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教材与法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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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2018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陈璐琼 著《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突破150分》编者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改革精神和导向,对题目和设问进行了大幅度的革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强调案例的实务性。本书选择的案例绝大多数都来自于*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真实判例”,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运用关键词进行寻找而确定的经典案例。当然,为了考试,也做了一定的“深加工”。 其次,在题目设计上,更强调“多元化”和“开放性”设问,甚至具有预见性和创新性的设立了学科融合性题目,如法治理论与宪法的综合性考查,刑法实体法与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考查相结合,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在侵权责任法部分的重合。比如,在刑法案例中涉及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要求,在刑事诉讼法中需要刑法的知识才能确定管辖,等等。这个是作者的良苦用心,希望能帮助读者应对2018年的综合性题目。 *后,在论述题上,再次强调“法律思维”的运用,必须“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的逻辑思维出发,在掌握各个部门法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论述,才能体现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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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考前冲刺岳业鹏 著本书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冲刺用书,对考试民法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总结、比较分析,并结合新大纲,根据历年命题情况进行应试指导与讲解,既适合对考试重点快速记忆,又能把握该考点的命题方式与应试技巧,达到考前快速提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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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法规与法律实务徐松华 著本书是一本全面、系统介绍酒店经营与管理法律法规的专业教材。针对应用型本科教育的专业定位及酒店行业的新发展情况,合理选取教材内容,主要阐述了酒店设立、酒店管理和酒店经营过程中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既注重法律条文的严谨性,又突出法律条文在酒店行业中的具体应用。本书共计10章,主要包括酒店法导述、酒店同客人的权利与义务、酒店设立、服务合同、劳动管理、星级评定、安全管理、竞争及价格管理、行业管理规范和酒店侵权责任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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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本书是万国一线名师的授课笔记,主要包括了法理学、中国法律史、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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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辅导教材已经很多,为什么还要多这样一套书呢?要很好地回答这样一个问题自然是取决于读者的认可,而不是作者自我的良好感觉。所以,作为作者之一,我就不在这里进行自我评价,只是将组稿当时发给所有作者的写作要求展示给各位,供各位监督!我相信,如果我们全体作者通过一步步的努力,实现了写作的初衷,这套书自然是有价值的辅导读物!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写作要求: 每一个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领域的优秀教师,都必应给我们的学生带来一部复习的精华之作。写作与讲课之间本是相辅相成。当我们的口述作品和书写作品完美结合之时,也就是我们成就学生人生价值、感受自我内心满足之日!我们既为法律人,无论当初的选择是自觉还是被动,今天都有一个宿命:将法律所蕴含的正义精神、专业精神弘扬天下!而今,在中国,竟然没有比法考更大、更易实现这一理想的平台!所以,我们期求:这套书不仅有知识,还有精神! 1.应知必会法条 本章节所学知识必备的法条、司法解释宜精不宜多,*好的效果是该法条恰是考生掌握特定考点的必读法条,多一条嫌累赘,减一条嫌不足。千万别用法条充字数!那样会被学生骂死的。 2.知识点讲解 言简意赅、案例充沛是本书特色。 此外,我们还要求语言活泼、案例生动,我们的听众欢声笑语,我们的读者也不甘寂寞!他们已经受够了死板板的法科教材,那些书曾经让他们年轻的人生很灰暗(也曾经灰暗过我们的青春)。 再者,由于个别部门法(如刑法)考试的理论性越来越强,观点已经不是*一的考点,观点的论证过程变得更重要。所以,知识理论要讲透,还要深入浅出,一看就明白。 3.解疑释惑 既然有言简意赅的要求,个别疑难点就无法在正文中畅快论述,那就放到这里吧,这里是疑难点专场。专题性质,可以淋漓尽致地表达。 4.课心得 每个优秀的老师在授课过程中,总是在与学生的互动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思想的火花或是深深的教学体味,这些思想或者表现为朗朗上口的记忆口诀,或者创造性地成为一个贯穿知识点的笑话(趣味故事),或者是对学生易犯错误的深刻总结。我们希望这能够成为该章节的点睛之处。 5.附录:经典真题解析 删繁就简,精选*有代表性的典型真题,改变死板的写作风格,尽可能用易懂、轻松的方式解读真题,着力体现经典解析,我们期望这种解析的力度,使得他人难以望其项背! 6.署名 每本教材署执笔者名字,所以光荣属于我们,一不小心毁誉也属于我们。 7.出版社 交由认真负责,制作能力、发行能力在法律图书界都很优秀的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希望我们提供的内容与中国法制出版社的用心打造是佳偶天成。 这套书凝聚了万国优秀教师数年的心血,代表了万国*新、*高的教学成就,期待着读者的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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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本书是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中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部分的参考书,是万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授课精华》系列之一。 基于对考试、考生的深入认识和分析,本书的特点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这本授课精华来源于笔者多年考试培训的总结,与课堂讲述配套,相当于课堂讲课内容的“纸面录音”。它解决了考生听课后遗忘、反复听录音费时的问题,能够使听课(录音)效果达到*佳。很多考生反映,在课堂上或通过录音听的课,当时还能做到“心知肚明”,但由于遗忘或不熟,课后很多问题仍然“一头雾水”。不得已,只得回过头来反复听录音,结果浪费了大量宝贵时间。这种“课上明白,课下糊涂”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内容庞杂、知识点繁多,且体系性较差,加之讲课速度一般比较快,很难做到课堂上全面消化吸收,需要有个强化记忆过程。这本教材能够全面反映讲课内容和体系,能够克服课堂讲课或录音的“即时性”和“无形性”,使考生对课堂内容做到“一目了然”。 另一方面,本书按照“考什么,写什么”的要求,回避理论探讨,在保持学科体系的基础上,选择重要的法条加以列举,汲取实用的考点进行系统分析,突出相关联的难点进行对比挖掘。法考的参考书很多,但选择一本适合自己的真的很难。要么理论较深、晦涩难懂,看后“云里雾里”,费力不少,效果并不好;要么没有体系,资料之间难以配套使用。本书在写作过程中避免了过深的理论分析所造成的内容“臃肿”问题,既尊重知识的体系,也做到了简洁明快。 在使用本书的过程中,应该注意把握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重点内容和学习该部门法的方法,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1)在商法中,公司法是*为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其分值能占到商法总分值的一半以上。以2017年考试为例,商法总分54分,而公司法则占到了36分。因此,法考界向来就有“得公司法,商法即过”的说法。除此之外,合伙企业法的内容也较为重要,能占到5分左右的分值。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的考试地位不温不火,一般是在每个部分出现3分左右的分值,只是在该法修改的年度,会加大对该法的考查力度。个人独资企业法与三资企业法在最近几年的考试中已经被边缘化,极少出题,考生无需在这一部分浪费太多的时间。 (2)在经济法中,有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每年的考试中,经济法往往有一匹黑马出现,以至于该法在分值上呈现井喷之势,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食品安全法、银行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房地产管理法等都在某个年度有过不俗表现,而2018年的黑马非《反不正当竞争法》莫属,这个往年分值较少甚至为零分的学科在2018年度将会重点考查。究其原因:经济法的考试往往结合“热点”。这里的热点包括立法热点、社会经济热点等。又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在2018年进行修订后的*一次考查,是当之无愧的“立法热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经济法的学习既要全面掌握知识点,也应关注当年的热点问题。 (3)2018年法考大纲的颁布,环境法和劳动法从经济法中分离出来,分别作为环境资源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予以考查,还需考生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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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近年来,一系列热点案件让很多法学学子体会到了刑事诉讼中的刀光剑影,也让人更多地开始思考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规划。有的人因此决心退出刑事辩护领域,而更多的人,则更为坚定地投身刑事司法。很多同学在给我的留言中,反复引用我课堂上说过的一句话:“真的勇士,是认清生活真相以后,仍然热爱生活;真的勇士,是知道司法不公之后,仍然投身司法。”那种豪情让人感觉,国家法律资格考试不过是其前进道路上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阶段性目标,我们只是顺势将其拿下,然后挥师北上、直捣黄龙。我喜欢这种豪情,喜欢这种睥睨一切困难的积极心态。是的,法考就像生活,复习方法就像生活态度,一个生性悲观的人是无法快乐学习的,即使通过了法考,也难以在执业生涯中找到那种想象中的幸福。因此,我一直试图在刑事诉讼法的教学中,融入这种理念——积极乐观、快乐高效。我近乎固执地认为,用微笑并保持微笑的态度去奋斗并保持奋斗,是通往成功和幸福之路的不二法门。 既然这样,开始一段美好的学习之旅吧。如果刑事司法是一个战场,如果所有现代法治的敌人都会在这个舞台悉数亮相,那么,请在踏上你的职业生涯之际,向敌人扔下你的白手套,并做好与之决一死战的准备。但在此之前,请与法条鏖战!站在你面前的将是有二十一章内容、两千多个条文的刑事诉讼法整编集团军,我们的任务是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然后在大决战的前夕抽出兵力支援战场的其他友军(例如刑法和行政法)。 是的,带着豪情出发吧,这是一个无声的战场,你是*一的主帅,如何搭配复习时间,如何安排复习重点,如何调节复习心情,都是这场战役的战略战术。你没有士兵,你的勤奋就是你的将士。你其实也没有敌人,你的懒惰和松懈就是你的对手。人能战胜另一个自己,还会有更为强大的敌人吗? 希望是,而且,有了你们面带微笑的投入,我相信,一定是! 这本小书以我自己的标准看来,还有很多遗憾,但十月怀胎,终要分娩,如同我们的梦想,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一切都是自然规律,努力了,就精彩。何况,著作和人生,都还有再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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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的“国际法学”涉及国际法、国际私法与国际经济法三个部门。三个部门法均以“国际”开头,“国际”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指国家间,如国际法;二指跨国的或含有跨国因素的,如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就实质而言,上述三法各有其调整对象,内容有别,命题特点各异。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具有明显的公法性质。其内容庞杂,涉及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与领事关系、条约、国际争端解决以及战争和武装冲突等诸多方面。国际法考点分散,几乎每章都有涉及,近年考试体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凡有重要条约者经常考到,如外交关系法、条约法、海洋法等;二是当年的国际社会热点问题常被考到;三是加强了对相关国内法的考查,尤其是近几年刚颁布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国际私法主要调整具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关系,是典型的私法。其内容较为集中,主要包括国际私法总论、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以及区际法律问题等几大块。以往考试中,总论和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所占分值较大,近几年对程序性规定的考查有所加强。考生需特别注意的是,2011年4月生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首次将冲突规范规定在同一部单行法律中,以此为基础,2012年*高院颁布了《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两者构成了完整的考试线索。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国家、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兼具公法和私法双重性质。其内容涉及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支付、对外贸易管理、WTO、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国际投资、国际融资、国际税法等。该法考点集中,体现出明显的“重者恒重”,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与保险、支付、WTO等内容每年必考。 对于法考中的三国法,考生复习时可采取以下策略: *一,奠定其他部门法基础之后再复习三国法。三国法总体上考点分散,记忆内容较多,从应试角度看,不应将三国法置于复习之初,以免后来发生遗忘。同时,三国法很多内容与其他部门法密切相关,如,国际民事诉讼其实属民诉法的涉外部分,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质是合同法领域的问题。因此,考生在制定复习计划时,应注意先后安排,具备一定基础后再复习三国法,可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第二,掌握规则本身为主,不必深究。“法典背后有强大的思想运动”,国际条约和成文国际惯例也不例外,其制定和形成必然涉及国与国关系的考量、不同当事人之间的权衡等各种因素。然而,三国法包含法源众多,若把公约和惯例的条文相加,堪比法典。司法考试仅考查规则本身“是什么”,至于规则“为什么”如此规定则不属考试范围,考生应将有限的复习时间放在掌握规则本身上。 第三,抓住重点内容,获取应拿分数。虽然三国法考点零散,但每年总有重点内容反复出现,对于此类考点,考生应加大复习力度,务必拿分。对于非重点内容,如考生时间有限,一般掌握即可。 第四,注意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新增法律法规。这两方面已成为近些年的常考点,考生在复习时应多加留意。 第五,通过做题巩固所学内容。弄懂书本知识并不等于掌握做题技巧,“一看书就懂,一做题就错”是不少考生的通病,对此,还要通过做题加以化解。三国法很多内容远离现实生活,仅通过生活感悟和自身实践是无法真正理解的,在没有其他途径的情况下,通过做题和分析加深理解是很*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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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本书由万国一线名师根据授课笔记编撰而成。具体内容包括刑法的基础、违法性、有责性、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刑罚论、罪刑各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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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万国授课精华北京万国学校 著行政法学是个令人烦躁、令人沮丧的学科。它不同于民法或者刑法。民刑法的问题,我们似乎每天都能看到、听到,能够在头脑中想象。但行政法似乎与我们很近,因为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与政府及其部门打交道;但它似乎又与我们很远。这种若即若离的青涩感,让我们总是在行政法大门外徘徊。我们要能入行政法这个门,就必须打破学习民法、刑法的一贯思维,养成行政法独有的思维方式。 民法问题的处理,大多从寻找“请求权基础”着手,其典型问题是:谁可以向谁,依据哪一法律规范,主张哪一权利?而行政法从确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着手。依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理念,行政法学的主要任务就是以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法规范为基础,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是学习行政法的主要课题。 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顺序是:首先,审查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活动的法律基础,也就是法律上的授权基础;其次,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以及授权目的。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方面,包括形式合法性(形式审查)与实质合法性(实质审查)。形式审查是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由有管辖权的机关作出,以及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或形式要件等规定;实质审查,是审查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授权的要件、范围及目的。经审查,如果认定合法的,审查工作即告终结;反之,如果认定违法的,基于依法行政原则,我们可以想象,相对人可能提出以下要求:(1)行政机关应停止违法的行为;(2)行政机关已经作出的违法行为应予除去。 对于相对人的要求,行政机关的反应可能有二:(1)行政机关自动停止违法的行为,或者自行除去其违法的行为,违法的状态即因此而除去。必须注意的是,行政机关自行除去违法的行政行为,其本身就属于一种行政行为,故仍有合法性审查的问题,例如撤销行政行为是否违反“信赖保护原则”。(2)行政机关继续违法行为,或者任由违法行为继续存在。在此情形下,我们可以进一步思考:相对人应当遵循何种法律途径寻求法律救济,比如,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该违法行为,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判撤销违法行为,或者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行政赔偿。这就涉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总称行政救济法)上的问题。这与上述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它属于行政实体法上的问题)有所不同。但是,行政法问题的讨论和处理,往往兼及实体法与争讼法两方面。 行政法的整个学科体系就是建立在上述逻辑基础之上的。本书的篇章设置也大体遵循上述逻辑。本书不求知识点全面覆盖,只求所分析知识点深入,便于记忆、理解和运用。为此,本书在阐释相关要点时,往往举例说明,遇到相关联的知识点时,也往往进行深入性的比较。 很多人在学习刑法、民法时明白“理论”的重要,但在学习行政法时却以为只要记住几个法条就可以了。而实际上,行政法基本理论也是研习行政法条文的基础,若没有一定理论基础,死记几个法条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因为没有理论的指导,是不会熟练运用法条的。因此,本书相当注意阐释行政法基本理论,在理解某些关键法条时,也一直强调其背后的理论原因。 行政法是在民事法、刑事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借用了众多的民事法、刑事法的制度,但在借用的过程又根据行政的特性进行了相应调整。因此,我们在学习行政法过程中,必须注意这种借用现象以及借用变化。这就意味着,我们如果没有一定民事法、刑事法的基础,学习行政法是困难的;但如果我们不注意将行政法与民事法、刑事法进行比较,我们也不能真正理解行政法的特殊之处。 学习行政法,刚开始是个痛苦的过程,但一旦您进入它的殿堂,您就会体会到它的精妙,它的豁达,以及其他种种难于言表的感受。我们也会真正体会到行政法背后的宪法理念,是那么的“高不可及”,但又那么的“平易近人”。 我虽对本书的谋篇布局、观点取舍、材料遴选等思索再三,但因学力有限,遗憾自当难免。不妥之处,恳请读者批评赐教,待再版时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