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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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防李克暂缺简介... -
司法改革论评张卫平《司法改革论评》(第一辑)就是课题组的阶段性成果之一。《司法改革论评》一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司法权的产生、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和基本理论、历史考察、司法公正实现的机制、司法改革比较研究、司法改革模式、法院体制改革、律师制度改革、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司法改革建议等。我们将持续以论评的形式出版我们的最新研究成果,与全社会关注司法改革的人士交流。《司法改革论评(第二辑),将推出“清华司法改革国际论坛(2001)”专辑。《司法改革论评》主要收集清华大学“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课题组成员的研究成果,同时也刊发法学界和司法实践界有关司法改革的作品。 -
检察业务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为推动法律应用研究和司法解释工作,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应用法律工作提供权威、准确的指导和研究意见,同时也为学术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编辑了《法律应用研究)丛书。该丛书创办两年来,受到了司法实务部门特别是广大检察干警的普遍欢迎,在法学界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为更加突出丛书特点,先分发挥高检研究室负责司法解释的优势;加大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指导力度,丛书从今年起更名为《检察业务指导》。 《检察业务指导》立足于司法实践,突出应用性、权威性,主要宗旨是通过对法律应用问题的研究提出适用法律意见,为执法、办案等工作提供指导,同时为制定司法解释提供实践和理论依据。 《检察业务指导》定期编辑出版,每辑根据实际和需要设置“专家论坛”、“立法、司法聚焦”、“法律、司法解释释丈”、“刑法应用问题研究”、“刑诉法应用问题研究”、“民事行政法律应用问题研究”、“案例评析”、“立法问题研究”、“资料库”等栏目。 -
检察业务指导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为推动法律应用研究和司法解释工作,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应用法律工作提供权威、准确的指导和研究意见,同时也为学术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编辑了《法律应用研究)丛书。该丛书创办两年来,受到了司法实务部门特别是广大检察干警的普遍欢迎,在法学界也产生了一定影响。为更加突出丛书特点,先分发挥高检研究室负责司法解释的优势;加大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指导力度,丛书从今年起更名为《检察业务指导》。 《检察业务指导》立足于司法实践,突出应用性、权威性,主要宗旨是通过对法律应用问题的研究提出适用法律意见,为执法、办案等工作提供指导,同时为制定司法解释提供实践和理论依据。 《检察业务指导》定期编辑出版,每辑根据实际和需要设置“专家论坛”、“立法、司法聚焦”、“法律、司法解释释丈”、“刑法应用问题研究”、“刑诉法应用问题研究”、“民事行政法律应用问题研究”、“案例评析”、“立法问题研究”、“资料库”等栏目。 -
人民法院案例与评注罗豪才,孙琬钟案例,作为审判活动的重要载体,在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司法实践、促进法学研究以及辅助法学教育等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罗豪才先生和中国法学会原常务副会长孙琬钟先生很早就主张通过“人民法院案例”这个载体,出版一套案例与评注相结合的丛书,达到既有利于总结、传播司法实践经验,也有助于读者掌握人民法院有关真实案例运用、发展、存疑的学说,填补学校教育不足的目的。在罗豪才先生和孙琬钟先生指导下,我社总结以往案例编写的经验,充分吸取同类图书的优点,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准备,推出了这套“人民法院案例与评注”丛书。该丛书有以下鲜明特点:一、分类合理性。丛书分为民事、商事、刑事和行政四大部分,各部分又按照不同案件类型分为几大分卷。具体分类标准是:民事、商事和行政部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和行政案件案由划分;刑事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分则体系划分。二、编排实用性。丛书所选编案例,先以索引的方式列出该案例的焦点问题以及裁判要旨,帮助读者即时掌握该案的相关法律要点,其余除裁判文书以外,均按照案情、审判、评注以及法律依据四个部分进行编排。对于某些案件,审判时的法律依据现已修改或废止的,以表格的形式对新旧法作出对照;对于案件发生时没有具体法律条款作为依据而案件终结后出台相关法律规定的,则列出有关新法条以供参考。三、案例典型性。丛书精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各级人民法院及其业务庭通过其它方式公布的案例中极具代表性和同典型性的案例汇编而成。这些案例或反映了某一类案件的共性,或提炼了司法实践的疑难点,或填补了某项法律空白。选案范围以指导司法实践为目标,不受法院级别的限制,法官、检察官、律师可参照办案,教学研究也可参考使用。四、评注指导性。丛书中每个案例的评注部分均由供稿法院的法官或司法实务专家针对案件核心问题作出权威点评。评注的重心放在对案件审理的思考方法和对法律适用问题的讨论上,由法官针对具体问题突出要点阐发意见,既展现了法官对法律与法理融会贯通的过程,也提供了有关同类案件的法律推理方法和裁判主旨,有助于运用案例指导办案。我们希望这套书的推出,能为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积累、为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尽绵薄之力。由于水平有限,书中难免会有错误,疏漏之处,敬请指正。二o o六年二月 [看更多] -
判例与法律发展汪世荣本书中,作者展开论述的理论预设是:1.从1978年起,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口号。2.司法的功能分析,需要关注司法判决的理由和根据,更需要关注不同判决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包容与相互支撑程度。本书中,作者试图阐释的学术观点主要包括:引论“中国当代的判例研究”,通过系统考察并分析中国当代学者关于判例的理论研究,认为:台湾地区学者关于判例的研究,紧密结合判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形成了鲜明的风格。中国内地判例的研究,二十余年来受到学者持续的关注。某些地方法院试行判例制度,客观上为判例的学术研究提出了更迫切的要求。同样,公布各级法院的全部司法判决,为法官接受判例约束,为法院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为判例研究和判例教学提供基本素材,是推进中国法治进程的当务之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专家意见稿卞建林暂缺简介... -
案例、故事与明清时期的司法文化徐忠明中华帝国乃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国家,中华法系也是世界几个著名法系中的一枝奇葩,独具特色,自成一格。然而,自洎近代,随着西方强势文化的“侵入”,经由数千年的社会实践与知识追寻凝聚而成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终于危象丛生而一朝解体。深究“解体”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事实上,并非仅仅由于西方强势文化的“侵入”所致,说到底,也与中国帝制时代逐步积累起来的种种病灶息息相关。譬如,社会经济发展与法律滞后之间的紧张和矛盾,民间法律实践出现的新问题与官方意识形态持守的旧态度之间的脱节和背离,都是一望而知的悖论和困境。在解释传统中国经学的发展变迁时,清儒皮锡瑞曾经指出:“学术随世运为转移,亦不尽随世运为转移。”近代以降,随着时势的转移,传统中国的思想学术也确实出现了随着时势转移的局面。从法律学术来看,20世纪初叶,乃是中国传统法律研究的转型时期,也是奠基时期。原本与经学密切相关的律学,渐次有了独立的品格,成了一门学科。再者,如果陕派律学健将薛允升可以视做传统中国法律学术的殿军人物,以及陕派律学的另一领军代表沈家本属于介乎传统律学与现代法学之间的过渡人物,那么顺着这一学术脉络,我们可以说,以往被法律史家所忽略的近代启蒙思想家和学问家梁启超无疑就是运用西方法学知识和法学理论建构传统中国法律思想史和法律制度史的开路先锋。现在看来,把梁启超作为现代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开拓者,根据要比过去将沈家本和杨鸿烈诸人视为开拓者来得充分。况且,与梁启超相比,沈家本比较传统,而杨鸿烈又属于晚辈。另一方面,我们如果以史学思想和史学方法为判准,也就可以发现,梁启超不仅猛烈批判传统中国历史编撰学的弊端,而且积极吸收西方历史编撰学的优点,进而提倡史学革命。譬如,1902年发表的《新史学》一文,即是梁启超批判传统史学与倡导史学革命的象征。根据这一学术语境,我们可以推断,梁启超于1904年先后写作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和《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两文,即是在“新史学”思想指导下的具有现代范式特征的中国法律史的写作实践。据我看来,这两篇论文的法律知识和叙述框架基本上来自西方或日本学者的影响,而且处处与西方进行比较,诸如法概念——关于刑、法、律的考释,自然法与人定法,法治与礼治,公法与私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等,不一而足,与杨鸿烈以及现在我们所见的中国法律思想史和法律制度史非常切合,而与薛允升和沈家本的研究路数迥然不同。[看更多] -
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理论研讨优秀文集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编这次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党的先进I生建设"理论研讨会,是在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一五"规划,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下召开的。会上,夏赞忠同志代表中央纪委监察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了题为《关于"两个建设"的几点思考》的发言,12个单位作了大会交流,18个单位提交了书面材料。大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围绕主题,深入研讨,充分展示了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理论研讨活动的丰硕成果,也展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理论素质和政治素养。会议开得很好,是一次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动学习、促进工作的会议。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
律师事务所管理概论胡小军编著为了适应司法警官高等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的客观需要,适应司法警官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组织编写了一套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系列教材。 本套教材分为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司法警务、安全防范、法律事务、警务基础等六大类。教材编写根据司法警官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教育部对高职院校"突出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理论知识以必需够用为度''的教学要求,着重解决司法警官院校特有专业教材缺少的问题,同时积极进行精品(重点)课程教材建设,努力培育特色教材。在教材内容上,力求体现: 1.时代性。本套教材以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努力吸收当前国内相关的最新学术理论研究成果,注意借鉴国外有关的研究成果,结合社会和行业实际发展,具有较强的时代性。 2.实用性。本套教材在编写过程中贯彻实用性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采取理论研究与行业实际及实例说明相结合的形式,强调尽量满足学以致用和职业技能训练要求。在实例的选用上,均注重选用相关行业的实际案例,并经分析、整合、提炼后体现在文本中,以便学习者更易于接受。 3.系统性。本套教材充分考虑到学科知识体系的相对完整性,注重对相应学科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实务问题的分析和阐述,力求释义准确,论点明确,重点突出,结构严谨,逻辑严密,便于学生系统地学习和掌握相关知识点。 4.通俗性。教材作者立足警官院校的实际,针对高职学生的特点,力求运用通俗易懂、简明流畅的言语或简单的案例来阐释理论,尽量做到可读、易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