已经掌握的知识,而且通过作该试卷,还可以有效调动思维积极性,提高思维效率。一般地说,在同样单位时间内,作试卷的收获要比单纯阅读书籍的收获大。当然,考生作试卷,应当在理解指定教材、题解的基础上进行,且作试卷不是为了投机取巧,而是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考生在作试卷时,不要死记硬背答案,如果题目作错了,一定要向自己问一个“为什么”,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是不能取得好成绩的。考生如能正确地运用本套试卷集,必能在学习和应考中,取得明显效果。 -
中国律师业发展问题研究李本森著本书通过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律师业发展中的若干重要问题,如律师社会功能问题、律师职业化问题、律师执业规范完善问题、律师业迎接WTO挑战问题等,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