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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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2009检察理论研究综述孙谦 著传承检察文化,弘扬检察精神,繁荣检察理论,是我等后学的责任;一息尚存,探索不止,是我等后学的义务。使人民检察理论研究薪火相传,是我们的夙愿。 -
法庭语音技术研究张翠玲 著法庭语音分析的目的是利用语音的个体特征,对未知语音和已知语音进行比对,为鉴别案件的当事人身份提供依据。但是,语音变异和语音伪装,为语音个体特征的提取带来很多干扰。话者语音变异是语音存在的普遍规律。正常的语音变异有三个来源:(1)言语产生领域:变异的起因是发音器官的位置、形态和运动;(2)声学领域:变异来自对语音时域与频域特征参数的不同测量方法;(3)感知领域:变异来自听音者对不同话者语音感知的灵敏性。案件语音不仅存在正常的语音变异,而且存在形形色色的反常的语音变异。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心理和生理都处于非常状态,如:色厉内荏,声调失常,发音远离正常心理时的态势;当作为犯罪嫌疑人被采制语样时,其心理和生理同样处于非常状态,如:情绪低落,发音有气无力,有意无意地掩饰自己的本来嗓音,等等。依照RobertD.Rodman的定义:“不管原因如何,对于正常语音的任何改变、扭曲或者偏离都可以称作语音的伪装。”案件语音都可以算作伪装语音,不管是未知的犯罪分子的语音还是已知的犯罪嫌疑人的语音。 -
司法鉴定通论霍宪丹 主编《司法鉴定通论》注重司法鉴定理论与鉴定实践的结合,充分反映司法鉴定制度、司法鉴定技术及鉴定方法发展的最新成果,在保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对司法鉴定基本原理、基础知识和基本内容做出系统、全面、准确的论述,提出了解决司法鉴定与司法实践相关问题的新思路。《司法鉴定通论》侧重于鉴定制度、鉴定原理以及鉴定管理、实施和适用,并对各类鉴定的科学原理、依据、标准、方法、规范,特别是对司法鉴定易于出现的问题及其审查判断的方法进行了阐释,是目前较为权威、反映前沿理论、带有专著性质的司法鉴定教科书。 -
司法制度新论冀祥德 主编与我国传统的司法制度教材和本系列其它法律硕士教材相比较,《司法制度新论》最大的特色是:针对法律硕士的生源特点与培养目标,在知识结构与内容安排上,实现了知识基础性、实践性与前沿性的结合,内容新颖性、层次性与系统性的结合;参加《司法制度新论》编写的作者,既有国家级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资深学者,又有来自最高人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实务部门的著名专家,还有对特定学科和制度有丰富经验和精深造诣的尖端人才,实现了“请业内一流专家说内行话”的教材编写目的。 -
检察监督刘向文 译 (俄罗斯)Ю.E.维诺库罗夫 编1917年11月7日,伴随着“十月革命”的胜利,俄罗斯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11月24日,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法院的第1号法令,撤销了“十月革命”前的检察机关。因此,在随后的1917一1921年,对法制状况实施监督的职能,便由许多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共同承担。直到1922年5月28日,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了《俄罗斯社会主义联邦苏维埃共和国检察机关条例》,才恢复了检察机关。 -
列宁司法思想研究王建国 著《列宁司法思想研究》讲述了:列宁的司法思想散见于他的大量的哲学、经济学、政治学著作中,因此,要廓清列宁司法思想的历史与逻辑,不能单独地予以研究;列宁的司法思想又是一个经纬交织的理论体系,因之,把握列宁法律思想历史脉络,必须把握列宁司法思想的理论逻辑;同时,理解列宁司法思想的理论逻辑,也必须从列宁司法思想的历史发展及其在社会主义司法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加以研究。唯有如此,我们才能真正掌握列宁司法思想的真谛。 -
中国律师法学石茂生 主编中国律师法学是以中国律师法及其相关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一门重要课程。本书除绪论外,包括上、下两编。绪论主要概述律师的概念和职业使命、律师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律师法的地位和作用、律师法学的体系和研究方法。上编律师制度,主要阐述律师和律师制度的基本原理,包括律师制度的历史发展、律师制度的价值、律师执业许可、律师执业原则、律师执业素质和技能、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职业责任、律师执业机构、律师管理、法律援助制度等十章。下编律师业务,主要阐述律师的各项业务,包括律师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具体有:律师业务概述、刑事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刑事诉讼代理、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业务(一)、非诉讼代理业务(二)、法律顾问、咨询和代书等十章。本书体例新颖,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吸收了立法实践和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本书可供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学习使用,也可供执法、司法人员、律师以及其他法律工作者研究、学习法律使用。 -
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比较研究陈宏彩 著《行政监察专员制度比较研究》首先界定基本概念,考察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的起源及其在世界范围内的最新发展,并对这一制度的理论基础和价值诉求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接着,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国家和地区,即瑞典、丹麦、芬兰、挪威、英国、法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对其行政监察专员的任职资格、组织机构、运行机制、职责范围、权力界限等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比较分析,并研究和阐述行政监察专员制度与议会监督机制、司法救济机制、行政机关内部救济机制的关系,从中总结出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的独特品质及其无可替代的地位,也对如何建构这些监督救济机制之间的协调互补关系进行论述;最后,根据行政监察专员制度在世界上的迅速发展之势以及我国的具体国情,本书提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察专员制度的基本构想。 -
司法鉴定若干问题实务研究张华 著《司法鉴定若干问题实务研究》通过历史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一般分析与个案阐述相结合的方法,以司法鉴定的理念追求为线索,以当代两大法系主要国家司法鉴定体制发展趋势为参照,重点研究了司法鉴定的基本概念、司法鉴定的启动程序、司法鉴定证据制度的实务问题、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制度的完善等问题,对司法鉴定的研究人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
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苏泽林 主编为便于读者掌握调整后的级别管辖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编辑了《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一书。《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收集了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调整后的辖区内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知识产权案件收案范围和案件管辖的规定、涉外和海事、海商案件以及行政案件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等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