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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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索与实践曾勉 主编本书收录的论文,主要特点在于:一是新颖性。针对新时期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热点,突出重点,破解难点,体现了独到的个人见解和可贵的求和精神。二是专业性。涉及的检察理论问题不仅内容丰富、切合实务,而且论点鲜明、论证透彻,有的还在国家级、省市级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者有关评比中获奖,反映了理论研究的高质量、高水平。三是实践性。以服务全局、服务办案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践,实践创新理论,促进了两者的平衡发展。 -
文化监狱黎赵雄 主编这本书是由基层监狱人民警察完成的,是佛山监狱开展文化建设所形成的一个初步成果。既有对文化建设和监狱发展的关系等问题的理论思考,也有对新时期监狱文化建设发展战略的勾画,还有自己开展监狱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提出了不少新颖的见解,对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启发和参考价值。虽然有的提法尚需斟酌,个别文字表述也欠严谨,但都倾注了作者的大量心血和辛劳,体现了他们对监狱工作的一种关注、理想和探求。我深为这种探索精神感到欣慰,也期盼着我们的监狱人民警察对监狱建设的重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给予更多的关注、思考和努力,使我们的监狱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
中国当代司法制度张柏峰 主编法律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表现,是经济生活发展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精神文明的结晶,是现代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象征。国无法而不治,而徒法不足自行。司法是法律实施的最庄严的表现形式,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我们期望《中国当代司法制度》一书能对国人更全面了解我国的司法制度尽点微薄之力,同时也期望本书对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法律交流有所推动。 -
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研究伍浩鹏 著“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是现代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基础,但是我国目前对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研究相当贫乏,主要集中于对制度的考察。在本文中,笔者以“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为主题,从对制度的考察转为对权利本身的关注,初步尝试构建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理论体系。本文共分四章。第一章通过阐释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概念,分析其演进的历程,提供其所依托的社会背景,为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研究奠定基础。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是指贫弱被追诉人在司法利益需要的情况下,有获得以律师为主的法律工作者提供的以减、免费用为基础的法律服务的权利。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演进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发展历程是紧密相关的。从世界范围来看,刑事法律援助的发展历经了“慈善理念下”的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理念转型下”的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和“权利理念下”的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三个不同阶段。我国于1996年确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制度,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在2003年《法律援助条例》中确认法律援助为政府责任。这表明我国已经认可了贫弱被追诉人的法律援助权。第二章以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理论依据为研究主题,从人权、正义与和谐等角度为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提供理论上的依据。从人权的角度而言,人权的实质内容在于促进人本身的生存和发展,实现对人的尊严的平等尊重。平等权是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权利渊源。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以平等权的发展为基础,是形式平等走向实质平等的必然选择。国家不仅应当承认贫弱被追诉人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而且当贫弱被追诉人由于经济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获得律师帮助时,应当承担向贫弱被追诉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责任。赋予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已成为当代各国人权保障的共识。从正义的角度而言,赋予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是正义的内在要求,是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有机结合。从社会和谐的角度而言,刑事诉讼是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而赋予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有助于实现刑事诉讼中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第三章分析了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构成。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权利主体是贫弱被追诉人,正是基于对其特殊处境的关注才有了赋予其法律援助权的前提。义务主体是国家和律师,国家应当承担保障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义务,律师应当承担向贫弱被追诉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具体实施义务。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客体为减费或免费的法律服务,以辩护服务为核心,其内容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积极权能主要有获得、全程享有、有效享有减费或免费的法律服务等权能;消极权能是指贫弱被追诉人在其法律援助权受到侵害时可以提出申诉或者控告。第四章对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实现进行了探讨。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逐步完善过程就是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实现过程。具体而言,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的实现可以从立法规范、模式选择、程序设置和质量保障等四个方面着手。在对域外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的立法和制度实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应以保障贫弱被追诉人法律援助权为核心,从以上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释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释义丛书》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编辑的一套系列丛书。该套丛书由一系列法律释义组成。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参与立法的同志编著。该丛书坚持以准确地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条款内容为最基本要求,在每部法律释义中努力做到观点的权威性和内容解释的准确性。我们相信,该套丛书的陆续出版,将会给广大读者进一步学好法律提供有益的帮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本社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新修订版)(套装共5册)》为了完善律师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最新修订版)(套装共5册)》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
法官语言(美)劳伦斯·索兰;张清、等 译《法律、语言与权力》是《法律语言学译丛》中的一本。本书主要研究法官的语言,作者主要运用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言学理论来论述法官的语言,尤其是法官对立法的解释。这是一部把语言学理论和法律解释有机地结合起来的著作。 -
司法审判民主化研究张永泉学术界对民主化问题的研究应当说是比较深入的,也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学者们的研究大多是从政治学、法理学、宪法学以及行政法学的角度进行的。本书不是从广泛的意义上来探讨民主化问题,而是从司法审判的视角,研究诉讼程序运行中的审判权民主问题。一个案件的审理过程和裁判结果应当体现一定的司法民主,应当是多个主体民主意见的结晶。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资深法官克里弗德?华莱士先生认为,研究司法透明问题,首先应当追问的是,法院是谁的法院?法院的主人既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官。实际上,法院应该属于国家,而国家是属于人民的,所以法院最终应当是人民的法院。既然法院是人民的法院,那么,民众就有权知悉法院所发生的一切,司法的透明化是司法机关对社会民众的一项基本义务。法院只有打开大门,才能获得公众更多的信任,增强司法权威。 -
保障司法公正服务和谐社会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保障司法公正服务和谐社会: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体制改革与发展》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管理体制改革,主要内容是我国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方面存在问题的探索与争鸣;第二部分鉴定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当前迫切需要完善的鉴定人出庭制度鉴定权及启动制度、鉴定援助制度和鉴定管理制度的探讨与研究;第三部分诉讼制度、程序制度改革。 -
秦汉法律文化研究孙家洲 主编《秦汉法律文化研究》从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相互融通的角度,对秦汉时期的法律文化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力图在法律、历史、文化三者的对话中寻求互动式的说明。全书共四章,前两章讨论皇权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后两章致力于讨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各章均可为专题式的讨论,前后又紧密联系、贯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