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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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前沿新类型案件审判实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内容介绍:案例研究“家族公司”的大股东近亲属侵占公司的犯罪认定——李某职务侵占案法律问题研究已亡公司股东股份归属问题研究——张某继承其父在某公司股份案法律问题研究装修合同中的风险负担——张某某与张某因装修引发的劳务报酬案法律问题研究突出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中化集团公司诉浙江中化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法律问题研究“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认定——某公司不服商标行政决定商评委案法律问题研究MTV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华纳唱片公司诉唐人街餐饮娱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法律问题研究既判力的扩张与被执行人的变更和追加——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申请追加中国房地产集团公司为被执行人案法律问题研究作出返销行政处罚决定应当适用的法定程序——日本可乐丽株式会社不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案法律问题研究疑案探讨转化型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申某抢劫案法律问题探讨抢夺中对财物施加暴力仍应认定为抢夺罪——李某、刘某抢夺案法律问题探讨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李革为亲友非法牟利案法律问题探讨单位与自然人共同诈骗很行贷款行为的定罪处罚——马某等三人合同诈骗、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案法律适用问题探讨证券商提供的股票交易系统无法及时撤单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李某诉金谷证券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权益纠纷案法律问题探讨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若干问题——罗某与姚某、李某保证合同纠纷案法律问题探讨……案例分析观点争鸣法律文书之窗司法文件 -
新公司法修订研究报告中国法制出版社暂缺简介... -
公安监所管理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编为适应公安监管民警开展大练兵活动的需要,切实加强监管民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从2004年开始,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着手组织编写公安监管部门业务培训教材,《公安监所管理》是其中的一本。《公安监所管理》紧密结合监所管理工作实践,突出规范性、操作性、流程性等特点,详细介绍了入所、管理、教育、深挖犯罪、医疗、突发事故事件及处理、出所等公安监所管理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和工作要求。全书分为概论、看守所、行政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安康医院等六篇,内容全面,通俗易懂,实用性强。 本书的主编为张卫航(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局长),副主编为张向宁(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副局长)、郭振久(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副局长)、刘树根(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副局长)、尹云(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助理巡视员)、朱伟芳(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编写人员为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南、湖北、重庆、四川等地监管部门业务骨干。 -
法医现场勘验指南邢占军作者曾发表多篇文章于各种国家级刊物上,并出版了两部专著。作者30年来以滴水穿石的精神,锲而不舍地研究法医学术,整理勘验资料,并以与时俱进的态度付诸实践,亲自在各种伤害、死亡的现场进行勘察。作者通过对传统文化和现代法医学的完善结合,曾多次破获致伤案、凶杀案、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案等重大案件,并在一些难以侦破的要案、命案中屡建奇功,多次受到上级的褒奖。于2003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的光荣称号。 -
律师文摘·2005年·第5辑孙国栋暂缺简介... -
中国检察张智辉主编内容介绍:本卷收录了全国各地检察战线的理论文章共22篇,分别从检察权的定性、检察机构改革等五个方面对检察制度进行了探讨,其中既有高屋建瓴的对检察权的理论地位,又有具体清晰的探讨程序设计;既分析了我国检察制度的特色及优势,又总结了目前的现状和不足。文章不乏作者的真知灼见。同时,文章大量引用了作者在各自工作岗位上调查研究得出的数据和经验总结,通过翔实的资料使得文章更具有说服力。 -
法官的思维王纳新法官的思维是以司法技术方式存在的对法律的理性认识,是法律的实践理性或者技术理性的体现,它具有明显不同于法律自然理性或者知识理性的特征。这里展现给大家的是一个法官对于司法认知规律的法理学分析,是法官根据司法实践的环节与过程总结的司法技术指南,充分体现了法律是“行动而不是设计的产物”的特性。尽管这是一部法理著作,尽管作者也是旁征博引,尽管其中充满理性,但我们还是可以明显的感觉到它与我们过去所看到的法理书的诸多显著不同。我们在阅读时,不会迷失在单纯的概念演绎中,不会为自己不解风情的浅薄而烦恼,也不会因找不到现实的“北”而困惑。一个法官的总结,使我们对自己每天重复着的工作有了一种全新的感受:有着季节更替般的规律、有着或紧张或舒缓的节奏、有着或诗歌或散文的意蕴、有着或精细或粗疏的技术…… -
法庭对质的艺术(美)威尔曼暂缺简介... -
司法理念与裁判方法孔祥俊理念是主导和塑造行动的灵魂,方法则是作出决策和开展行动的路径。理念和方法是否适当,直接决定了决策和行动是否可行和适当。近几年的司法经历使我深有感触,缘于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对法律条文的运用既需要“入乎其内”,又需要“超乎其外”。否则,在复杂的法律适用情势面前就会无所措手足。理念和方法把握和运用得娴熟,恰恰有“一举其纲,万目皆张”的效果。相反,倘若对法律规则背后的理念和方法不能运用裕如,往往在法律适用时流于机械僵化,不能举一反三地从容应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和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使法律适用的积极效果最大化。这样的操作者难说不是目光如豆的“工匠”。在法律适用中,如何才能做到“入乎其内”而“超乎其外”?这就需要依靠先进的司法理念和裁判方法。由于司法理念和裁判方法的极度重要性。作者在日常研究和工作中情不自禁和自然而然地进行了一系列探索,陆续写出不少文字来。这就是本书的由来。本书的大部内容是作者曾在各类法官培训班上讲授过的,因而也就以讲稿式的体例进行编排。 -
中国律师年鉴中国律师年鉴编辑委员会暂缺简介...
