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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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上海法院案例精选齐奇主编《2004年上海法院案例精选》是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的、反映上海法院审判活动的一种审判业务书籍。本书系从上海市各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等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例中精选并经严格审阅汇编而成。入选的案例涉及面广,典型性强。每个案例包括提示、案情、审判和评析四部分,真实,全面,说理透彻,能给人以启迪,收到举一反三的效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湛中乐主编、撰稿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这部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公务员法》充分总结了新的经验,吸收了新的改革成果,借鉴了国外公务员制度的成功经验,将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有效做法和改革的鹇经验上升为法律,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公务员管理的内容。《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施行,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和贯彻公务员法,帮助广大公务员与人民群众了解颁布实施公务员法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编者组织了有关参与《公务员法》立论证的部分同志编写了这本释义。本书逐条对《公务员法》进行了详细解释,可作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公务员法》的重要资料。< -
监督与司法公正蔡定剑主编这是一项关于监督对司法公正影响的大型调查研究国际合作项目的成果报告。追求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如何实现司法公正?在西方国家的回答是司法独立。然而,在中国,人们面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第一反应是要加强监督。这里蕴涵着两种完全不同文化、传统和制度的差异。于是,中国建立了多种对司法审判监督的制度,并有日益加强这种监督的要求。中国的司法改革在主张司法独立和加强对司法监督的两个相反方向上用力。是否加强监督将会长期成为困绕中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难题,因为它与司法独立、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密不可分。所以,我们必须回答:监督是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克服司法腐败?这是近年司法改革讨论的焦点。主张加强对司法监督的观点认为,没有监督的权力会导致腐败,司法权力也是如此,当前我国司法存在严重腐败,不监督不行;司法人员素质太低,易出现错案,需加强监督。而反对的观点认为,西方法治国家的经验表明,司法独立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条件,没有独立就没有司法公正;司法审判是法律专业判断,其他监督往往不具有这种专业知识;监督不利于司法的既判力,妨碍司法的权威和社会关系的稳定等。 面对彼此难以说服的争论,中国司法改革追求公正的途径何在?是增强司法独立减少监督,还是应加强监督?这是进行司法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它涉及司法改革的方向。对这个问题理论的争论已经不少,外国的经验也很明确,但解决中国的问题,只有从中国监督司法的实践分析出发,才能得出更符合中国实际的结论。谈中国的司法改革,还不能完全抛开现有制度。任何一个国家制度的成长也都要从现有的制度中演变。所以,我们的研究关注现行对司法审判的监督制度,科学评估其有效性和利弊,到底监督是有益于司法公正还是有碍司法公正?我们需要通过现实的考察和实证的分析,而不能仅从理论上推导,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于以上目的和方法上的考虑,才是我们做这项调查研究项目的动因。早在2000年,我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教授、中国法专家RandyPeerenboom(裴文睿)就中国的司法改革问题进行合作研究达成意向。我们决定,采取实证调查的方法来研究中国现行各种监督对司法审判的影响,从而分析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和利弊,提出司法监督制度改革的建议。 我国现行对司法审判的监督主要有来自人民代表大会的“个案监督”,检察院的检察监督和法院自身的审判监督。据此,我们组织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学术素养的6位专家,作为课题调研领导小组,然后又分别从全国不同地区的6个省的人大常委会、检察院和法院分别邀请一位专家共18人作为案例调查组成员,这样共有24人成立了课题调查研究组。这项研究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培训。为了明确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方法,规范案例调查的内容、方法、格式,2001年底,课题领导小组集中课题组成员进行调查方法的培训,通过培训、讨论明确了各课题专题组的具体调查目标和方法。第二步,调查记录案例。课题组要求案例调查人员在普遍了调查地区本系统监督法院审判情况的基础上,至少选择8个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客观实证的描述。要求调查者对每个案例的记叙必须包括案情简要、监督案的提起、监督过程、监督结果、有关方面对监督的反映、调查者点评六个方面。每个调查报告还必须提供案例的选择理由和调查所在地开展对司法案件监督的综合情况。同时,每个课题组负责人也必须亲自调查4个以上的案例。2002年至2003年上半年进行案例调查,并反复对收集的案例进行补充、修改和规范化。 第三步,分析案例写出报告。2003年下半年在收集案例的基础上,由课题组负责人分别对案例进行客观分析,写出研究报告。研究报告要包括本系统开展对司法审判监督的综合情况和基于对案例的分析提出改革监督审判制度的建议。每个专题组两位课题组负责人分别写出自己的研究报告。第四步,召开课题研究成果报告会。2004年1月,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和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联合举办“监督与司法公正国际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全国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专家,国内有关著名的法学家,美国、德国的专家,以及中国香港和台湾的法律专家共80多人。会议由参加课题研究的专家提交了研究报告,特邀专家对研究报告进行了评论,其他与会专家也提交了论文和进行了讨论。此项调查是按科学方法和步骤进行的。但我们知道,该调查研究也有相当的片面性。因为案件记录和研究分析都是由人大、检察院和法院方面的专家分别做的。各部门的专家都难免有部门之见和知识的局限,他们在案例选择和研究报告上可能带有部门色彩和偏见。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个缺陷还要选择这样做,是因为没有比本系统的专家更能详细地记录我们所需要的监督案例,这是找其他调查人员难以做到的工作。而此项研究提供详细而真实的监督案例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尽量避免调查者本身的随意和偏见,课题领导小组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对调研者进行事先的培训;对调查案例的格式和步骤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规范;除了课题组负责人写出研究报告外,还特别邀请了6位观点比较中立的学者专家分别就人大、检察院和法院的案例和研究报告进行独立的分析评论。这样,我们可以看到从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的分析评论。而调查研究人员本身出于部门立场选择的案例和提出的研究报告也产生互相抵销的作用。虽然这次研究并没有提供监督审判是否有利于司法公正的某种结论。但是,这项研究仍是非常有意义的。它第一次组织了各方面的专家共同研究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提出了各种对司法审判监督的改革建议。更重要的是加深了我们对监督与司法公正关系不同角度的认识。而这次研究成果远不止于这些。它还第一次通过案例客观详尽地描绘了对法院审判进行监督的过程,提供了监督司法的一些数字,从而为更多有志于司法改革研究的人们提供了素材,人们可以根据这些材料得出更加科学的结论。本书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研究报告。由参与此项调查研究的专家提供的研究报告和其他专家的评论,以及为项目成果报告而召开的国际研讨会提交的论文组成。第二部分是案例,由于本次调查提供了160多个案例,本书不可能全部收录,只选择了少部分案例出版。编入本书的案例一般包括案情简介、监督案的提起、监督过程、监督结果、对监督结果的反映、调查者简要评语,给读者展示监督的客观过程。当然有些案例是不够全面的,调查者简要评语也只反映调查者个人观点。为了便于公众分享调查研究的成果,本次调查的全部案例将放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的“人大与议会网”(WX~ZV~.e-cpcs.org)“中心活动”栏目上,以供大家查阅研究。需要说明的是,收入本书的案例,人大的个案监督案例称为《某某省人大监督法院案例》,而收入网站的全部案例目录中称《某某省人大监督司法案例》,因这次调查的人大监督案例中有些是人大监督公安、检察机关的案例,都没有收入本书,只放在网站上,只有部分人大监督法院的案例才收入本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释义张柏林主编内容介绍:1993年8月,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并在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民主党派、群团机关参照试行。十多年来,公务员制度的推行促进了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是一项成功的改革。同时,暂行条例颁布十多年来,我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新的成果,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加以总结完善。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这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对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配合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参加公务员法立法工作的有关同志编写了这本公务员法释义。全书由杨景宇、李飞同志任主编。具体撰稿分工如下:许安标,第一、十二章;陈希文,第二、五、八章;黄宇菲,第四、十章;陈斯喜,第六章;黄薇,第七章;李洪雷,第九章;童卫东,第十三章;刘玫,第十五章;武增,第十六、十七、十八章。武增、李洪雷,第三章;武增、黄海华,第十一章;汪洋、陈希文,第十四章。陈希文同志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完稿之后,由许安标同志统稿,然后由杨景宇、李飞同志审改定稿。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力求根据立法原意、立法背景和公务员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对条文所包含的理论、含义进行阐述和解释,以便对本法的学习理解和贯彻执行有所裨益。 -
司法公正的建构谢佑平主编内容介绍:本课题较深入、系统地研究了以下问题:司法行为的产生、司法机制的出现、司法活动在社会秩序建构中的作用,司法在权利保障方面的本质。 -
中国法学文丛周国均主编本书包括:同案同判的宪政意义及其实证研究、论刑法的公众认同、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关系新论、犯罪成立视野中的违法性认识等。 -
人民法院案例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编本书选取了刑事、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行政以及国家赔偿等各类案件中的大案、要案、疑难案以及反映新情况、新问题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每个案例包括案情、审判、评析三部分。 -
新类型疑难刑事犯罪案例定罪量刑点评甘明秀主编本书介绍了案件审理中的不同意见,对最后定案的意见以点评的形式简明扼要地阐述了定罪量刑的理由和依据。据此,读者可以从中看出有关案件在不同时期适用法律上的发展变化,从而把脉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法出台以来我国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发展的进程。本书记录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片断历史,反映出刑法理论与审判实践相结合的办案过程,蕴含着法律发展完善过程中法官们的不断求索,凝结着最高人民法院许多刑事法官的智慧结晶。对于这部牵系着不少被告人生死决断的经典刑事案例点作品,相信读者定能体会到它的沉重分量与编写者的良苦用心, -
无罪判例名案精析朱平著《无罪判例名案精析》中的51个案例,能够成为令人信服、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案例,作者通过对每一个刑事无罪判例的描述与分析,透视每一个刑事案件审理的全过程,汇集侦查、控诉、辩护等多方面意见,展现法官独特思考视角及裁判理由,在程序的进展中探寻实体争点及案件真相,在个案分析中阐释和发现法律,探求法理、法意。综 观全书,专业性、真实性、学术性、实践性构成了《无罪判例名案精析》的基本特点,作为我国第一部以一个司法区域为主系统的研究刑事无罪判例的著作,填补了法律研究的一项空白。 -
律师维权案例选刘文元主编律师制度如何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与法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中国的律师制度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得以恢复,在短短的二十多年里,中国的律师队伍从无到有,数量由少到多,目前已发展到十多万人,其发展速度令人瞩目。然而,应当看到在人数迅猛增长的同时,律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也亟待提高。刑事业务是律师传统的业务,虽然现代社会的律师已越来越多地进入非诉领域,非诉业务成为重要的甚至是主要的业务收入来源,但是诉讼是律师的根本,刑事诉讼业务仍然是律师的看家本领。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懂刑事诉讼业务的律师不是人们心目中真正的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对于律师行业是一种机遇,同时也增加了不少执业风险,这些风险的产生是源于立法上的不健全、不合理、不明确,源于司法部门的成见,更重要的是因为执业律师缺乏经验以及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为引导执业律师正确进入刑事业务领域,提高广大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业务水平,我们编写了《律师维权案例选》,力图总结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全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教训,以指导、规范律师在刑事业务活动中的行为,更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行业规范,以求达到防止、降低执业风险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