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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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岗位素能测评技术概要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司法文件选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司法文件选解读(2018.6 总第66辑)/司法工作丛书》收录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的说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的解读文章,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负责人就《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答记者问文章,对于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
破产债权制度研究刘明尧暂缺简介... -
司法文件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司法文件选(2018.5 总第413辑)/司法工作丛书》收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法律及司法文件,对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
探寻公正的裁判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被害人自我答责研究马卫军本书在对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哲学根基和解释学根基讨论的基础上,全面考察了被害人自我答责的成立条件,廓清了被害人自我答责的内涵、体系地位,并与相关概念范畴进行了区别(如被害人同意、被害人信条学、被害人自损等等)。被害人之所以自我答责,是因为从规范上看,被害人基于自己的任意,形成了“任意、行为与结果的统一体”,从而导致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实现不被允许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分别考察了国内外危险接受、自杀参与和诈骗罪中的被害人错误认识的相关判例和学说。在对这些判例和学说进行分析批判后,本书主张用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来解决此类问题,因为在解决危险接受、自杀参与和诈骗罪中的被害人错误认识上,具有独特的理论优势,所得出的结论相对科学合理。并运用被害人自我答责原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
物权法释论张双根 著《物权法释论》为张双根老师多年以来物权法领域的论文合集,其中所收的20多篇论文基本呈现了其20余年来在物权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大体涵盖物权法的各项制度,如对所有权、抵押权、共有、占有等基本概念和制度均作了深入探讨和分析,且对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国有财产保护制度、商品房预售中的预告登记制度等具体制度进行了探讨。且因时间跨度较大,也充分反映了我国物权法研究自粗疏而至精细的过程。因集中于物权法,且以专题形式出现,故定书名为《物权法专论》。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理解与适用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劳动争议法律适用解答与典型案例解析金曦,朱涛,田璐《劳动争议法律适用解答与典型案例解析》由参与《解答》起草、对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丰富裁判经验的法官撰写,对《解答》中梳理出的劳动关系确认相关联问题、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涉及的问题、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涉及的问题、劳动合同解除涉及的问题、未订立书面合同及合同期限涉及的问题、带薪年休假涉及的问题、工资标准及各种争议计算基数涉及的问题、与社会保险相关联问题等,采取法律适用难点问题为导引、适用解答为核心、法律规范依据为支撑、典型案例为示范、法官解析为延伸的编写体例,从多维度进行了全方位的讲解。具体体例编排如下: \n【法律适用难点问题】本部分作为目录及一级标题,起到提示法律适用问题,引导阅读,方便读者找到同类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的引子作用。 \n【适用解答】对法律适用难点问题进行直接解答,明确裁判尺度。 \n【法律规范依据】对法律适用难点问题相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地方司法文件进行梳理,方便读者掌握纠纷裁判依据。 \n【典型案例】每一个适用难点问题选择数个案例予以诠释问题的来源,每个案例由基本案情、裁判理由与结果两部分内容构成。这些案例可能是同类型的,也可能是案情有相同之处也有实质差异的,用以说明法律适用难点问题的解答在哪种情况下适用,在哪种情况下不适用。 \n【法官解析】由法官对典型案例反映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进行同类总结或异类分析,讲明适用解答所采取司法裁判尺度的理由与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思路。 \n《劳动争议法律适用解答与典型案例解析》不仅对广大司法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人员处理劳动争议也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本书还有助于广大劳动者、企业负责人与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学习劳动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构建和谐有序的劳动关系,预防劳动争议的产生。 \n -
养活自己福报社会暂缺作者《养活自己 福报社会:云南省监狱系统培训服刑人员的小故事》讲述了110个小故事,这些故事的主人公,都是陆续从云南各个监狱走出来的刑释人员,他们在监狱里服过或长或短的刑期,得到了影响终生的教育改造,其中,就有“三课”教育中劳动技术方面的教育培训。在接受改造、提升技能的教育培训中,他们学到了一门或数门实用技术,为他们走出监狱,适应社会,自食其力,自谋生路,走向新生,福报社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云南各个监狱,常抓不懈扎实推进的教育改造工作,为有效改造罪犯、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取得了辉煌成绩,做出了巨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