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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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教程王晋《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教程》涵盖各项检察业务,种类齐全,从而形成各项业务的教材框架和专项业务的教材体系。教材既涵盖对检察业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又突出各项业务的专业技能和实战技能;既注重对基础理论的科学阐述,又把着力点放在研究和解决当前各专项业务的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上。专项业务培训系列教材除了部分正式出版的教材外,有相当一部分将以专题研究报告、专论、案例教学材料、讲义、辅导资料、音像教材及课件等形式出现。不拘形式,力求贴近当前检察业务工作实际,适应检察业务培训的现实需要。 -
回归使命范一丁受律师职业属性的影响,律师们的行为具有事务主义趋向,使其在面对“伪实践”的指责时,也许会感到诧异,因为在“俗世”中行为的我们,会对自己就事论事的态度和做法充满自信。自信来自于被一大堆事务填充的“自我”,会有这样真实的负重,绝无飘浮之感,而是脚踏实地的举步维艰。但是,我们对自己和对别人完全做到了“诚实”吗?看来并非如此。也即对于法律,尽管它的不完善是一个永久的话题,但我们能够对此而行“不忠”之事吗?忠实于法律的要求并不是一种与我们“实际”需求格格不入的东西,因为律师职业本身就来自于法律这个须臾不可离的“母体”(换言之,离开法律,律师还是律师吗?)。我们那些很现实的做法,也许从来没有被怀疑过,这无疑是一种遗憾。因为在这种状态中,那个真实的“自我”在沉睡着。虽然我们就是在睡觉时,也是让手机开着;就是做梦,也会在一些难终他人之事的杂乱中纠缠,仿佛来自于感性的一缕柔情。如小号在一大堆炫目的嘈杂乱飞的音符中,一声气息绵长的抒情乐句,有这样久违的感觉,像香港电影《无间道》中歌手蔡琴所唱的那首点醒人生主题的歌,如聆听往日旧景中故人的轻语:“是谁,在敲打我的窗?”它们犹如偶然的雨滴那样闪亮,穿透尘封已久的日子,让心灵在若有似无中。领受被轻轻打湿时的感悟。 -
法官角色与司法行为吴英姿法官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决定他的司法行为和具体策略。当代中国法官常常遭遇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差距和矛盾,既背负着实现“程序正义”的现代法治理想的重任,又要面对社会“情理正义”观念的压力,其司法行为既要有“合法律性”,又要有“合法性”。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重压力下,法官角色呈现多元化特征。法官的司法行为并非严格遵循规则的结果,而是根据案件的局部情况和场景条件,依赖自身的努力完成的。法官因案而异的司法行为透露出当前司法的可协商性,法律正处于新制度创生的过程中,司法成为新制度的生成场域。 -
特殊侦查行为研究蒋石平 著《特殊侦查行为研究》选题新颖,视角独到,采取先总后分、比较研究的方法,从特殊侦查行为的基本原理人手,在论述了特殊侦查行为的含义、原则、主体、法律规制等基本问题后,分别对诱惑侦查、卧底侦查、监听、测谎、侦查实验等特殊侦查行为的内涵、域外立法以及我国的立法构想等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作者在书中提出了若干创新观点,如在特殊侦查主体问题上,提出应当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主体进行整合,分离出一个半独立的机构,实验特殊侦查行为;在特殊侦查行为的监督问题上,针对每种特殊侦查行为的不同特点,设计了切实可行的监督机制;对在特殊侦查中获得的证据材料,提出了切合实际的审查规则,并针对特殊侦查行为容易侵害相对人权利的特点,提出了相对人寻求救济的各种途径。 -
律师法学谭世贵 编《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律师法学(第3版)》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之一,由多年精研司法制度特别是律师制度的知名学者撰写而成,在体例结构、知识含量、写作方法等各方面都达到了教科书的高水准。《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律师法学(第3版)》自初版以来,在高校教学及实务部门培训中即深受欢迎,在国内相关领域极具影响力。因应2007年《律师法》的重大修订,《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系列·律师法学(第3版)》亦及时作出全面修订,推出新版,在内容上更注重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更完整地阐释了律师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更准确地反映了我国正在逐步完善的具中国特色的律师制度。 -
找个好律师王荣利律师,既非中国历史上一种传统职业,更不是当代中国已经十分成熟的行业。许多人对中国律师的认知,既有来自香港和西方影视作品中的演绎,也有来自个人与律师交往的印象,更多的是国内媒体对律师的各种报道。这些具有偏差的宣传和介绍,往往影响着人们对律师的正确认识,掩盖了律师真相。那么,中国律师到底是怎样的一群人呢?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生活和工作的平台。一些人认为律师事务所像机关,政府有拨款,律师有固定工资;一些人认为律师事务所像企业,主任就是“老板”,合伙人就是“股东”,律师就是“打工者”,然而,这些认识都不尽然。律师事务所究竟扮演着怎样的一个角色呢?人们往往在吃官司的时候才会想到律师。有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请律师,有的人把握不准请律师到底能起多大作用,有的人不知道请律师该做些什么,还有的人不明白什么单位和人员需要聘请律师、聘请律师需要聘请几个,这些问题不仅让人感到困惑,也可能使人贻误了聘请律师的最佳时机。那么,律师到底能为我们做哪些事情呢?当前,中国律师高达13万人之多。在各种令人炫目的自我推荐面前,如何区别形形色色的律师?如何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如何找到最合适自己的律师?哪个律师能够更好地办理自己的法律事务?请律师到底需要支付多少律师费?要办理哪些手续?律师让人感到神秘,律师的具体工作更显神秘。许多人即使聘请了律师,也很少知晓律师到底如何工作。律师咨询、律师代书、律师会见、律师调查、律师出庭,这些熟悉的字眼、陌生的含义,是不是时常让您感到不知所措?律师的具体工作到底是怎样的?在生活中您是否遭遇过这些问题?《找个好律师:你必须了解的43个问题》作者王荣利将为您揭开律师神秘的面纱,让您认识律师,了解律师,理解律师,请对律师,用好律师。 -
刑事办案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为主线,分为“总类编”、“罪名编”和“程序编”三大部分,并将“关联法规”和“安全导引”两个特色栏目镶嵌其中:1.关联法规:围绕两大刑事法典,提供关联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或全文收录,或具体节录,为您适用法律提供全面依据;2.安全导引:围绕特写罪名,从《高法公报》和《人民法院裁判文书选》(法律出版社出版,各地高级法院提供)中精选典型案例,编成索引,为您在办案中参考同类生效裁判提供指导。3.程序说明:对刑事诉讼程序作出简要的适用说明。 -
监禁刑现代化研究廖斌本书分析了监禁刑的含义,并对中西方监禁刑的发展历史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当代中国的监禁刑发展是成就与问题并存,现代化之路仍需不断探索。西方国家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完成了早期监禁刑现代化。而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监禁刑又出现从“轻刑化”往“轻轻”“重重”方向发展,尽管监禁刑本身可能存在缺陷,但是监禁刑在当代仍然具有重要价值。监禁刑现代化就是指监禁刑适应现代社会的一种变化更新过程,其现代化包括监禁刑制刑、量刑、行刑的现代化。在客观要求卜,体现着民主化、科学化、人道化这=:个相互联系的现代社会的法治精神的过程。我国监禁刑制刑的现代化要保证监禁刑量刑落实监禁刑的民主化与科学化精神,在立法上对监禁刑刑种的设置应走单一化道路,并辅之以行刑多元化的制度。监禁刑现代化最终在行刑现代化中得以完成,它包括行刑人道化、行刑科学化与体现着“三化”理念的行刑社会化。 ——作者 作者以民主化、科学化、人道化为主线将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机地结合,运用刑事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监狱学等多学科知识对监禁刑现代化进行探讨,全书结构合理,论证充分,语言流畅,写作规范,是一本上乘之作。 ——何秉松 目前我国无论学术界还是司法界,对刑罚及其适用研究得不够,本书围绕研究题目的主攻方向,收集和整理了我国历朝历代以及西方国家有关监禁刑制定及其运作走向情况的大量资料,较为科学、客观地进行了分析,肯定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并适度地进行了批判,进而提出了现代监禁刑的价值所在。 综观全文我认为这是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著作。我对廖斌博十能选择这样一个难度系数非常大的选题进行系统而富有创见性地研究而感到欣慰。我认为,本书具有针对性,具有创新意识,且具实用价值。 ——刘家琛 -
财税律师业务上海市律师协会财协会律研究委员会 编著中国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不可替代、举足轻重的作用越来越为社会各界所关注,律师业的发展也为党和政府的“十一五”规划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归入“大力发展”之列。对律师行业的发展而言,“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 在律师业的发展过程中,对律师“专业人士”的定位没有异议,而对于专业人士是应以“学者型”为方向还是以“工匠型”为方向之争却始终存在。其实这应是殊途同归的命题。“学者型”要求才高八斗、出口成章、理论扎实、结合实践,因此注重研讨、注重文章;而“工匠型”也要求一丝不苟、中规中矩、一针见血、心得颇多,所以注重琢磨、注重经验。因此,上海律师队伍中的“学者们”、“工匠们”在日理万机的执业实践中,始终没有放弃研究、忘记总结,不时地成文、著作,并使之成为开拓业务、提高水平的重要手段。而鼓励、引导律师著书立说,一直是上海律协的良好传统。当2006年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上海律协在法律出版社上海出版中心的支持下,确定并启动了出版“上海市律师协会文库”的工作。我们设想,这一文库包括理论探索篇、律师实务篇、法律文件篇等内容,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提高。 搭建律师思想碰撞之平台、畅通律师信息传播之渠道、建设律师学问总结之道路、营造律师形象展示之舞台、创建律师文化交流之大厦,这正是我们出版这一文库的出发点与归宿点。 -
明清澳门涉外案件司法审判制度研究刘景莲《澳门丛书:明清澳门涉外案件司法审判制度研究(1553-1848)》在东波塔档案及一史馆所藏明清澳门档案基础上,从文书记载的大量涉外冲突案件入手,依据案件的恶性程度、主审官员的审级状况、判决结果,将案件分做民事和刑事两类加以具体分析、研究,从而初步再现清中叶澳门有序的经济运作程序及社会治安的整体状况,论述澳门司法制度实施的具体程序、司法制度变化发展的基本脉络及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