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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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审判指导奚晓明暂缺简介... -
新世纪审判实践与案例评析吉罗洪本书是在作者多年审判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对真实案件审理中体现出的理论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的一次全面的解析。内容涵盖了刑事、民商事、行政法律理论与审判实务研究以及现代司法理念等方面的问题。对实现审判资源的共享,促进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的结合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本书汇集了北京房山区人民法院2003至2004年间优秀的论文和审判案例。全书分上下两册。上册收录41篇论文,下册收录46篇案例。编这些论文和案例主要出于以下考虑:一是通过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刑、疑难案例存在的问题深入思考,将法官审判实践过程中逐渐积累的有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审判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文字的形式积累,促进审判资源的共享,促进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结合。二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审判资源的共享,促进审判实践和理论研究的结合。三是通过这种方式全面展示审判人员的学术水平,并以此为契机来提高审判人员综合素质。 -
法官的思维王纳新法官的思维是以司法技术方式存在的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是法律的实践理性或者技术理性的体现,它具有明显不同于法律自然理性或者知识理性的特征。这里展现给大家的是一个法官对于司法认知规律的法理学分析,是法官根据司法实践的环节与过程总结的司法技术指南,充分体现了法律是“行动而不是设计的产物”的特性。尽管这是一部法理著作,尽管作者也是旁征博引,尽管其中充满理性,但我们还是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与我们过去所看到的法理书的诸多显著不同。我们在阅读时,不会迷失在单纯的概念演绎中,不会为自己不解风情的浅薄而烦恼,也不会因找不到现实的“北”而困惑。一个法官的总结,使我们对自己每天重复着的工作有了一种全新的感受:有着季节更替般的规律、有着或紧张或舒缓的节奏、有着或诗歌或散文的意蕴、有着或精细或粗疏的技术…… -
裁判的艺术杨凯如果把一个案件的审理看做演绎一段法律的乐章,我们心中便会激荡着欢快而优雅的音符,当事人和社会则将从法官的举手投足中、法方法语里感受法治之美,和谐不仅是遥远的田野上传来的牧童的笛声,而且是我们所指挥的法庭上回荡着的理性的奏鸣曲。 本书分上、中、下篇,分为二十章,论述了何谓艺术、裁判艺术的理性解读、裁判艺术的评价与养成、心理学艺术、裁判口才艺术、处世艺术、立案技巧与方法、庭审艺术、直觉、自由心证与法官人格魅力、法律适用艺术、调解艺术、执行的艺术、法制宣传与公共关系、裁判文书的创作、讼师讼案、墨宝讼案、悔婚讼案、民工讼案、伦理讼案、权利讼案等。 有了这本书,希望法官同事们能够以更加开阔的视野观察我们每天重复着的工作,从中感受、发现美、创造美,将司法融入美的事业,提升至艺术的境界。 -
审判前沿贺荣《审判前沿》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法律出版社联合推出的以北京法院系统审判案例为基础面向全国的,具有权威性和指导性的综合性学术刊物。《审判前沿》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疑、难、新问题,采取个案或一类案件分析的方法,力图加强案件审判工作中法律适用的深层次理论和实务研究,旨在及时反映全市法院类型案件审判法律适用中存在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传递全市法院新类型案例审判信息,增大广大审判人员的案件审判信息量,开阔视野,为审判人员办案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为法学研究提供新鲜的案例。本刊在决定是否采用来稿时只考虑稿件的学术水准,对篇幅没有限制。来稿注释体例应当符合学术规范,清楚表明被引注作品的相关信息。 -
法庭语言技巧廖美珍读者诸君,在讨论法庭语言技巧之前,作为“热身练习”,我先简单地说说下面几个问题,目的是帮助大家更好地阅读和理解本书的内容和宗旨。 一、语言与法律语言对法律重要吗?语言与法律是什么关系?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听一听下面这些世界知名学者的话: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副主席美国法学教授皮特?M.梯尔斯马(PeterM.Tiersma)在《法律语言》(LegalLanguage)(1999年)一书中发出这样的感慨:“没有多少职业像法律那样离不开语言。”他认为,“法律就是言语的法律”,“道德和习俗也许是包含在人类的行为中的,但是法律却是通过语言而产生的。”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和法律语言研究学者威廉?M.奥巴尔(WilliamM.0’Baar)在其与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约翰?M.孔莱(JohnM.Conley)合著的《公正的言语》(JustWords)(1998年)一书中说:“在日常的和现实的意义上说,无论是在书面上还是在口头上,法律就是语言。”A.考夫曼和N.麦考密克则干脆就说:“法学其实不过是一门法律语言学。”由此可见,法律离不开语言:立法离不开语言――一切法律和法规都要付之于语言文字;司法审判离不开语言――直接言词是司法审判的原则;执法和司法调解同样离不开语言;法学研究更离不开语言。很多法律问题,其实就是语言问题。因此,习法,不能不习语言;从法,不能不精于语言;研究法,不能不研究语言;研究法的问题,不能不研究法的语言问题。二、语言学与法律语言学是研究语言规律的学问,而法学是关于法律的学问,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吗?回答这个问题之前,让我谈一谈一个相关的见闻。2003年7月,本人应邀参加了在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召开的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第六届研讨会,结识了几乎所有的国际知名的法律语言学者、律师和法官。在交谈之中,我发现,许多律师和法官都有扎实的语言学的背景,很多人是先学了语言学之后,再去学法律。而且,这种做法在西方一些国家的大学的学法学的人中,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共识。例如,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上一届主席劳伦斯?M.索兰(LawrenceM.Solan)先生,曾在书中说到这么一件事:20世纪70年代末,他决定学法学,准备将来当律师。上法学院之前,他请教了一些知名的从业律师。令他感到颇为意外的是,许多律师给他的建议都是这样的话:所谓法律,其实很多就是语言学问题,从语言学思维到法律思维的转换,应该是非常自然的事。而且,对律师来说,有语言学的背景,比没有这个背景,就多了一个优势(索兰,1993)。索兰先生接受了这些建议,先去学了语言学,然后再去学法律。后来他写了一本书(《法官的语言》),其中对法官的审判语言――尤其是对适用法律的解释语言――的分析和批判,头头是道,令人拍案叫绝。他后来被著名英国语言学家、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首任主席,伯明翰大学的马尔科姆?库特哈德(Malcolm Coulthard)教授等推举为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第三任主席,成为当今国际法律语言研究领域的领袖之一。索兰先生的例子充分说明语言学对从事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我自己在大量的法庭旁听经历中,发现中国的法官、公诉人和律师的语言有不少问题――至少值得商榷。实际上,有些敏于观察、勤于钻研、善于学习的律师、公诉人和法官也注意到了这些问题。但遗憾的是,很多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其实很多法庭技巧,就是语言学知识的运用和发挥。因此,如果法官、公诉人和律师懂一些语言学上的知识,有一定的语言学理论修养,他们在审判中完全可以避免这些问题。因此,语言学知识对从法人员是不可或缺的。中国大学里的法学院或者法学系,有的根本就没有开设语言学课程,似乎语言学与法学、法律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有些虽然开了,但是非常浅显,纯属点缀。真正地把语言理论――尤其是一些比较先进、在当代有很大影响且又证明有效的理论――和法律以及法律语言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分析的课,几乎没有。这不能不说是一件非常令人遗憾的事。三、语言技巧与角色这本书是关于语言技巧的,具体地说,是关于法庭语言技巧的。那么语言技巧对什么行业、对什么人都是一样的吗?我们的回答是:技巧因角色而异,而角色又受制于目的。目的有机构目的,也有个别具体行为的目的。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些职业的设立,都是为了一定的目的。公诉人的目的是“控”,而律师的目的是“辩”。目的不同决定这些人的出庭角色不同,而角色不同必然导致语言和采取的语言策略的不同。因此,我们把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语言分而论之。但是,他们毕竟使用的是同样的语言――汉语,目的都是说服(persuasion),因此,有些语言问题和语言技巧是具有共同规律的。同时,法庭语言是在互动中使用的,所以只有充分了解对方的语言技巧,才能更好地利用语言技巧去说服对方。四、说什么与怎么说法律语言包括两个层面:语言内容和语言形式。通俗地说,就是“说什么”与“怎么说”。哲学家们已经就形式和内容问题作了无数的精辟的论述,毋庸我在此处赘言。有一句挺流行的话,叫做“重要的不是说什么,而是怎么说”。我们认为,说什么和怎么说都重要,即形式与内容同等重要。但是,对一个学法律的大学生来说,在大学呆了四年,也许已经学到了将来当法官、检察官、律师时应该说什么,但是不一定学会了怎么说应该说的东西。因此,仍然有必要学会怎么说。本书侧重怎么说,怎么说才能说得更好、更有效、更有力、更能说服人,才能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效应。怎么说实际上就是说的技巧、说的策略、说的艺术。因此,本书专门谈谈法律语言技巧问题,确切地说,是向正在法学院学法律的学生尤其是即将从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工作的学生,还有那些对从法感兴趣的人,谈谈在从法时怎么说的问题。这些语言技巧或者策略不一定就能使他们成为名垂青史的法官、检察官或者是战无不胜的律师,但是知道、懂得这些语言策略和技巧一定可以帮助他们在通往这些成就的道路上走得快一点、稳一点――至少可以帮助他们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称职的检察官与合格的律师。五、本书要说哪些内容1.侧重于法庭话语的问答。为什么呢?因为整个法庭审判程序是建立在问答基础上的。如果可以把法庭比作战场,那么检察官、律师、当事人等都是战士。在这个“战场”上,决定胜负的武器就是语言,而问答是最重要的武器。2.围绕法来谈技巧。为了写作这本书,作者阅读了很多关于语言艺术、语言技巧方面的著述,作者发现:语言、语言艺术、语言技巧问题固然有很多共性,但是法庭语言、法庭语言艺术、法庭语言技巧,却有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同点――法庭语言技巧要受“法”的制约。一切离开了法律和法律规定的技巧都是断了线的风筝――毫无价值的。最后,我要告诉读者,法律问题绝不是简单的技巧问题,技巧只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因素之一。要赢得法庭辩论,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其次,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比如说要有充分地调查取证,等等。本书主要用作者自己亲自收集的、大量真实的法庭审判现场录音为资料撰写的,并辅以适当的说明,以达到本书的写作目的。我希望这些真实资料能对读者了解法庭语言技巧带来帮助。 -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黄松有《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05年第4集·总第24集)》主要内容包括:司法解释、民事司法政策、大法官论坛、判解研究、前沿探索、第二十二届世界法律大会专辑、环境法专题、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案例等。 -
立案办案必携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为方便广大办案人员及时、公正的办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办理各种类型案例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编辑了本丛书。丛书民事部分涉及司法鉴定、证据运用、房地产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人身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保险纠纷、担保纠纷、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纠纷、涉税纠纷以及合同纠纷等各方面内容,书中不仅收录大量作为办案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同时收录部分地方高院的审判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刑事部分从刑事检察执法角度,编选了与审查起诉、批捕、公诉、控告申诉、国家赔偿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根据实际需要分为四册,为方便读者使用,每本书目录前精编了相关罪名索引。本丛书双栏排版,容量大、查阅方便,特别适合办案人员出庭、出差、开会时携带使用,是公检法人员、律师及相关法律工作者的常备工具书。 -
法律援助实用指南王文生我国法律援助是一项新的事业。为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广大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专职法律援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全面了解我国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总结交流各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先进经验,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方便、及时、全面的帮助和指导,我们编辑出版了《法律援助实用指南》一书。同时本书也可作为政法各部门、党政机关、各社会团体和法律院校的师生以及法律援助申请人了解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向导和工具书。 -
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研究宫晓冰编2002年,我国成功实施了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全国36万名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