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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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论丛孙谦,张智辉主编在法治语境下探讨司法改革已成为当前法制领域的一个主流话语。在制度改革中,思想必须先行,因而理论先锋的引领作用,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开辟了【王桂马检察思想研究】专栏,刊载了六篇纪念著名法学家、中国检察理论的重要奠基人王桂五先生的文章。在【法律监督】栏目中我们选辑了四篇有关方面的文章。“刑事审判检察监督理论研究”一方从法治的角度论证了在刑事审判中检察监督的效力;“公益诉讼中国家干预制度初探”和“检察机关是提起民事诉讼研究”探讨了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问题。在本书的【检察改革】一栏我们还选择了“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中国检察改革的理性思考”、“经济全球化与我国检察制度的改革”等赋有争鸣、论辩色彩的文章。本卷也编辑了“自个案件贞查协作机制研究”、“职务犯罪的侦查谋略研究”、“庭单前证据开示制度研究”等具有探索、开阔视野性质的文章,相信会对司法实践部门有所裨益。 -
死刑案件证据调查与运用李文燕主编公正、公平,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所孜孜追求的目标之一,而法律则是此种追求的重要载体。法律作为调整和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更应当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法律的公正与公平,除了源于立法公正与公平之外,为普通人所感知更多的,是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后者包括两个方面,即执法公正、公平和司法公正、公平。法制本身的公正与公平,并不会自然而然地转化为法律实施中的公正与公平,没有执法、司法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则再公正、公平的法律也只能停留在纸上,也只是一种美好的理想而难以付诸于现实。法律实施过程中的公正与公平,可以分为实体公正、公平与程序公正、公平。实体公正、公平要求司法人员就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关系所作出的裁决或者处理结果是公正、公平的,而程序公正、公平,则要求司法活动的过程对有关人员来说是公正和公平的。没有程序公正、公平,要想达到最终的实体公正、公平,是极其困难的。程序公正、公平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坚持重事实、重证据的基本规则,坚决反对违法取证,反对和禁止执法、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刑讯逼供。实践证明,违法取证与刑讯逼供,是造成冤假错案的主要原因。尽管有人认为,“不用大刑,焉得实供”,但是在“重刑之下,屈打成招”而产生的虚假证据,显然是导致工作失误的重要原因。 -
中国司法行政年鉴《中国司法行政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共中央在中南海怀仁堂举办第十一次法制讲座。这次讲座的主题是:西部开发与加快中西部发展的法制保障。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主持讲座并作重要讲话。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加快西部大开发的法制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实践。加快西部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调节西部在开发中各方面的关系以及扩大对外开放,都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充分发鳅治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把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西部大开发的各项建设就能真正健康、有序、优质地进行。江泽民总书记在讲座结束后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是我们贯彻邓小平同志关于我国现代化建设“两个大局”思想,实现我国跨世纪发展目标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全党和全国人民一定要充件tlW它的深远意义,按照中央的要求,万众一帆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地把西部大开发推向前进。江泽民说,西部大开发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既关系广阔国土的开发,又涉及多民族群众的生产和生活,既要推进经济建设,又要实现经济、资源、人口、文化、环境的发展,工作千头万绪,很复杂也很艰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履西部大开发的工作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同时要十分重视法制建设,坚持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西部大开发纳入法治轨道,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的作用。峨民指出,要通过加强法治,推动西部地区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充满活力的开发机制和良好社会环境。特别要坚持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和实行有利于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和客观规律,依法开展西部大开发的各项工作,保证在西部大开发中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同提高,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
司法改革论评张卫平主编又是金秋将至,又到了收获的季节。三年前,也是金秋,“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课题正式立项,成为清华大学十六基础课题。弹指间三年飞逝即过,该课题也到了计划了结之时。作为课题研究的派生物——《司法改革论评》也将结束其使命。《司法改革论评》的存在是那样的短暂,就像夜空中稍现即逝的一颗流星。《司法改革论评》前后一共出了四辑。《论评》作为课题组研究人员研讨的论坛,展示了课题组研究成员的短期研究成果。同时《论评》也受到了广大关注司法改革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关爱,成为展现他们研究成果。思想智慧的的窗口,使《论评》更加绚丽多彩。因此,我们可以自慰地说,尽管《论评》面世极短,但已为我国司法改革的研究添上了重彩的一笔。既定的课题虽已结束,但司法改革的研究并没有终止。司法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司法改革研究还将继续。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暂缺作者这是一本法律读物,向读者介绍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全书以法律条文的原序排列,清晰、易懂。本书可供法律工作者或需要帮助的读者阅读,以增强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意识。 -
侵害赔偿法律通程红星,徐怀伏,应伟忠编著为了帮助农民朋友了解农村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的主要法律规定,本丛书精选了农村中常见的、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经济法律问题,通过一案一议的形式,有针对性地作出解答。本书是专门为农民朋友们编写的,也可以供乡(镇)司法助理员和农村调解员阅读。书中涉及的地名、人名均为化名,若有相同纯属巧合。为了突出主题,方便农村读者阅读和查找,本丛书对法律问题和案例的分类并不严格按照现行法律进行编排。共分《婚姻家庭法律通》、《财产权益法律通》、《侵权赔偿法律通》、《市场交易法律通》、《诉讼问题法律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释义王宝发编著众所周知,行政诉讼是“官”民之诉,而证据问题是诉讼活动的核心,是司法裁判的基础,是影响诉讼最终结果的决定性因素。每一起行政官司的审理都围绕着取证、举证、质证与认证而展开。法庭只有根据证据判断事实的真相,才能正确地适用法律,公正地判明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是非曲直。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一直为人们关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总结了十年行政诉讼制度改革的经验,对行政诉讼制度进一步细化。而2002年10月1日即将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则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地针对行政诉讼证据问题作出的司法解释,它突出了改革精神,体现了现代法治精神和加入WTO的要求,是实现我国行政审判公正与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它的施行必将开创行政审判的新局面,对于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更好地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国家行政法制秩序必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学习、运用好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不仅是法官的事,也是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的事。为了配合贯彻落实好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笔者受法律出版社的委托,编写了这本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释义。该书以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结构体系为顺序,对《行政诉讼证据规则》逐条冠予条标,针对行政诉讼实务中常见的证据问题,采取问答形式,对《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进行了逐条的全面、简明、通俗的介绍,是普及行政诉讼证据法律知识的“小百科”。该书不仅对法官、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律师等学习、运用好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有一定参考价值,而且对公民、法人更便于“民告官”、解决好行政诉讼中的证据问题也有所研益。行政诉讼证据内容广泛丰富、理论博大精深,而且有些问题在法律实务界、学术界仍存在不同观点和激烈争论,尚待进一步探索; -
检察官法及其配套规定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暂缺简介... -
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及其配套规定本社编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 -
律师法及其配套规定中国法制出版社本书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及其配套规定。其中包括历年国家对于该法则的修改及其应用。本书详细介绍了该法则每一条的具体内容,以及该法则的实施情况及在其具体应用中应该注意避免的种种事项。力求贯彻落实国家对该法规的修改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