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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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与中国国情读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人民法院理论研究丛书: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与中国国情读本》力求充分体现党中央及我院党组关于司法改革的基本精神,客观阐释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的基本做法,通过对司法改革与中国国情的关系、司法改革国情基础的客观总结和科学分析,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司法改革的性质、目标、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广大法官和社会各界对中国国情背景下的司法改革工作的理解,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工作科学发展。 -
审判前沿观察《审判前沿观察》编委会 编本书共分专题研究、审判实务、调查分析、改革探索、判案评析、域外法制和研讨纪实等七大板块,主要展示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各级法官及兄弟法院就审判实务中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所作的研究和思考。本书旨在通过研讨案例、分享经验和深化认识来推动司法实务的进步;与此同时,立足于关注法学前沿动态,吸取来自法学界的先进成果,从而构建法学界与司法界交流的平台。 -
村民民主决策权的司法救济制度研究张旭勇 著村民民主决策权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其获得 保障与实现的程度是“后选举时代”村民自治能否成功的关键。张旭勇编著的《村民民主决策权的司法救济制度研究(行政 法语境下的理论与实践)》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规定的民主决策事项为对象,以《物权 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的司法救济条款为基础,从诉讼道路选择、村民的原告资格、判决种类或救济手段、村委会成员 的法律责任追究以及诉讼激励等角度,全面探讨村委会擅自决策之侵权行为的司法救济制度。《村民民主决策权的司法救 济制度研究(行政法语境下的理论与实践)》作者的结论是:把侵犯村民民主决策权案件纳入行 政诉讼是村委会管理行为之公权力本质使然;而 且也只有这样,才能在理论上合理地解释与解决村民的原告资格、法院的判决手段、村委会成员 法律责任的追究等问题。 -
法律监督热点问题研究陶建平 主编本书汇集了近几年上海检察机关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在严格规范执法、深化法律监督过程中,积极探索法律监督热点问题所形成的研究成果,在执法办案、检察体制、工作机制的改革与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
中国检察权配置问题研究韩成军 著《中国检察权配置问题研究》在构思与写作时力图坚持四个原则:(1)力图系统公允。检察权配置问题不仅是检察实务问题,更是一个理论命题。但通览目前相关研究成果,大多来自司法实务部门,相比较而言,理论界在检察权配置问题的研究上,全面、系统的研究成果相对较少。《中国检察权配置问题研究》力图坚持系统思维的理念,努力把检察制度放在国家的整个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中来认识,力求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尊重司法规律和职权配置的基本原理,从国家法制建设的整体要求出发,坚持理论研究尊重真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平和、客观、理性地开展研究,增强本书的说服力和公允性。(2)力图结构合理。检察权的配置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检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如立法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二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之间的关系。上述两个方面在检察权的具体配置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因此都还需要进行权力的进一步优化,本书结构力图体现检察权配置的自身规律。(3)力图内容全面。《中国检察权配置问题研究》力图对检察权的主要权能——公诉权、诉讼监督权、职务犯罪侦查权和一般法律监督权,以及上述权能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进行深入分析,努力涵盖检察机关的主要工作范围;力图在揭示检察权配置基本问题的基础上,以现有宪政框架为制度环境,以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人和法律监督机关为逻辑起点,以权力制约与监督为原则,以法制统一和人权保障为终极价值追求,深入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政框架下检察权配置的相关问题。(4)力图富有创新。本书力图对当前检察理论和检察实务中的热点和深层次问题,包括民事行政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的主体配置、职务犯罪技术性侦查措施、检察监督与经济发展等进行深入、具体的论述,努力从不同的视角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
检察论丛孙谦 编《检察论丛(第17卷)》是集中推介中外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成果的系列学术丛书,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担任主编,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教授、胡为列院长担任副主编,一年出版一至两卷,本刊设有“大家学术”“检察理论”“检察改革”“挂职视野”“博士论坛”“域外检察”等栏目。分别展现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的前沿和热点问题,探讨检察业务以及检察实践的相关问题,精选有关检察理论的博士论文成果等内容。 -
中国检察权论略王俊,曾哲 著国家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力都是具体的诉讼程序权力,与所谓的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权在理论应然上并不存在内在的必然的关联性,但在实然的运行上,按照当下检察机关就是国家唯一的公诉机关实然状貌或者思路去探求司法改革的路径,或可建立理性而科学的以公诉权和法律监督权为双核的主导权力职能体系,同时兼及和主导审判前程序的公正和相关侦查权程序与实体的正当性,在对检察权的实然考量中,探求更为科学、更为中道、更为合于理性的法治智慧。《中国检察权论略》在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检察制度与检察权的合理性、必然性与动态发展性。特别是基于检察监督权的实现,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力授予与权力制约条件下,检察机关不能简单地视为政府的行政机关,行使的是某种特别独立的权力,更不能看成是立法机关或者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根本不具备立法功能和审判职能,它是特立独行且具有存在价值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制度设计的目标,旨在卫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防止行政权、审判权的误用和滥用。再则,在行使国家公权的过程中,通过检察权的“缓冲”可以使得行政权、审判权以及公安部门的侦查权在程序上有一个制衡的地带和不可克减的机制安排。通过对我国宪政构架中检察权配置或权力重置的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检察权配置。实然的中国检察权法律规范上的空间不是太小而是过大。虽然在某种虚拟的层面,来自各种权力和权利的量子对检察权的行使试图碰撞或对抗,但远远还不足以挤压国家检察权正常行使的空间,即使翻越法律许可的边界扩张到私权的田野,中国的百姓也只能是“望权兴叹”。在国家公权行使的高速路上,救济往往要比肇事滞后得多,晚来得多。检察权之法律监督权还远不能撑起行政权与审判权这两把“太阳伞”。因此,必须科学认知检察权,审视检察权,对新时期检察权的权威性进行大胆重构,为全社会公平正义搭建起一道最后的防线,对国民基本权利建树起一道较为牢固的保障屏障。 -
近代司法徐昕 编《近代司法:司法(第7辑)》总共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选题理由、研究现状、史料类型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主体部分,共四章。第一章介绍苏报案的过程;第二章分析苏报案的社会结构;第三章讨论苏报案中的若干问题;第四章阐述苏报案与清末司法转型之间的关系。第三部分为结语,主要论证苏报案及清末司法转型发生的必然性,并通过苏报案来谈百年司法改革。 -
精神病司法鉴定与强制医疗庄洪胜 著为了更好地维护精神病(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精神病司法鉴定与强制医疗》结合2012年《刑事诉讼法》、2012年10月26日公布的《精神卫生法》和《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对精神分裂症、周期性精神障碍、人格障碍、中毒所致精神障碍等的司法鉴定与强制医疗进行了详细介绍。《精神病司法鉴定与强制医疗》可供政法机关办案人员、配合司法鉴定的各级医院、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参考使用,同时也可供政法院校、医学院校、司法和公安警察学院以及其他综合性大学的法律院系、法医院系等在教学中参考学习。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本社 著《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主要收录了证据保全、听证程序、一般规定、听证人员和听证参加人、听证的告知、申请和受理、听证的举行、行政处理决定、行政处罚的适用、行政处理的决定、治安调解、涉案财物的管理和处理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