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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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的司法解读李红海 著《普通法的司法解读——以法官造法为中心》是继《普通法的历史解读》之后,作者从司法角度对普通法进行解读的阶段性成果。本书分为七大章,内容涉及普通法说理、普通法的法学教育等。内容选取方面,作者主要选取了判例法、技艺理性、普通法的司法过程、主要司法制度、判决书说理、普通法方法及其溯及既往的问题等多个与司法相关的方面,力图多侧面、多层次从司法角度解释普通法。该书的出版一方面填补了该领域的研究空白,另一方面,也为我们理解普通法提供新的思路,其中的很多内容对我国当下的司法改革也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
法治蓝皮书.遂宁依法治市年度报告遂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本卷蓝皮书系系列专题调研报告之一,从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全民守法等方面较为全面地总结了遂宁市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做法和成效,如破解依法治市机构队伍建设难题、安居区“法治村官”保障脱贫攻坚、射洪县建立“六手印记”新机制促进基层依法治理、蓬溪县创新“1+3+N”信访机制化解纠纷矛盾、大英县“三治融合”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市公安局创新“河长+警长”制护航生态绿色发展等,旨在通过法治建设的“遂宁经验”进一步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遂宁落地生根。 -
被害人自我答责研究马卫军本书在对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哲学根基和解释学根基讨论的基础上,全面考察了被害人自我答责的成立条件,廓清了被害人自我答责的内涵、体系地位,并与相关概念范畴进行了区别(如被害人同意、被害人信条学、被害人自损等等)。被害人之所以自我答责,是因为从规范上看,被害人基于自己的任意,形成了“任意、行为与结果的统一体”,从而导致行为人的行为没有实现不被允许的风险。在此基础上,分别考察了国内外危险接受、自杀参与和诈骗罪中的被害人错误认识的相关判例和学说。在对这些判例和学说进行分析批判后,本书主张用被害人自我答责理论来解决此类问题,因为在解决危险接受、自杀参与和诈骗罪中的被害人错误认识上,具有独特的理论优势,所得出的结论相对科学合理。并运用被害人自我答责原理,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 -
审判监督指导景汉朝,孙华璞,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编《审判监督指导(2016年第4辑 总第58辑)/中国审判指导丛书》为“聂树斌案”专刊,由编者按、法律文书、案件进程、媒体与专家评论及附件,共五部分组成:“编者按”是对聂树斌案的地位和意义的概括评价;“法律文书”部分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函、再审决定书和再审判决书;“案件进程”部分以时间顺序,收录了聂树斌案自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高院复查至河北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期间的报道与公告,其中听证会微博直播全文基本反映了聂树斌案的事实、证据及争议;“媒体与专家评论”主要由媒体评论和专家评论两部分组成,媒体评论倾向于聂树斌案的地位和意义,专家评论倾向于挖掘聂树斌案对今后办案的指导作用;附件中包括聂树斌案原审的两审判决书及聂树斌案大事年表,供读者参考。 -
和谐劳动关系法律建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叶静漪 著近年来,我国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劳动关系的面貌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之争、理念之争日益增多。劳动关系是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如何调整劳动关系,关系到社会安定与经济发展的大局,也获得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法律建构若干重大问题研究》书总结我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过程中的各项成就,借鉴各国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方案。各章从理论上研讨和谐劳动关系的各个要素,剖析劳动法律与劳动关系的互动关系,加强劳动法学理论研究;从实践上梳理和谐劳动关系的主要问题和进展,提出劳动关系进一步和谐化、法制化的操作办法。全书共设九个专题,涵盖了我国和谐劳动关系法律建构的主要方面。 -
探寻公正的裁判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物权法释论张双根 著《物权法释论》为张双根老师多年以来物权法领域的论文合集,其中所收的20多篇论文基本呈现了其20余年来在物权法领域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大体涵盖物权法的各项制度,如对所有权、抵押权、共有、占有等基本概念和制度均作了深入探讨和分析,且对我国的土地物权制度,国有财产保护制度、商品房预售中的预告登记制度等具体制度进行了探讨。且因时间跨度较大,也充分反映了我国物权法研究自粗疏而至精细的过程。因集中于物权法,且以专题形式出现,故定书名为《物权法专论》。 -
2017年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例精选暂缺作者暂缺简介... -
检察调研指导贵族省人民检察院 编《检察调研指导:2017年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专辑(2017年第2辑)》以司法改革体制为主题,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编辑,全书分为检察职权研究、检察改革聚焦、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观察评析、实证研究、检察争鸣等板块,聚焦司法改革前沿、紧跟检察改革热点、突出法学研究重点,内容新颖、大胆。 -
四川省依法治省第三方评估报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 著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四川省依法治省2017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四川省下属全部21个市州的依法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这是项目组*一次对特定地方的依法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是对我国近年来地方法治建设的一次重要的抽样分析。 评估发现,在依法执政、人大监督与代表履职、法治政府(含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司法建设、社会法治、法治保障等方面,四川省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为法治的深入发展与扎实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评估建议,以四川为代表的各个地方,在推动依法治理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总结经验,砥砺前行,克服法治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才能更好发挥法治的*领和规范作用,释放经济社会活力,实现人民幸福安康和国家长治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