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
2007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南2007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委会 编审新版《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指南》的编写,充分考虑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性质和要求,并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增加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务、经济学理论方面的全新内容。全书的体例结构更趋合理,内容更加全面、新颖。这套用书立足于法律顾问素质与实际能力的提高,尤其着重介绍了与法律顾问工作实际相关的内容,在体系及内容安排上都充分考虑到该套用书的阅读对象,在注意学科科学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基本理论与法律顾问实务的结合,对应试人员应当掌握的各学科基本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适用性。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研究侯猛 著最高法院是一个国家最高的司法机构,在中国它同时还是法院系统内的最高行政机构。此外,无论宪政结构如何,司法在当今世界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架构中都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侯猛的这一研究是有重要意义的。但这一研究的意义并不仅仅来自,甚至不是来自其研究对象的重要性。在我看来,研究对象的重要与研究的重要与否之间并不存在某种确定的关联关系。 -
契合与超越李祖军 著在民事司法领域,作者一直比较欣赏有理论水准的实践家和谙熟社会实践的理论家,作者一直比较反对远离实际和艰深晦涩的理论空谈,就儉作者不太赞成,罔顾理论学习而总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实践”一样。民事诉讼理论固然有对民事司法实践的提升和超越,但它更多的、也是更有价值的层面是对实践的契合与关照。理论工作者除了凭借自己渊博的知识和深刻的洞见获得公众的信赖之外,更要学习,向实践学习,以使作者们的理论更能反映和助益于司法实践,当年费孝通老先生曾担心单纯送法下乡,法治秩序好处未得,礼泊破坏弊端却生。所以法学家,特别是诉讼法学者没有“入世”和“出世”的问题,都应“入世”。诉讼法学理论不该沉迷于淡漠的自作者陶醉,更不能成为远离现实社会之外的主观遐想,而应当参与生动的法律生活,反映并解读现实社会的各种关系,力求使自己成为时代精神的体现。成为诉讼法制文明的活的灵魂.法学家.特别是诉讼法学者不可迷失在法律概念或王义的丛林十,应该看到法律与法学背后的世界,力求使自己走出职业的束缚和学术的羁绊,不仅仅以知识,更以行动和实践去坚守自由、正义与公平。本书围绕民事诉讼这个中心展开研究,范围辐射程序公正、诉讼效益、利益保障目的、独立审判、公开审判、共同诉讼人、民事再审程序、民事强制执行救济制度等等。 -
司法赔偿研究张红 著自《国家赔偿法》颁布以来,有关司法赔偿的讨论从未停止过。本书从司法赔偿请求权和司法赔偿责任两个角度出发,尝试构建一套完善的司法赔偿制度。全书围绕司法赔偿请求权、司法赔偿责任、司法赔偿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司法赔偿范围、司法赔偿主体、司法赔偿请求权的实现等问题展开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观点,以期为《国家赔偿法》的修改提供可行的方案与参考。 -
中国律师执业手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编我国对律师管理实行“两结合”管理方式,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担负律师管理职责。长期以来,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为规范律师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定了许多行政规章和行业规则,在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后,为适应依法行政和加强行业自律的需要,对律师管理的行政立法和行业规则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管理更趋规范化、制度化。有关律师管理的行政规章和行业规则是律师从业必须掌握并践行的,为了便于查阅,我会编辑了这部《中国律师执业手册》,收入了现行有效的有关律师管理的行政规章和行业规则,共包括三部分内容:一是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行政规章中有关律师工作的部分,包括规定、批复和通知等;三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行业规则,包括管理规则、工作规则律帅业务指引。《中国律师执业手册》是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提供基本的执业法律信息的工具书,有很强的实用性、操作性。同时,本书对于法学教育、研究、立法、司法工作者了解和研究律师制度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希望本书的出版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以及加强律师协会建设都起到促进作用。 -
残疾人就业条例本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残疾人就业条例》已经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
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李克暂缺简介... -
海事律师业务手册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商法律研究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的前身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业务研究会,成立于1997年年初,是上海市律师协会最早成立的业务研究会之一。1999年,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的统一要求,更名为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至今已有10年时间。 该研究会由上海市一批专门从事海事海商律师业务的资深律师组成,他们大多受过专业培训,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他们从事海事海商律师业务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们注重业务经验交流,寻求律师同行的共同发展。研究会成立后,专门致力于海事海商律师业务的探索和研究,总结实务经验,进行疑难案件的研究,提高海事海商律师的业务素质,促进律师的专业化发展。 作为上海律师文库丛书之一的《海事律师业务手册》,是由上海市律师协会海事海商法律研究委员会负责编写,共由4部分组成:律师业务指引、相关论文、有关海事海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研讨会综述或纪要。“业务指引篇”的6篇律师业务指引,是本研究会历年来逐步制定的。最早开始于2001年,当时之所以有此想法,是为了总结以往办理业务的经验,给其他律师尤其是初涉海事海商律师业务的律师提供借鉴。由于海事海商法律业务实际涉及的内部门类较广,作为执业律师来说,没有时间一口气做出一个完整的海事海商律师业务指引,所以就采用了分步的方法,按案件性质分类来逐步制定,希望最终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海事海商律师业务指引。在此次出版上海律师协会文库前,我们根据这几年的法律变化,对以往制定的业务指引进行了较大的修订,还增加了新的业务指引。 制定业务指引,我们主要注重于律师办理此类案件中应该怎么做、如何做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借此能提高律师的办案质量,更好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每个业务指引均由专人负责起草,然后经过研究会委员们的反复讨论和研究,凝聚着研究会每个委员的心血和智慧。其中不当之处在所难免,希望大“实务探索篇”所收录的海事海商论文,是本研究会的委员近年来所撰写的,有的已经发表过,有的还没有发表,但均是实务性的论文,也可以说是他们的经验总结,这或许可以给其他律师提供办案参考。“法律文件篇”收录的是部分海事法院尤其是高级法院关于海事海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我国共有10个海事法院,分布在漫长的海岸线上。作为海事律师来说,到各个海事法院办案是经常的事。客观上各个海事法院包括其上诉法院——高级法院,在对案件处理的标准、尺度上不尽一致,这是常常困扰我们律师的一个问题。研究会的委员们通过各自的关系和渠道收集了各地法院的文件,但遗憾的是有成文的并不多,故收录的只是我们所能收集到的。为了方便律师办案,我们将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交通部的规定也一并收录,以供律师办案时使用。“研讨综述篇”收录的5篇研讨会综述或纪要,有些虽然还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却能反映出法院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动态和思路,所以也就一并收录,仅作参考。如果此书能给律师办理海事海商案件有所帮助的话,这将是我们莫大的欣慰。 -
司法改革论评张卫平,齐树洁 主编为何司法腐败是“大面积”的,“前腐后继”的?为何司法不公正的现象不仅没有被抑制、减少,反而有所“扩张”?司法腐败的问题不仅是我国政治层面的一个问题,也应当是一个法律制度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不解决这一问题,我们的司法就没有权威,没有希望,这并非危言耸听,一个试图走向法治的国家,没有权威和公信的司法就等于失去了灵魂,丧失了法的精神。另一方面,我们所面临的问题越大,我们解决问题的动力也就越大,如何解决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正的问题就是我们推动司法改革的强大动力,所以,有理由相信司法改革会继续,尽管有不少人对其结果只是持“谨慎的乐观”,甚至“低度的悲观”,基于此,作为《司法改革论评》的主编依然愿意将《司法改革论评》继续下去,不仅为人们提供一个议论的论坛,也可以在此见证司法改革进程中实践和理论发展的轨迹。《司法改革论评》所指的司法改革是广义的,不仅涵盖了所有有关司法制度的实践和理论,还包括了法学教育改革等。我们不仅关注有关司法运作的纯理论探讨,同时也更希望收录能够反映司法实际运作的实证研究报告和论文,这一点也是我们历来所倡导的。《司法改革论评》是开放和自由的论坛。希望理论界和实务界继续关注《司法改革论评》,并给予大力支持,使《司法改革论评》能够成为司法改革“交响乐章”中的一个响亮的音符或声部。 -
侦查讯问程序改革实证研究樊崇义、顾永忠本书为在侦查讯问中律师在场、录音、录像制度试验的笔记。并且摘录了在这一领域里的中外理论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