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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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概论吕勇 裴淑红《法律基础概论》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培养职业技术人才的教学目标,以国家近年来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吸收国内外法学和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及经验编著而成,注重开阔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全书共6个单元,分15课讲授,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程序法与仲裁法等内容,设计编排了观点碰撞、知识链接、资料卡、想一想等栏目,每单元后有较为丰富的自测练习。全书内容充实、形式活泼、深浅适中、结构组织灵活,便于教师选讲,适用中等职业教育不同专业的教学需求。《法律基础概论》可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法律基础课程教材,也可作为广大读者普及法律常识用书。 -
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高分试题焦洪昌 编著面对日益激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从数万人中脱颖而出的唯一途径就是取得更高的分数。本套丛书就是旨在全面提高考生应试能力,迅速掌握考点难点,达到高分突破的目的。本书优势名师团队,精心打造。本丛书作者都是具有数十年法律硕士辅导经,为学生和社会各界公认的法律硕士考试辅导专家学者。他们将多年的辅导经验精心梳理,编写成本套丛书,希望能够给广大考生提供一套最全面、最权威和最符合法律硕士考试发展趋势的参考辅导用书。本套丛书作者名单具体如下:刑法:李方晓,中国政法大学刑法教授、法学博,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200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试指南》刑法学编委、资深法律硕士考前辅导专家。民法:尹志强,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教授、法学博士、民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05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修订人,2006年《法律硕士考试大纲》修订组组长。资深法律硕士考前辅导专家。法理学:刘金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理学专,新大纲编委,自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硕士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宪法:焦洪昌,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法律硕士命题组核心成员,《2006年法律硕士考试指南》宪法学编写人。法制史:郭成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原法律硕士命题组核心成员,《2006年法律硕士考试指南》法制史编写人。精讲配合试题。强化掌握考点。本套丛书无论在内容选择上还是体例编排上,都以增强考生应试能力,提高备考效率为第一宗旨。在全面梳理考点的基础上,根据知识点和历年考试中难度较大和出现频率较高的题,编写出对应的试题,在学习中配合练习,在练习中模拟考试,从而达到突破自我,取得高分的目的。紧扣新大纲。直击难点、重点。法律硕士考试专业课大纲每年都有一些新的变化,因此,多年来,我国法律硕士考试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只有根据每年的最新大纲编写的参考用书,才能真正达到指导、辅导的目的。本套丛书正是。本书读者对象适合参加法律硕士联考考生。适合准备司法考试考生。适合法学专业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强化法学知识点,掌握法学重要理论。作者的话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希望我们编写的这套丛书能够为同学们在考试中提供一些帮助,这是所有老师的最大心愿。祝你们金榜题名! -
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精读版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推出以来,得到了广大学生读者的支持与厚爱,有许多热心读者来信来电,向我们提出改进的建议。其中不少读者表达了这样的希望:分别针对法学专业教育涉及的主要部门法学,编辑一套更为细致、便于精研法规的“法律手册”分册。本套丛书,即是源于读者的上述需求。丛书共分八册:《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上)》、《民商法(下)》、《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与国际法》。本套丛书旨在指引读者精研法规,全面掌握我国立法内容并学以致用,希望本书的编排体例对广大学生读者有所裨益。广大读者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提出。我们期待着读者的反馈。 -
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高分试题刘金国 编著为什么法理学强调理性思辨呢?这是因为法理学是以全面的世界观,即正确的立场、观点和科学的方法研究法和法律现象(法律思想、法律行为、法律规范、法律关系等)的,一个开放的、不断发展的法学基本理论学科。我国法理学界,在文字表述上有所不同,诸如,法理学是研究法的一般理论,特别是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理学是研究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法理学是以理论形态存在的,以法的普遍适用的原理、范畴、原则、规律等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可见,大多数学者认同法理学是关于法律这种社会现象的最基本的、最一般的、最理性的分析,以揭示法与法律体系的基本原理,考察和分析法律中的最普遍、最抽象的问题。法理学在我国曾称谓过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理论、国家与法的一般概念、法学基础理论、法理学。不管怎么变化,法理学在法学一级学科中,一直是稳定的二级学科,其理论法学的基础地位没有发生变化。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是步人法学殿堂的第一个台阶,在整个法学教育中起到支撑的作用,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因此,在国家的诸多考试中,将法理学都作为必考的内容,诸如,司法考试、法学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考试、国家公务员资格考试等,都以法理学作为必考的内容之一,并且占有比重也相当高。实践和经验已经证明并继续证明: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学习法理学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学习法理学是培养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需要。 -
法律基础戴敦明 编《交通职业素质教育教材:法律基础》是交通职业素质教育教材,由浙江省交通教育研究会组织编写。本书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基本知识、民法基本知识、刑法基本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基本知识、经济法基本知识、行政法基本知识、公路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基本知识。《交通职业素质教育教材:法律基础》更多地考虑学生的实际学习能力,力求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表述。每章前有教学要求,章后有思考题,以方便教师教学与学生掌握。本书可作为全国交通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教学参考书,也可作为职工培训和自学参考使用。 -
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精读版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推出以来,得到了广大学生读者的支持与厚爱,有许多热心读者来信来电,向我们提出改进的建议。其中不少读者表达了这样的希望:分别针对法学专业教育涉及的主要部门法学,编辑一套更为细致、便于精研法规的“法律手册”分册。本套丛书,即是源于读者的上述需求。丛书共分八册:《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上)》、《民商法(下)》、《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与国际法》。本套丛书旨在指引读者精研法规,全面掌握我国立法内容并学以致用,希望本书的编排体例对广大学生读者有所裨益。广大读者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提出。我们期待着读者的反馈。 -
经济法李彤经济法是针对经济管理类本科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对解决经济纠纷的基本规则和方法有全面的了解,初步认识到企业订立合同、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通用规则,懂得如何将所学的法律原理用来解决实际经济纠纷。经济法的基本内容有:企业法,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和破产法;市场运行法,包括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证券法、票据法、工业产权法等;国有资产管理法、保险法、劳动法;经济纠纷的解决方法如仲裁与诉讼等主要内容。本教材的主要特点是:第一,博采众长,反映最新的立法内容。第二,教材的内容完整全面,涵盖经济法的主体内容。第三,重点突出,突出企业法和市场运行法。本教材可作为经济管理类本科经济法课程的教材,同时也可为从事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和管理者提供参考和服务。 -
学生常用法律手册精读版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推出以来,得到了广大学生读者的支持与厚爱,有许多热心读者来信来电,向我们提出改进的建议。其中不少读者表达了这样的希望:分别针对法学专业教育涉及的主要部门法学,编辑一套更为细致、便于精研法规的“法律手册”分册。本套丛书,即是源于读者的上述需求。丛书共分八册:《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上)》、《民商法(下)》、《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与国际法》。本套丛书旨在指引读者精研法规,全面掌握我国立法内容并学以致用,希望本书的编排体例对广大学生读者有所裨益。广大读者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均可提出。我们期待着读者的反馈。 -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题解析三校名师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中心 编2007年司法考试已落下帷幕,此次考试将会给广大考生带来怎样的人生转折,现在还是个未知数。虽然司法部从2003年开始每年都会迅速公布参考答案。但简单的答案根本不足以解除考生心中的疑惑。基于此目的,三校名师司法考试命题研究中心第一时间推出此书,以帮助广大考生迅速理清思路,答疑解惑。1.命题形式基本稳定,考查内容重者恒重司法考试题量很大,前三卷要考300道选择题,考核范同广,包括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理学、法制史、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在内,共14个部门法。但这些科目并不是平起平坐,而是主次分明。就本次考题来看,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仍是考核重点,所占分值也最大,这四科共329分,占总分值一半以上。从考查内容来看,今年基本没有偏题,以所考核的刑法知识来看,涉及罪名都是相对重要的,具有典型性,比如绑架罪、抢劫罪、盗窃罪等。民法部分考查的无因管理、合同的效力、违约责任等也都是许多考生预料之中的重点,这就让许多考生做起题来感觉心中有底,不至于束手无策。试题重点突出还体现在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科目,考查分值较少,如《证券法》、《票据法》,有的甚至根本没有涉及,如《会计法》、《审计法》等。这也是司法考试重者恒重的体现,因此复习司法考试最重要的还是要把握重点内容。2.题目设计新颖,考查方式灵活今年的试题虽然比较传统,没有偏题、怪题,但这并不表明今年试卷简单。在题型设计、考查方式上今年有许多较大的举措,可以说命题老师从另一方面加大了试题的难度。许多考生都感觉到今年的题目太活了,大部分题做完后都心里没底,没有十足把握,觉得每个选项都似是而非。尤其是卷二的刑法部分,把众多相近的罪名汇集在一个案例中,更是让广大考生一头雾水。如试卷二第53题:周某为抢劫财物在某昏暗场所将王某打昏。周某的朋友高某正好经过此地,高某得知真相后应周某的要求提供照明,使周某顺利地将王某钱包拿走。关于本案,要求考生判断周某和高某的行为各属于何种犯罪,两者是否构成共同犯罪。题目设计灵活,还体现在许多题以连环套的形式出现,考生绕过了一个陷阱还不行,往往要绕过几关才能正确作答。如试卷二中第36题: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考生乍一看此题可能觉得这是考查检察院起诉罪名与法院认定罪名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的问题,其实这里面还隐含了一个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的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审题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仔细考虑试题中所给的每一个条件、每一句话、每一个词的用意所在。相比较往年,今年在案例的设计上有了许多的加工和综合,许多试题不再是以某一现实案例为原型,甚至有的是命题老师为命题而拼凑的,如试卷三第16题,题目为:甲乙是夫妻,甲在婚前发表小说《昨天》,婚后获得稿费。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发表了小说《今天》,离婚后第二天获得稿费。甲在婚娴存续期间创作小说《明天》,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关于本案,要求考生判断哪些是婚前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也预示着今后司法考试中“客观试题主观化”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有可能会存所有的科目中都尝试这种方式,包括传统的理论法学部分的内容。由于题目灵活,许多考生在考完后相互对答案时,对不同答案的理解各执一词。今年参考答案公布后,对试题异议也是实行异议制度以来最激烈的一次。其实这种灵活的考查方式,也和司法考试的目的是选拔实用型法律人才,而不是立法者或研究者有关,相信这仍然会是短时期内的命题趋势。3.不偏不倚,热点问题均有体现今年司法考试应该是实行司法考试以来,法律法规变动最大的一次,有《物权法》的颁布,《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的实施,这些都对法学理论、法律适用、甚至人们日常生活都息息相关,司法考试同样不能回避这一点。《物权法》虽然还没有实施,但本次司法考试大纲中将其明确列入司法考试考核范围,本次考试对该部分考查虽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但一些重要的内容,如善意取得、质权、建筑物区分所有、地役权等都有涉及。《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也都有试题体现。此外,对于其他的新增或变化的法律法规,如民事诉讼法巾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际经济法中的UCP600等也都考查到了。对于一些现实中的热点问题,本次考试也有所体现,“土地征用”是当前的热点问题,试卷四就以论述题的形式考核了“土地征用”中的公共利益界定问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试卷四的第一题就要求考生“简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容。并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的基本内涵。”这就要求我们对于每年大纲的变化部分、现实巾法治热点问题一定要注意,并把相关的知识点吃透行懂,只有这样才能存司法考试中立于不败之地。总的来说,今年试题中的考查内容、题目设计、科目分值分布都还是比较成功的。也能考查出考生的真实水平,考试结束后,大家基本上没有抱怨题目出的偏、怪的,都觉得还是自己学的不够扎实,这也是对今年试题的一种肯定和认可。 -
高等法学专业主干课程配套测试4教学辅导中心 编本书为“现代法学教材试题系列”之公司法卷,分总论和分论两编,主要介绍了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律关系和法律原则、结婚法、夫妻关系法、离婚法、亲子关系与收养法、监护与扶养法、特殊婚姻家庭关系与婚姻家庭救助法等。针对各章的重点题目和答案中的重要知识点,标注了重点提示,帮助大家节省复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在附录部分,节录了各大法学院校相关专业的近几年考研真题,希望能为复习考研的同学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