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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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矿业权公平分配与矿业纠纷调解法律制度研究孙哲 著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平分配的国家战略,笔者认为以经济自由为核心的市场机制,不仅是提升能源效率或经济效率的有效途径,而且是实现页岩气矿业权公平分配的路径依赖。公平分配首先应该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平竞争,其次需要考虑分配结果的相对平等。据此,法律制度设计的目标应该是在矿业权分配环节建立市场竞争机制,使得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能公平的参与矿业权竞争。与此同时,激烈的矿业市场竞争使得矛盾纠纷频发,急需建立更高效的纠纷调解制度,实现由行政机关主导调解过程向商事调解组织相互竞争的制度转型。 -
司法的运作过程侯猛 著本书分析的是中国很高法院的运作过程,重点讨论其在运作过程中的实际影响。这种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二是对整个司法系统的影响。与坊间大量关于美国很高法院的著述相比,本书主要采取社会科学的视角,通过经验研究,呈现出中国的很高法院的整体样态。这本书不仅是本系统研究中国很高法院的著作,在不少议题上(例如,法院规制、案件请示、判决引证、法官声誉)也有新突破,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可读性。 -
法律选择上的最密切联系原则研究郝泽愚 著最密切联系原则是 “冲突法革命”最卓越的成果。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进行法律选择的方法之一,在找寻准据法的过程中,与其他的法律选择方法之间有着不同程度的互相影响、互相作用。不同的法律选择方法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最密切联系原则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立法者、司法者追求法律正义和利益平衡的愿望,不仅是立法者们在制定具体冲突规范时应遵循的立法原则,也是法官们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把握的精神。可以说,最密切联系原则兼具法律选择的指导原则与法律选择方法的综合性特征,这两个特征共存于最密切联系之中,互相补充、相得益彰。最密切联系原则顺应了社会发展的形势,满足了公正与合理的追求;但该原则有利也有弊,既不能完全信奉,也不能全盘否定,要以辨证的思维对其进行评价,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立法与实践。意思自治原则在越来越多的领域中得以适用,这对最密切联系原则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二者有依托之势。意思自治原则强调当事人的主观意志,最密切联系原则强调法律与地域的联系,从本质上来说,二者是相契合的,都是从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进行法律选择。直接适用的法,在立法上及司法上,受到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价值导向的影响,理清最密切联系原则对直接适用的法的导向作用,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意义。最密切联系原则通过弹性连结点来确定准据法,实现了法律适用结果的适当性与灵活性,但其中“弹性因素”却把握不易。因此,规范与限制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发展成为必然趋势。国际私法一直关注法律选择方法的研究,法律选择方法发生变化,相对应的价值导向也会改变,不同的价值取向会带来不同的理论发展状况。从国内外立法来看,最密切联系原则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但其赋予法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所以需要进行适度的规范与限制,其缘由亦可从正义和效率的角度来分析。作为一把双刃剑,自由裁量权既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优势,同时也会成为该原则的硬伤,许多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对该原则进行了修正。最密切联系原则并非简单地出现在冲突规范中,还需要一些立法技巧加以辅助,使该原则更好地契合确定性与公正性。 -
人民法院大讲堂马世忠 编2020年6月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重大决策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民法典学习贯彻实施工作”的重要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主题,举办了“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宣讲辅导和“全国法院民法典学习贯彻专题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资深民事法官和著名民法专家共27人授课,受到全国法院干警的广泛欢迎和热烈反响。为实现学习培训的全面覆盖、全员覆盖,便于各级法院干警全面深入理解民法典核心要义,该书根据授课录音将上述课程内容全部整理收录,并经作者反复修改完善,完整准确地呈现专家法官、民法学者关于民法典学习的深刻感悟与民法典适用的精髓要义。《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重点问题解读)》在民法典正式施行之际公开出版发行,作为各级法院干警民法典学习培训的配套辅导讲义,既助力全国法院干警学习、掌握培训内容,确保培训取得实效;又将民法典核心精要知识点之名家讲解集结成书,有助于切实提高民事审判水平,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 -
上海审判实践陈昶 编本书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的应用法学类刊物的公开出版版本,每年出版4辑。本书主要由上海市法院系统的法院干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人士撰稿,内容主要为法学实务研究和理论探讨。本辑收入文章22篇,是2020年的第4辑,总第309辑,包含专稿、专题策划(《民法典》适用)、司法实务、改革前沿、司法大数据分析、案例精解、学术争鸣、审判业务文件等栏目,对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具有一定借鉴和参考价值。 -
上海市公证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上海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名录上海市司法局 编为规范公证活动,保障公证机构和公证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2016年起,每年出版《上海市公证行业年度发展报告》,集中收录当年公证工作的年度发展报告、主要统计数据等资料。因此,本书内容主要为2020年度上海公证工作的发展报告,主要统计数据及有关公证实务与理论等内容。在国内公证行业中起到了领先示范的作用。 -
人民法院案例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编本辑《人民法院案例选》由专题策划、案例精析等部分构成。这些案例具有疑难性、典型性与前沿性,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从全国各高级法院报送的案例中精选而来,并经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室最终审定,从裁判要旨、相关规定、基本案情、裁判结果、裁判理由、案例注解等方面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同类案件办理可予借鉴的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 -
人民法院案例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编本辑《人民法院案例选》由专题策划、案例精析两部分构成,收录5个商标侵权纠纷专题策划案例,“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司法认定、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无效后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的处理、航空货物运输损害赔偿责任认定、破坏技术措施设置深层链接行为的性质认定等24个司法热点难点新型案例。这些案例具有疑难性、典型性与前沿性,为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从全国各级法院报送的案例中精选而来,并经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庭室最终审定,从裁判要旨、相关规定、基本案情、裁判结果、裁判理由、案例注解等方面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同类案件办理可予借鉴的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本书的出版对统一审判标准、实现同案同判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作用。 -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暂缺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共发布第十六批、第十七批、第十八批、第十九批、第二十批、第二十一批共六批指导性案例:其中于3月5日发布了第十六批共4个指导性案例;于3月25日发布了第十七批共3个指导性案例;于4月8日发布了第十八批共3个指导性案例;于6月3日发布了第十九批共3个指导性案例;于7月21日发布了第二十批共4个指导性案例;于7月28日发布了第二十一批共4个指导性案例。 2020年度的指导性案例对我国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和侦察活动的监督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本书囊括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发布的所有指导性案例,具有很强的司法实践指导意义。 -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郭世杰 著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注重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之间的衔接和协调,本著作基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旨在建立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长效协调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执政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动力,并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两个学术领域推动建立新的、稳定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引导党内法规向国家法律转化,完善党内法规的备案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定主体和国家立法部门、政府法制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