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近年来,一系列热点案件让很多法学学子体会到了刑事诉讼中的刀光剑影,也让人更多地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规划。有的人因此决心退出刑事辩护领域,而更多的人,则更为坚定地投身刑事司法。很多同学在给我的留言中,反复引用我课堂上说过的一句话:“真的勇士,是认清生活真相以后,仍然热爱生活;真的勇士,是知道司法不公之后,仍然投身司法。”那种豪情让人感觉,国家法律资格考试不过是其前进道路上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阶段性目标,我们只是顺势将其拿下,然后挥师北上、直捣黄龙。我喜欢这种豪情,喜欢这种睥睨一切困难的积极心态。是的,法考就像生活,复习方法就像生活态度,一个生性悲观的人是无法快乐学习的,即使通过了法考,也难以在执业生涯中找到那种想象中的幸福。因此,我一直试图在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中,融入这种理念——积极乐观、快乐高效。我近乎固执地认为,用微笑并保持微笑的态度去奋斗并保持奋斗,是通往成功和幸福之路的不二法门。 既然这样,开始一段美好的学习之旅吧。如果刑事司法是一个战场,如果所有现代法治的敌人都会在这个舞台悉数亮相,那么,请在踏上你的职业生涯之际,向敌人扔下你的白手套,并做好与之决一死战的准备。但在此之前,请与法条鏖战!站在你面前的将是有二十一章内容、两千多个条文的刑事诉讼法整编集团军,我们的任务是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然后在大决战的前夕抽出兵力支援战场的其他友军(例如刑法和行政法)。 是的,带着豪情出发吧,这是一个无声的战场,你是*一的主帅,如何搭配复习时间,如何安排复习重点,如何调节复习心情,都是这场战役的战略战术。你没有士兵,你的勤奋就是你的将士。你其实也没有敌人,你的懒惰和松懈就是你的对手。人能战胜另一个自己,还会有更为强大的敌人吗? 希望是,而且,有了你们面带微笑的投入,我相信,一定是! 这本小书以我自己的标准看来,还有很多遗憾,但十月怀胎,终要分娩,如同我们的梦想,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一切都是自然规律,努力了,就精彩。何况,著作和人生,都还有再版的机会。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国际法学”涉及国际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三个部门。三个部门法均以“国际”开头,“国际”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指国家间,如国际法;二指跨国的或含有跨国因素的,如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就实质而言,上述三法各有其调整对象,内容有别,命题特点各异。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公法性质。其内容庞杂,涉及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与领事关系、条约、国际争端解决以及战争和武装冲突等诸多方面。国际法考点分散,几乎每章都有涉及,近年考试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凡有重要条约者经常考到,如外交关系法、条约法、海洋法等;二是当年的国际社会热点问题常被考到;三是加强了对相关国内法的考查,尤其是近几年刚颁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国际私法主要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是典型的私法。其内容较为集中,主要包括国际私法总论、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以及区际法律问题等几大块。以往考试中,总论和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所占分值较大,近几年对程序性规定的考查有所加强。考生需特别注意的是,2011年4月生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首次将冲突规范规定在同一部单行法律中,以此为基础,2012年*高院颁布了《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两者构成了完整的考试线索。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兼具公法和私法双重性质。其内容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对外贸易管理、WTO、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际投资、国际融资、国际税法等。该法考点集中,体现出明显的“重者恒重”,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与保险、支付、WTO等内容每年必考。 对于法考中的三国法,考生复习时可采取以下策略: *一,奠定其他部门法基础之后再复习三国法。三国法总体上考点分散,记忆内容较多,从应试角度看,不应将三国法置于复习之初,以免后来发生遗忘。同时,三国法很多内容与其他部门法密切相关,如,国际民事诉讼其实属民诉法的涉外部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质是合同法领域的问题。因此,考生在制定复习计划时,应注意先后安排,具备一定基础后再复习三国法,可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第二,掌握规则本身为主,不必深究。“法典背后有强大的思想运动”,国际条约和成文国际惯例也不例外,其制定和形成必然涉及国与国关系的考量、不同当事人之间的权衡等各种因素。然而,三国法包含法源众多,若把公约和惯例的条文相加,堪比法典。司法考试仅考查规则本身“是什么”,至于规则“为什么”如此规定则不属考试范围,考生应将有限的复习时间放在掌握规则本身上。 第三,抓住重点内容,获取应拿分数。虽然三国法考点零散,但每年总有重点内容反复出现,对于此类考点,考生应加大复习力度,务必拿分。对于非重点内容,如考生时间有限,一般掌握即可。 第四,注意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新增法律法规。这两方面已成为近些年的常考点,考生在复习时应多加留意。 第五,通过做题巩固所学内容。弄懂书本知识并不等于掌握做题技巧,“一看书就懂,一做题就错”是不少考生的通病,对此,还要通过做题加以化解。三国法很多内容远离现实生活,仅通过生活感悟和自身实践是无法真正理解的,在没有其他途径的情况下,通过做题和分析加深理解是很*好的方法。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本书由万国一线名师根据授课笔记编撰而成。具体内容包括刑法的基础、违法性、有责性、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刑罚论、罪刑各论等。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行政法学是个令人烦躁、令人沮丧的学科。它不同于民法或者刑法。民刑法的问题,我们似乎每天都能看到、听到,能够在头脑中想象。但行政法似乎与我们很近,因为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与政府及其部门打交道;但它似乎又与我们很远。这种若即若离的青涩感,让我们总是在行政法大门外徘徊。我们要能入行政法这个门,就必须打破学习民法、刑法的一贯思维,养成行政法独有的思维方式。 民法问题的处理,大多从寻找“请求权基础”着手,其典型问题是:谁可以向谁,依据哪一法律规范,主张哪一权利?而行政法从确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着手。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理念,行政法学的主要任务就是以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法规范为基础,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是学习行政法的主要课题。 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顺序是:首先,审查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活动的法律基础,也就是法律上的授权基础;其次,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以及授权目的。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面,包括形式合法性(形式审查)与实质合法性(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由有管辖权的机关作出,以及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或形式要件等规定;实质审查,是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授权的要件、范围及目的。经审查,如果认定合法的,审查工作即告终结;反之,如果认定违法的,基于依法行政原则,我们可以想象,相对人可能提出以下要求:(1)行政机关应停止违法的行为;(2)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的违法行为应予除去。 对于相对人的要求,行政机关的反应可能有二:(1)行政机关自动停止违法的行为,或者自行除去其违法的行为,违法的状态即因此而除去。必须注意的是,行政机关自行除去违法的行政行为,其本身就属于一种行政行为,故仍有合法性审查的问题,例如撤销行政行为是否违反“信赖保护原则”。(2)行政机关继续违法行为,或者任由违法行为继续存在。在此情形下,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相对人应当遵循何种法律途径寻求法律救济,比如,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违法行为,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判撤销违法行为,或者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这就涉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总称行政救济法)上的问题。这与上述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它属于行政实体法上的问题)有所不同。但是,行政法问题的讨论和处理,往往兼及实体法与争讼法两方面。 行政法的整个学科体系就是建立在上述逻辑基础之上的。本书的篇章设置也大体遵循上述逻辑。本书不求知识点全面覆盖,只求所分析知识点深入,便于记忆、理解和运用。为此,本书在阐释相关要点时,往往举例说明,遇到相关联的知识点时,也往往进行深入性的比较。 很多人在学习刑法、民法时明白“理论”的重要,但在学习行政法时却以为只要记住几个法条就可以了。而实际上,行政法基本理论也是研习行政法条文的基础,若没有一定理论基础,死记几个法条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因为没有理论的指导,是不会熟练运用法条的。因此,本书相当注意阐释行政法基本理论,在理解某些关键法条时,也一直强调其背后的理论原因。 行政法是在民事法、刑事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借用了众多的民事法、刑事法的制度,但在借用的过程又根据行政的特性进行了相应调整。因此,我们在学习行政法过程中,必须注意这种借用现象以及借用变化。这就意味着,我们如果没有一定民事法、刑事法的基础,学习行政法是困难的;但如果我们不注意将行政法与民事法、刑事法进行比较,我们也不能真正理解行政法的特殊之处。 学习行政法,刚开始是个痛苦的过程,但一旦您进入它的殿堂,您就会体会到它的精妙,它的豁达,以及其他种种难于言表的感受。我们也会真正体会到行政法背后的宪法理念,是那么的“高不可及”,但又那么的“平易近人”。 我虽对本书的谋篇布局、观点取舍、材料遴选等思索再三,但因学力有限,遗憾自当难免。不妥之处,恳请读者批评赐教,待再版时修正。
-
2018法考日记法律考试中心组 编努力的日子,记录下来方不辜负。2018法考日记,给拼搏的自己留下一簿难忘的回忆。 如果说法考是一曲难唱的歌,那么一路走来流下的汗水、泪水,都是为唱响此曲所学的单个音符,当一个个音符连贯起来,就能完成这首人生之旅中重要的一曲。记录下来吧,为了还在奋斗,还在努力,还在不放弃的自己! 作为司法考试改革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初始年,考试有什么变化,考点如何分布,法条有哪些新旧不同,已考过的重点是哪些,2018法考日记想考生之所想,将这些内容全部予以列示,可谓专为考生设计的一本知识点拨书。同时,它又含有手账的功能,在为考生制定月复习计划之外,还有倒计时100天的提示功能,帮助考生合理分配复习时间,调整复习节奏。
-
司法考试2018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考法典拓朴法考 著★收录全面及时 法规收录更新至2018年5月,包括2018年《宪法修正案》《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解释》等。全部官方文本,确保内容准确。 ★多种检索方式,查找法条简单快捷 独创核心考点目录,可直接检索各考点所涵盖的重点法条及其关联法条,从而实现考点与法条的双向检索。 ★法律文本完整呈现,关联法条详细标注 保持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文本的完整性,并在主法条下详细标注关联法条及其所在页码,查找配套规定一步到位。 ★精装设计,超薄超轻 精装锁线工艺,翻阅自如,牢固耐用;32k开本,100px厚,轻巧精致,携带方便。 珍珠白特种字典纸,光洁柔韧,薄而不透。 仿牛皮高级PU封面,皮质触感,细腻柔滑;凹版烫金,庄重典雅。 ★配套微信平台,法条智能搜索,新法即时更新 扫描书中二维码登陆微信平台,尽享“拓朴法宝”电子书,手机随心查法条,新法速递。
-
法学方法论舒国滢,王夏昊,雷磊 著法学方法论关注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获取与证立具体应然之法律判断”(卡尔·恩吉施语)。一个具体应然之法律判断的形成,既取决于恰当的法律规范的选择,也涉及可靠的案件事实的截取,既要满足“依法裁判”的基本要求,也要追求“个案正义”的价值目标。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法学方法论的概念(第一章);第二部分为“规范论”,阐述作为方法论基础的规范理论,包括法律概念与法律规范理论(第二、三章);第三部分为“适用论”,在廓清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第四章)之后,围绕案件事实的形成(第五章)以及裁判依据的形成,即法源选择(第六章)、法律解释(第七章)和漏洞修补(第八章)进行了详述。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自测及详解北京万国学校 著本书是万国学校一线讲师根据多年的教学经验,结合知识点,编写大量习题练习,几乎涵盖所有考试考点,出题角度切合考试思路,有助于提高考生复习效率,节省复习时间,有利于帮助考生掌握知识点,巩固考点,增强应考能力。
-
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郄鹏恩 著详解版 选项逐一详尽解析,结合法考元年新大纲,把握命题趋势,点拨解题思路,透析相关考点 自测卷 模拟考卷,每科集成一册,附答案速查,可对照详解版查看解析,刷题利器。
-
2018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韩祥波 著详解版 选项逐一详尽解析,结合法考元年新大纲,把握命题趋势,点拨解题思路,透析相关考点 自测卷 模拟考卷,每科集成一册,附答案速查,可对照详解版查看解析,刷题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