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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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实操指引李怀胜 著 李怀胜 编2012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这是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为此,司法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实操指引》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组织编写,旨在帮助各级司法行政人员全面学习、深入掌握《办法》的各项规定,尤其突出在实务操作方面的具体运用和操作指导,尽量满足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老对《办法》学习、研究、培训和工作需要。 -
检察业务热点问题研究本书编写组本文考察了世界诸国的通行做法和发展趋势,并基于国情论证了我国检察机关侦查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提出了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立体化监督(包括内部的侦、捕、诉分离,立案、侦查监督,控申监督,纪检监督,检委办监督,检察长及检委会监督;上级检察机关的立案、撤案审批和备案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人大监督;党委领导等)的构想。该书针对检察业务工作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的成果,文中体现了政治性和业务性的统一、理论性和实务性的结合,对检察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
交通行政执法基本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复习交通部体改法规司 编暂缺简介... -
律师全能思维方略秦甫 著本书第一次提出了律师全能思维的概念,并对其作了科学的定义.指出律师全能思维与一般律师思维的本质区别,在于其鲜明的创新性。本书对律师全能取证思维、举证思维、质证思维以及律师出庭反驳思维等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提出了提高律师全能思维的训练方法。对律师开拓思路、提高办案成功率有很大的帮助。 -
司法权威与司法体制改革贺日开 著《司法权威与司法体制改革》对于正确认识和准确定位司法权提供了一个新视角,有助于司法体制改革理论研究的深化,对于今后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设计具有一定的参考作用,特别是对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宪事诉讼制度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
天平之星周永利,唐明 著《天平之星:法官的界定思维和语言》是我国第一部法官培训实用教材。权威,实用,经典。提示法官的奥秘,探求法官的思维,研析法官的语言。主要内容包括:法官的官位——全国模范法官名单断想,引言:黑脸的包公与蒙眼的查斯特西亚,人民对法官的心理期待意味着什么等。 -
法官论司法和谐吴家友 编这是《湖北法官论丛》第六辑,收入了湖北省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的优秀论文,《法官论司法和谐》的主题是和谐司法。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的主题,司法作为社会矛盾与纠纷的调节器,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不容置疑。我们知道,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和冲突的社会,而是所有的矛盾和冲突都能够得到公平、公正解决的社会。因此,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以及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矛盾和冲突的控制、人民合法权益的实现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如果说纠纷解决是法律从静态到动态、从条文到生活转化过程的具体呈现。是法律的执行力及其社会效果的充分展示,是对立法决策和司法制度的现实检验,那么,作为纠纷解决机制最重要内容的司法,其合理配置与有效运行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不可否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法院应该也必须成为平衡利益、化解矛盾、解决冲突、维护稳定的重要力量。诚如有人所言,在社会大系统中,司法犹如清道夫,通过吸纳、疏理、控制并最终扫除各种不和谐因素。确保社会整体的和谐运行。 -
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手册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编 编为了便于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检务公开”的内容,推动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组织编辑了《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手册》。《手册》将涉及“检务公开”的内容归纳为二十项,其中,关于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权及检察官的管理等方面的规定有四项,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范围及立案标准等方面的规定有三项,关于办案期限的规定有一项,关于举报须知及信访的规定有一项,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定有三项,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有一项,关于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办案规则和办案程序的规定有七项。为了全面反映上述“检务公开”的内容,同时力求简明扼要、便于阅读,在编辑过程中,我们对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和检察工作文件内容进行了必要的梳理和调整,同时还列出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供广大读者对照查阅。 -
检察制度比较研究何家弘 编《检察制度比较研究》检察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和完善一个国家法律制度不可缺少的基本内容之一。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法”,法律便逐步成为社会的行为准则和标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制度的各项权力,也正是围绕法律实施这一中心议题来设定和展开的。检察制度历来在国家政治和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身上所渲染的政治色彩以及它在维护统治者法律秩序中的特殊作用,反映了它不可取代的地位和根基深厚的权力性质。检察制度得以存续并发展,首先是建立在国家政治和法律的基础之上,当然也离不开具体诉讼体制的制约。 -
法德检察制度魏武 著《法德检察制度》是我国第一本全面介绍法国和德国检察制度的专著。《法德检察制度》内容丰富、资料新颖,对两国检察制度的历史发展、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组织体系、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职权、检察官制度作了全面、详尽、客观、准确的介绍。《法德检察制度》一书作者曾在法国、德国求学多年,精通法语、德语,为法国巴黎第五大学法学硕士(1996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7年)、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2005年),有着国际刑事法院预审分庭的工作经验,对法国、德国的检察制度了然于胸,作者扎实的法学理论、外语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保证了《法德检察制度》内容的准确与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