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优化方案法律考试中心 编事实上,由于主观题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在命题上有不同于客观题的规律,又由于司法考试的科学性越来越强,我们可以根据历年考题提炼出主观题的命题规律,便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第一,主观题的题量有限,但学科覆盖面广,因此每一学科只能考查最重要的知识点。这是考生复习主观题必须注意的问题。如果说司法考试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必须有所取舍的话,那么主观题就已经不是放弃的艺术,而是突破的艺术,怎样找到考点并进行突破的艺术。主观题要在七道左右的题目中,考查民法、民诉、商法、刑法、刑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六个大学科群的知识点,分到每个学科群只有l题左右的份额,即便转化成小题,也只有4~6道题。而这几道小题中必然蕴藏着命题人认为的本学科最重要的知识,结合历年真题分析,就可以发现,主观题的考点是相当集中的,因此是非常便于考生进行重点复习的。第二,主观题需要考生亲自书写作答,因此要求考生对相关知识点有更加牢固的掌握。与客观题涂写选项不同,主观题增加了考试难度,考生只有在准确记忆知识点,精确分析题目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要件,并能在考场上流利地表述出来后,方能得分。因此,考生无法使用在选择题中惯用的排除法等技巧回答,更无法用投硬币等碰运气的方法,唯一的办法就是,对重点的知识点,必须精确记忆,并达到流利表达的程度。第三,主观题近几年的命题趋势,是越来越综合化。不管是论述题、分析题的增设,还是法律文书题的逐渐淡出,都让我们感到,主观题的考查,越来越强调法学综合素质。因此,与法律知识无关的逻辑分析能力,成为了考生在复习主观题时,必须掌握的能力。但司法考试的应试过程往往较短,然而如何在短时间的备考过程中掌握这一能力呢?我们认为,一方面,需要考生进行一定的有针对性的题目训练;另一方面,考生要在复习过程中,有意识地训练自己在重要知识点上的敏感度。当拿到题目后,考生要有意识地用自己已经熟悉的知识背景去分析,往往能够达到比较好的效果。正是因为主观题有着不同于客观题的命题规律和复习方法,我们结合司法考试培训过程中的经验,编辑了本书。本书的编写目的是,通过对真题的仔细分析整理,归纳出主观题中各个学科的重点知识,然后配上一定的典型例题,以强化考生的记忆。通过阅读重点——习题强化的模式,一方面使考生对主观题重点知识的掌握更加牢固;另一方面也训练考生对这些重点知识的敏感度,提升考生的逻辑分析能力。我们不求面面俱到,但是自信本书可以覆盖主观题60%~80%的考点。通过使用本书,考生可以用较短的时间(一周左右),复习掌握主观题的重点知识。根据主观题的题型,本书的知识点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编,针对案例简析题和分析题,按照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的学科划分,结合真题,将每个学科在主观题中常考的知识点加以总结整理,供考生集中复习。第二编,针对已经日渐式微但还没有被明确取消的法律文书题,简单介绍写作技巧和准备方法。第三编,针对分值比例’不断提高的论述题,我们准备了“模板套路写作法”,为考生提供三个基础模板,并提供了l8个写作套路,考生只要按照这一方法去认真复习准备,则原本似乎无规律可循、无答案可参考的论述题,也将迎刃而解。你可能会感到重复的枯燥,的确,很多知识你在复习客观题时已经看到了。但是,请你一定要耐心,把这本书中的每一个知识点都掌握,因为它们已经是浓缩又浓缩,提炼再提炼的核心考点。同时,请你认真体会书中介绍的答题方法和技巧,因为它们将帮助你转换客观题的复习思维,真正进入“主观题时间”。 -
2008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张能宝 编一、本书主要特点 1.从精神和体系人手,促进考点融会贯通。 本书分为《民法62专题》、《刑法50专题》、《诉讼法48专题》、《商经法、国际法学51专题》、《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58专题》五个部分,每一部分从精神和体系人手,首先,总结分析部门法精神,揭示部门法知识的基本特性,展现部门法考点知识的内在精神与实质,帮助大家在学习前就深刻把握部门法整体的知识本质和学习要领。其次,构建部门法知识体系,构建每一专题的知识体系,让一个一个考点串起来形成考点知识的面,让一个一个考点知识面串起来形成考点知识的立方体,展现部门法考点知识外在发展脉络,彼此紧密相连,相互融会贯通,提高大家对考点的举一反三、综合分析能力。 2.揭示考点、分解考点、突破考点。’ 本书不是停留在事无巨细全面讲解的层面,其宗旨是打造一套高效的提高强化用书,核心是以近5年的司法考试考查特点为中心,对考点进行精炼提纯深化。首先是突出考点,明确无误地告诉大家,部门法中最重点的知识是什么,让考点昭然若揭;其次是分解考点,尤其对考点知识的本质内涵予以深刻点明,对难点予以分解透析,做到直击考点精髓、难点不再难;最后是突破考点,根据司法考试考查方向和考查模式,加强考点问的联系对比和区分,让大家对考点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3.历年真题和典型案例助阵,全方位推进考点训练。首先,每一专题的讲解均由一道近5年的历年真题引领,以考试为中心,检验大家对专题考点的掌握程度,启发大家对专题考点的深层思考;其次,在每一专题的讲解中,围绕考点,设计连环案例,环环相扣、步步追问,加强考点理解,深入考点训练;第三,每一专题案例的最后再安排一道近5年的历年真题,凸显考试特点,再次对考点进行实战强化和总结。4.归纳重点法条,强化考点的多层次理解与记忆。在每一专题的最后,特别设计了一个重点法条归纳,挑拣出部门法的重点法条,与前面的考点讲解训练互相印证,理论和实践结合,考点知识和法律规定结合,再次加强考点理解记忆,促进全面提高。 -
2008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张能宝 编民事诉讼法首先是作为程序法而存在的,其存在的重要意义之一就是对民法的工具性价值。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民事诉讼制度的设计在精神上与民法一脉相承。随着市民社会的逐步形成,民事诉讼也由原来的职权主义模式向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模式发展。在把握中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时,认识到这一点至关重要。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民事诉讼法的存在并非以保证民事纠纷获得公正的解决为唯一目的,其本身也应符合基本的公正,即程序正义。由于诉讼性质的不同,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整个设计理念和具体制度上存在区别。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基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目的,在制度设计上贯穿着浓厚的职权主义倾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虽已得到极大改善,但始终无法与强大的公诉机关相对抗。行政诉讼法的出现是现代社会法治发展的一个进步,其旨在为普通的行政相对人提供一个与行政机关平等对抗的机会.它在设计理念上与民事诉讼法具有相似之处,均体现了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辅的精神,它与民事诉讼法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加重了在掌握证据方面具有优势的被告方即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以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当事人双方平等对抗。 -
2008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张能宝 编每年到司法考试复习的提高阶段,很多考生都会产生这样的困惑:一是越学越多,二是越学越乱,三是越学越不会。究其原因,一是不会提炼重点考点,胡子眉毛一把抓,结果越学越多;二是不会对考点进行联系对比区分,孤立僵化零散,结果越学越乱;三是不会对考点进行深入分解辨析,不能由表及里掌握知识本质,结果越学越不会。为此我们编写了《2008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这套书,通过提示考点、分解考点、突破考点、训练考点,加强联系对比区分,推进大家提高阶段的复习迈上一个更高的台阶,实现高分突破。 -
2008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张能宝 编每年到司法考试复习的提高阶段,很多考生都会产生这样的困惑:一是越学越多,二是越学越乱,三是越学越不会。究其原因,一是不会提炼重点考点,胡子眉毛一把抓,结果越学越多;二是不会对考点进行联系对比区分,孤立僵化零散,结果越学越乱;三是不会对考点进行深入分解辨析,不能由表及里掌握知识本质,结果越学越不会。为此,我们编写了((2008司法考试精神和体系》这套书,通过揭示考点、分解考点、突破考点、训练考点,加强联系对比区分,推进大家提高阶段的复习迈上一个更高台阶,实现高分突破。 一、本书主要特点 1.从精神和体系人手,促进考点融会贯通。 本书分为《民法62专题》、《刑法50专题》、《诉讼法48专题》、《商经法、国际法学51专题》、《行政法、理论法学、司法制度58专题》五个部分,每一部分从精神和体系人手,首先,总结分析部门法精神,揭示部门法知识的基本特性,展现部门法考点知识的内在精神与实质,帮助大家在学习前就深刻把握部门法整体的知识本质和学习要领。其次,构建部门法知识体系,构建每一专题的知识体系,让一个一个考点串起来形成考点知识的面,让一个一个考点知识面串起来形成考点知识的立方体,展现部门法考点知识外在发展脉络,彼此紧密相连,相互融会贯通,提高大家对考点的举一反三、综合分析能力。 2.揭示考点、分解考点、突破考点。 本书不是停留在事无巨细全面讲解的层面,其宗旨是打造一套高效的提高强化用书,核心是以近5年的司法考试考查特点为中心,对考点进行精炼提纯深化。首先是突出考点,明确无误地告诉大家,部门法中最重点的知识是什么,让考点昭然若揭;其次是分解考点,尤其对考点知识的本质内涵予以深刻点明,对难点予以分解透析,做到直击考点精髓、难点不再难;最后是突破考点,根据司法考试考查方向和考查模式,加强考点间的联系对比和区分,让大家对考点不仅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3.历年真题和典型案例助阵,全方位推进考点训练。首先,每一专题的讲解均由一道近5年的历年真题引领,以考试为中心,检验大家对专题考点的掌握程度,启发大家对专题考点的深层思考;其次,在每一专题的讲解中,围绕考点,设计连环案例,环环相扣、步步追问,加强考点理解,深入考点训练;第三,每一专题案例的最后再安排一道近5年的历年真题,凸显考试特点,再次对考点进行实战强化和总结。4.归纳重点法条,强化考点的多层次理解与记忆。 -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备考优化方案法律考试中心 编在当今司法考试辅导用书的市场上,各种关于练习题的书目可谓是浩如烟海,而其中题目的质量更是良莠不齐,让考生“又爱又恨”。而本书正是针对这种现状,致力于甄选出一批密切针对司法考试的高质量的练习题,以达到“题题都是考试点,道道都有新收获”的练习题水平,使考生做一道题顶十道题,将做题的效用发挥到最大化。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书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力气,作真工夫: 首先,本书按照司法考试科目组成整体构架,而每一科目中又精选近5年来反复考查3次以上的高频考点,在题目的选择范围上即体现出紧密针对司法考试、追求题目练习高效率的特点。其次,也是本书最大的特点——本书由法律出版社法律考试中心组织一批司法考试的专家,在多年来我中心出版的各类练习用书组成的“题海”中进行精心选择和改编,保证每道题目的高质量,保证每个考点的全面性。 再次,本书在每一考点内按照[基础练习]与[能力提高]的分类对题目进行编排,突出层次,逐步加大难度,既符合学习的规律,又利于知识的巩固及深化。最后,本书还特别注意与最新修改法律的衔接性,在保持题目难度不降低的基础上,注意照顾到诸如《民事诉讼法》、《律师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一大批最新修改的法律法规,使得本书同时成为练习最新法律法规题目的好战场。 -
外国法制史林榕年、叶秋华 编《外国法制史-(第2版)》旨在阐述世界历史上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制度的内容、实质、形式、特点及其发展规律。分绪论和18章。绪论部分简要论述外国法制史学的研究对象、学科体系及其在我国法学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各章分别阐述不同法系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和主要特征。 -
商法2王峰,曾咏梅 著本书是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的电子商务专业自学考试教材。本书的编写是根据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针对自学考试的特点,并综合考虑了商法体系本身的逻辑性和我国商法立法的现实状况,特别是我国民法、经济法与商法的特殊关联关系,以及我国现实的商事活动的实践情况,合理地安排了全书的体系,如将合同法、担保法作为本书系中的一部分,这主要是因为合同法、担保法在调整商事关系中是十分重要和不可或缺的法律。本书的内容反映了我国商法相关立法的最新情况,考生通过对本书的学习能够对商事活动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有一个较全面的把握,特别是对最新的法律变化有一个整体的了解。 -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钱淦荣,罗正楷 著《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2008年版)是全国高自考指定教材。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组成部分的自学考试,其职责就是在高等教育这个水平上倡导自学、鼓励自学、帮助自学、推动自学,为每一个自学者铺就成才之路,组织编写供读者学习的教材就是履行这个职责的重要环节。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变幻莫测的世纪,是一个催人奋进的时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知识更替日新月异。希望、困惑、机遇、挑战、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现在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之中。抓住机遇,寻求发展,迎接挑战,适应变化的制胜法宝就是学习——依靠自己学习、终生学习。 -
中国律师学陈卫东 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中国律师学(第3版)》共分17章,主要内容包括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律师的性策与任务、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律师的执业原则、律师的素质和技能、律师资格与律师执业、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管理、律师收费制度、法律援助、律师的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律师的民事诉论代理、律师的行政诉讼代理、律师非诉讼业务(一)、律师非诉讼业务(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